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背叛(中)(2 / 2)

男儿行 酒徒 1167 字 2个月前

“可不是么,早灭早利索!”

“早灭了,天下太平。大伙开开心心做生意多好。何必杀来杀去的,越杀越穷?!”

“这年头,我是看出来了。爹亲娘亲,没有钱亲啊。你说咱们苦哈哈地在外边喝一年露水,朝廷才给几个饷啊。都怪咱们喝兵血,骚扰地方。可就以前那会儿,你不喝兵血,不骚扰地方,日子能活得下去么?”

“可不是么,只要不跟朱屠户翻脸。咱们就可以开开心心赚钱。这可都是干净钱,谁都说不出什么歪话来!”

“要不说人家朱屠户本事呢?不用拿黑心钱,照样发大财!”

“早知道这些,当年咱们就,算了,不说了。唉!”

“不但有本事,人家还仗义。有了发财的路子,知道先通知一声!哪怕咱们今后还要跟他刀兵相向!”

……

“他们到底是谁的人啊?”参军陈亮放下酒碗,悄悄地掐自己大腿。不是梦,自己的确坐在雪雪的中军帐旁,正跟着一群从大都城里头出来的蒙古勋贵把盏言欢。而这群蒙古勋贵,居然比他这个汉人书生,对天下第一号大反贼朱重九还要推崇。仿佛双方早已化干戈为玉帛,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一般。

“反正甭管朝廷怎么说,让老子再去跟朱屠户拼命,老子肯定要自残!”仿佛唯恐他吃惊程度不够,那名横起来比竖着都高的副万户,丢下手中的羊骨头,大声说道。

“可不是么?打个什么劲儿啊?”红脸儿千户大声附和,“打赢了对谁有好处啊?要不是朱屠户,谁家在塞外的牧场里,不是把羊毛像杂草一样乱烧。可现在,一斤羊毛能卖六十个钱呢,还是足色的淮扬大铜钱!”

“原来一头羊,在大都城里才一百二十钱啊。打死了朱屠户,谁他娘的有本事把羊毛也变出钱来?!”

“对,就不该打,该招安,招安才对!”

“一头羊当年成才,第二年能就剪毛。每年最少两斤毛,当年毛钱就超过了大都城内的肉钱。要是放倒草原上,这一头羊就顶原来的五头,不,十头。”

“还有皮子,骨头。太奶奶的,除了朱屠户,谁想到过,羊骨头居然也能卖钱!”

“那算什么,照这样下去,哪天朱屠户从地上薅一把草,都能变出交钞来!”

“狗屁!你才变交钞,你就活该用一辈子交钞。朱,那朱屠户,要变就变铜钱,还有银元!”

“对,银元,银元好。又轻便,又好看!我看着就稀罕!”

“雪雪,你该跟你哥提一嘴。那朱屠户根本就没反心。封他做河南行省的达鲁花赤,这天下早太平了!”

“对,说不定,他还会替朝廷去平了韩林儿和朱重八!省得咱们哥几个拎着脑袋往上冲!”

……

越说,众人越不靠谱。仿佛已经看到朱屠户摇身一变,穿上了朝廷赐给的锦袍。挥舞着一把杀猪刀,将周围的红巾反贼挨个剁翻,割掉首级,先后送到了大都城内的皇宫当中。

“他奶奶的,到底老子是汉人,还是他们是汉人啊?!”参军陈亮晃了晃脑袋,晕头转向。他发现自己先前可能犯了个巨大错误,根本不该隐瞒哈麻啊让那个雪雪准备投奔朱重九的消息。假如哈麻死于权力争斗,恐怕不用他劝说,雪雪第一时间就会带领麾下的这帮御林军,倒戈奔向潍水对岸。唯一不太确定的是,雪雪等人投奔过去之后,是准备解甲归田,去做他们的大富翁,还是掉过头来,衝着以前的袍泽举起跃马抡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