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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明筝决定要素颜去,不对,全脸是素的,但还是要画眉毛,而且画得比平常粗。
然后她不穿名牌了,特意拉着方程翰到学校附近的商店买了套衣服,普通的灰色圆领t恤,蓝色牛仔衬衫配上差不多色系的牛仔裤,腰间一条棕皮腰带,杂牌运动鞋。
头发也不要发夹了,就用橡皮筋绑个小小的马尾,身上的饰品包括耳环通通拿下来。
变装完成!
“为什么要这样──”方程翰看着走出来的苏明筝惨嚎。
“去拉吧不是就要这样?”虽然现在流行不分,但中性派的在拉吧还是有很大市场,这是苏明筝的认识。
现在的苏大小姐不太熟识的可能认不出来,完全是个带寒酸书生气的文艺青年,背着个书包,就是郁郁不得志的模样。
“你原本那样就很好呀──”方程翰有点担心征服大计会失败。
“多谢夸奖呀。”苏明筝拱拱手,“反正是去玩嘛,就这样玩玩。”
“不是常有句话说,希望人家不是因为我的钱而喜欢我。”
“原来你学那些无聊公子哥,搞王子变穷小子的游戏呀!说,是不是除了宅,你还偷看偶像剧!?”
“哎,这叫微服出巡,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好不好,唐伯虎还当家丁呢。”
苏明筝想换换心情,今晚就偏不当苏大小姐,就当个小上班族,看会不会有人喜欢我?嗯,那些无聊公子哥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对了,先去换钱,除了信用卡我身上就只有大钞了,多的钱还得藏起来。”换装后的苏明筝推着方程翰的背,硬是把人给推走了。
“钱给我呀,喂!我说真的,我帮你保管呀──”被推着走的期间方程涵还这般大喊。
方程翰领路的那家拉吧座落在西区有名的彩虹广场内部,虽然入口在地下室,生意却显然不错,电子音乐声和人声相互喧腾,人们摩肩擦踵,由楼梯往店内前进得随时准备让路,避免撞到人。当然,里头的人九成五是女性。
像方程翰这类混在其中的男人基本就像透明了,一被看破男儿身就不再有人多理会,让他哀叹了一下美色无人赏。想小爷在基吧可是叱咤风云,他怀念了。
苏明筝就安安静静地跟在损友背后,像个不善交际的面瘫。
点了两杯酒,方程翰又哀叹了一声,苏氏后宫大计果然泯灭于无形,他都不好意思跟那个朋友打招呼了,因为没啥好夸耀的。
这都是因为主角太过低调,尽管相貌并没变,但酒吧光线那么昏暗,谁会一下看清别人的长相,要吸引人注意还是得靠『闹』,衣着能夸张就更夸张,声音能多响就多响,做人有多能起哄就尽量,越是这样就越能吸引人注意,就有机会狩猎到自己的对象。
苏明筝拿杯莫吉托坐在角落的桌子,叼着根吸管悠悠地喝饮料。如果是平时的她,不需要闹,只需要走进来就像女王降临,脚下都像自动生成红地毯,这是因为气势,或者有些人说的『气郴,当然身上名牌造出的光环也不可或缺,甚至是脸上的表情、身上的仪态,不过这时候苏大小姐都收敛了。
背刻意微微驼着,就像有些太高太瘦的人习惯性的那样,眼光也不与人相触,一个自信的人是不怕与人四目相接,所以太过坦然地与人对视,习惯的气势就会泄露,不如不要对视,当然这样会让人觉得畏缩孤僻,身上的萧索又酿造一股疏离的气质,因此暂时无人与她搭讪。
这家拉吧走的是活泼路线,店内有个高起的舞台,适合有表演欲的人上台表现,舞台的左方设有一个小小圆形的高台,高台上架着麦克风,应当是提供给有音乐专长的人。
既可以跳舞,又可以唱歌,酒吧主人考虑的倒是很全面。
苏明筝坐下的时候,舞台上已经有人在表演,是个留着金色短发的女子在跳舞,苏明筝看着像是叫做机器舞的舞蹈,之所以是『看着像』,那是因为看似无敌的苏大小姐最大的短板名唤『跳舞』。国标舞经过严厉的教练琢磨,小时候还学过一段时间的芭蕾,一般人可能以为这人不可能不会跳舞,但事实正是,除了国标舞以外的舞蹈,苏明筝都会肢体失调,笨拙不堪,无药可救,学那芭蕾,只是拉筋痛,没用!苏大小姐想到就想摔东西。
出去玩的时候苏明筝从不跳舞,但正式舞会跳起国标舞又是有模有样,导致极少人知道她这项短板,可不会跳就不想跳,不想就不喜欢,不喜欢就不了解,因此苏明筝对舞蹈的分类一知半解。
金发女子跟随节奏扭动关节略显僵硬的四肢,彷佛过电一样机敏波动,又时而如断了电般颓然无力摆动,当重鼓点击下,她又能让所有肢体剎那停顿,富有未来感的锐利动作,和顽皮笑着的表情,站在舞台正中却全不怯场。
在音乐停止的那一刻,机器娃娃也宛如电池被拔去,随之终焉,女子的笑却没褪去,回复血肉之躯的她重新站直,舒适地面对的观众,巧笑倩兮,接连对台下抛媚眼。
苏明筝不得不佩服,即使初中的时候就认识到自己喜欢女生,她也没做过这种事,对满场子的女人抛媚眼,真是想都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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