红巾贼的数量只有阿速左军的一半儿,并且还是野战中以步对骑,溃败是早晚的事情。如果提前迂回到他们的身后,堵住退路,便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对于炫耀阿速左军的兵威,对于领军出战的各位将领今后的仕途,都会有许多好处。
但是达鲁花赤赫厮,对这个能够锦上添花的建议却不是非常感兴趣。看了千户秃鲁一眼,轻轻摇头,“不用,给他们留一丝希望,他们才不会跟咱们死战到底。两条腿跑得再快,能快到什么地步?况且这周围的堡寨刚刚受过他们的勒索,见到逃兵之后,岂有不借机报仇的道理?!”
“溃兵如果去袭击堡寨……”
“蠢,溃兵去袭击堡寨,咱们正好跟过去剿灭他们,救民于水火!”
“大人英明!”左千户秃鲁千户大声拍了一句马屁,催动坐骑,去检视自己麾下的兵卒去了。达鲁花赤赫厮则跳下战马,徒步在帅旗附近慢慢走动。将士们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藉着这个机会,他也可以再仔细观察一遍对手的营地,寻找更多的薄弱点出来,以便确定进攻的方略。
才走了几步,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了某种危险气息。迅速挪动双腿,以与肥胖的体形极其不相称地速度,将自己藏在了坐骑的屁股后。
“保护大人!”亲兵队长莫尔蒙立刻大喊了一句,带着十几名铁甲武士,高举着盾牌扑过来,将赫厮与他的大食宝马遮挡了风雨不透。然而非常尴尬令人的是,根本没有任何弩箭飞过来,也没有任何重物落地的声音。对面山坡上的蚁贼,只是发出了一阵轻微的哄笑,然后就该休息的继续休息,该喝水的继续喝水,仿佛正在观赏江湖艺人耍猴子一般,声音里充满了戏谑。
“都散开吧,即便是床子弩,也打不了五百步!”达鲁花赤赫厮被笑得面红耳赤,推开众人,自己从盾牌后走了出来。
刚才显然是虚惊一场,红巾贼此番来黄河以北仅仅是为了打草谷,根本不可能带着床弩这种笨重的武器。不过车墙后的那个长长的东西是什么?赫厮的目光最后落到红巾军营地中,那个闪闪发光的管状物体上。刚才让自己感到危险的,肯定就是这个东西。与床子弩没任何类似,如此细的手臂,也不可能是投石机。
“可惜,距离太远了!”红巾军的营地内,朱八十一轻轻放下大抬枪,遗憾地摇头。这件花费了他好几个月心血和数十两黄金的神兵利器,最远有效射程大概在一百五十步到两百步之间。再远,即便能打中目标也破不了铁甲,就只能吓对方一跳了。
“将军,您不能总把获胜的希望,寄托在一两件特别的武器上!”见朱八十一在积蓄体力的时候,总是围着抬枪和火炮打转,伊万诺夫忍不住出言提醒。
这厮最近一段时间,依靠把以前看到过的各种先进工艺卖给徐州左军,赚到手的黄金已经按斤计算。因此对朱八十一本人的忠诚度,也随着黄金重量的增加成比例升高。总希望能陪着后者走得更远一些,赚到的黄金能在欧洲买一个有领地的侯爵当才好。
“嗯,你说得对。决定胜利的关键,是掌握武器的人,而不是一两件武器。”朱八十一快速接了一句,然后扔下被惊得目瞪口呆的老兵痞和徐洪三等人,大步朝铜炮走去。
好歹也背了小半年兵书了,从《孙子》到《衞公问对》再到《三略》、《六韬》,市面上凡是能买到的兵书,无论是真作也好,伪作也罢,他都囫囵吞枣翻了个遍。再加上二十一世纪泡论坛打嘴架的功夫,随口抛出一句,都堪称兵家至理。问题是,怎么才能把纸上的东西应用到实际?!老实说,除了凭着先进武器碾轧之外,朱八十一根本不懂其他任何招数!并且唯一会的这招还是学自战略游戏,到底在现实世界中效果如何,他自己也不清楚。
不管身后掉了一地的眼珠子,他迅速矫正三门铜炮的位置,同时嘴巴像爆豆子一样吩咐,“这两门用散弹,最高处那门用实心弹。骑兵移动太快,用散弹的话,肯定比用实弹容易打到目标。洪三,一会儿多派几个人过来,用盾牌把铜炮两侧遮住。免得阿速鞑子用弓箭伤到黄师傅他们。黄师傅和他这几个儿子都是没上过战场的,一会儿真打起来时一定要先护得他们父子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