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以前他也不是这么在意她的,用她的话说就是阶级敌人。他恨了她小半生。他无法忘记最初母亲和父亲在书房里吵架,隔着紧闭的门,父亲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你非要这样,我们就分开吧,反正你从来都不在乎我怎么想,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肯听我好好说话。母亲久久没有说话。
他知道父亲一直想再要个女儿,可是她工作太忙了,大法官,放在古代就是青天大老爷的角色。母亲要收养的女孩子是一起虐待儿童案的受害儿童,父母都是进城务工人员,父亲在建筑队,母亲做保姆。那女孩子的父亲脾气不好,在大城市打拼的压力很大。男人缓解压力的办法,无非就是喝酒抽烟,他喝醉了酒还打孩子玩儿。
母亲很喜欢那个女孩子,喜欢到跟父亲离婚也要收养那个孩子。
从头到尾他都是个冷静的旁观者,而从小到大他也是他们婚姻的冷静的旁观者。在外人看来,他们拥有的是最完美的婚姻。父母都是高干子弟,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虽不是青梅竹马,却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一对。结婚的第三年他们生了俊秀聪明的儿子。他们的大半生都在别人羡慕的眼光中度过,直到他们婚姻的结束。
年幼时他对多晴还是恨,那种感情多半是迁怒,那么后来便是习惯性地厌恶。
说不上来的。
大概是讨厌自己无论怎么给她脸色看,讽刺她、奚落她,把她当成一个外人排挤,她还是用黑黢黢的大眼睛看着他笑,那种神情就像在看一个闹脾气的小男孩,而她不跟他计较。
其实他没有忘记多晴刚到家里来时,他推开浴室门不小心看见她赤|裸着身体站在花洒下。他所见过的七八岁女孩都是白白净净的,夏天露在外面的皮肤像一截白|嫩的小萝卜,而她身上却是恐怖的疤痕,新的旧的交替在一起,让十四岁的少年头皮发麻,一时竟愣在当场。
可惜他不是善良的人,也没用因此而心疼她一点。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刻意的讨好和圆滑的乖巧在他眼里渐渐变得悲哀起来。
他联敛下眼,“多晴,赶快好起来。”
她不明就里,嗓子里模糊地答应着又睡过去。
下午李默然来接她,好歹烧退了,去李家喝了李家妈妈拿手的鲫鱼汤。在饭桌上看着一家人吵吵闹闹,李家妈妈喋喋不休地说着某个刚归国的留学博士。李默然穿着浅蓝色的工商局制服撇着嘴,摆出大龄女青年的厚脸皮德行。
吃过饭多晴跟李默然头挨着头凑在一起聊天。
反正都是东拉西扯,什么都说。说道社里最近连载的漫画,李默然掐着大腿骂作者脑残。多晴也觉得挺脑残的,毕竟白薯的脑子缺根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下次我把白薯那小子揪过来让他给你跪下。”
李默然义愤填膺,“要跪电脑主板!”
“恩,跪榴莲!”
“跪刺猬!”
“跪玻璃碴!”
两个人说得没谱,挺开心地大笑起来,多晴乐得滚来滚去。
李默然突然说:“狼崽子,你发烧的时候把你哥当成付云倾了。”
多晴看着天花板,蒙了。
“你揪着多澜的领子说,付云倾,你死越远越好,别再让我遇见你,”李默然转过头幽幽看着他,“狼崽子啊,要是再让你遇见呢?”
多晴就像动物园里关在铁笼子里的狼阴森森地瞪着将她送入笼子的驯兽员,别让老子出来,老子出来第一个咬死你。
可是如何才能再次遇见。
——也许只能在发烧的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