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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雅间里的宋墨,猛地站起身来,二话不说就往楼下冲过去。
鲜血飞溅的,不是胭脂。
胭脂闭着眼睛,以为自己是真的死定了,但她没想到,脸上一股子温热过去之后,再睁开眼,是刘志得捂着血淋淋的手,疼得面目狰狞。
“这是,怎么回事?”胭脂回不过神来。
老妈子倒是瞧清楚了,“方才不知道从哪儿飞来一暗器,你看……这不就扎在这狗东西的狗爪子上吗?真是吓死我了,差点就捅死你!这王八犊子,活该,呸……”
“别是洛公子吧?”胭脂骇然。
老妈子摇头,当下白了她一眼,“你是不是也脑子糊涂了,洛公子会功夫吗?打架斗殴倒是能来两拳头,可这飞镖……你以为是拿筷子吃饭呢?这么容易?”
“倒也是!”胭脂心里松了口气,“只要不是洛公子,其他都好说。抓不住洛公子,他们就不可能真的谋朝篡位成功,只要这天下还没有易主,就还有机会!”
老妈子点点头,“我这当了半辈子的老妈子,做的都是送往迎来的生意,没想到,临了临了的,竟还是要大义凛然一回,真是世事无常,世风日下!”
可不就是,世风日下吗?
这朗朗乾坤,什么时候轮到这一介妇孺、烟花女子,来伸张正义?
“妈妈,有时候咱们这碌碌无为的活一生,还不如……来一场轰轰烈烈。”胭脂笑了笑,“万人捧的滋味受过了,千夫指的日子也尝过了,要不试试这万古流芳的滋味?”
老妈子笑道,“还万古流芳呢?就咱们两个花楼里出来的,没得让人笑话!我就是觉得,做人还是有点良心的好,免得每回打雷,都会揪着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雷给劈死了!”
“可不是嘛!”胭脂瞧着底下的闹腾。
因为刘志得受了伤,眼下所有人的都在搜查乱贼,说是乱贼,其实他们这帮人才是真正的窃国乱贼。
“找!马上找出来!”刘志得的手上裹着厚厚一层布,是临时包扎的伤口,眦目欲裂之态,真是可怕至极。
老百姓吓得四处逃窜,谁也不敢再在这里逗留。
宋墨拨开人群,朝着一条巷子跑去。
“皇上?”刘志得一怔,回过神来便疾追而去。
宋墨方才看得清楚,有人动了手,然后闪进了这条巷子里,不管是不是洛长安,只要是帮了这些女子一把,那就是他的敌人。
当然,如果是洛长安派人来救人,那就更好不过,顺藤摸瓜,找到洛长安的同时,说不定连宋烨都能抓出来。
这条巷子极是幽深,七拐八拐的,一直在老屋子附近转悠。
老屋子落在这地方何止数十年的光景,瞧着破败,连带着这条巷子路,都是坑坑洼洼,偶尔用小碎石铺了些许水坑,保证日常行走。
可见,这条路也是有人走的。
“给朕搜!”宋墨手一挥,身后的亲随立时作鸟兽散,动作干净利落。
待众人分散开来找寻,刘志得才赶上来,“皇上?”
“肯定就在附近,找!”宋墨缓步朝前走,他就不信了,找不到洛长安!
这丫头,肯定还没有出城。
刘志得跟在宋墨的身后,缓步走在这长长的巷子里,前不见人,后不见人的,谁也不知道前面有什么,又或者后面会突然窜出来什么?
洛长安,到底在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