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class="center">桃子夏</span>
<p/><h3>引文:粉色季节</h3>
写这篇文的前一天,我在地铁里遇到一群很时尚的男生女生,其中一个男生,大约十七八岁,面容干净,带着扑面而来的清新气息。没错,他就是曾经的我幻想的类型,啊哈哈哈。(编辑大人记得删掉前面这一句,千万不能让我男朋友看到。)
可是——
他身边有个留梨花头的小女生,与他真是相配极了。(桃姐姐迎风流泪,默默扶墙……)两人在公共场合没有牵手与亲吻,眉目眼神里却都是浓情蜜意。怎么有这么可爱的一对呢?当时的我心裏想,这对小小的恋人让这个穿UGG与大衣都不能御寒的冬天,刹那间乘上了“幸福号”列车,直奔春天而去。恍然间背景由车厢换成了少时的樱花林:清酒、寿司、一串串舞在风里的粉色花瓣。像空气一般充溢在周围的,都是春与恋的原味。
这只属于初恋的原味,浓郁而清澈。浓郁的是彼时的深情,以为全世界我们的爱最伟大。清澈的,仍是彼时的深情。无关家世地位前途,只是单纯地喜欢那个人,喜欢他说话时的眉飞色舞,他打球时的生龙活虎,他说爱时的羞涩有度。
那样浓郁而清澈的喜欢,让往后再也回不去的我们,好怀念。
好怀念。
<small>是惊鸿一瞥的感觉,还是相濡以沫的亲密?在遇到她的瞬间,他似乎有了答案。</small>
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
阳光在少年的额角明媚。
阿彻压腕,篮球飞出完美的弧线哐当钻进篮框。
“哇,就是穿白色POLO衫的那个,很帅啊。”女生们一惊一乍地走过篮球场。
阿彻跑过去捡球,目光扫过回教学楼的人群,忽然定住了。
千篇一律穿校服的面孔里出现一抹独有的亮色,本以为只有在面对大叠粉红色钞票才会“心脏漏跳一拍”的阿彻,被那个女生在人群中寂然的神色吸引,居然忘记了捡球。她跟他同龄,穿着校服,上衣拉链松开,花苞头梳得蓬松又可爱,挂着苹果播放器的白色耳塞,边走边小声哼歌。
他捅了捅队友Steven的胳膊。
“尼个女仔几好样,距叫咩名?”
“啥?”Steven不悦地撇嘴,“你都回内地了,说什么粤语!”
“哦。”刚才一激动,林允彻竟然忘记自己已经不在香港,转学来内地念高中了,“那女生叫什么名字,你认识不?”
“谁?”
阿彻想指给他看,再一瞄居然找不着了,肯定是跟同学一起回教室去了。霎时,他觉得心底空落落的。倘若目送她进教室,至少知道她是几年级几班的……老妹用塔罗占卜时,总说他今年有一朵绝对真心的大桃花,看来都是鬼话。不然,为什么刚遇见有感觉的女生,就错过了呢!
马上要上第三节课了,阿彻和Steven把篮球抱在校服里带进教学楼,躲过执勤同学的检查。
刚上三楼他们就被教务处的吴老师叫住了:“喂,你们俩,过来一下。”
被抓到了。两人心裏同时咯噔一下。
吴老师带他们走进教务处,裏面坐着几个中年人,还有两个女生也站在那儿。其中一个回过头来看他们时,阿彻的心哗地被点亮了。
是她!
霎时间,他觉得如果能借这个机会认识她,就算被抓到,全校通报也无所谓了。
“学校今年打算换校服款式,现在有两种款,你们每人拿一套去会议室换上。”吴老师将四套衣服发给两男两女四个学生,“换好后来这裏,给老师看看效果。哪套效果好,明年学校就订哪套。”
“是水手服和格子短裙啊。”女生们的眼睛里绽放惊喜的小花朵。
阿彻偷瞄了一眼她们手里的款式,很像从前在香港念高中时女生们穿的制服。她穿的话一定很可爱。他偷偷想。少年不知道的是,他想心事的时候,女生们也在偷偷打量他和Steven。他们这一对帅哥,被学校里的女生们评为“最希望他们在一起的花美男”组合,是当红人气王。
尤其是他,林允彻。
这学期才从香港转学来的男生,清秀,运动全能,普通话不是很灵光,有一点儿害羞。他跟女生们保持距离,更容易让人遐想。他找女朋友的要求一定很高——几乎所有女生都这么想,谁也不敢主动跟阿彻搭讪。
看来内地的女生不喜欢我这种类型,都没人愿意理我。
——完全不明白真相的阿彻寂寞地这么想。
两个女生先去会议室换衣服,Steven和阿彻抱着校服在门口等。
“喂,你刚说的女生是什么样?”Steven八卦地问,“是不是那个校花?”
“校花?”完全搜不出印象。
“就是约你去看《阿凡达》,被你一口拒绝的那个啊。”Steven忿忿不平,“她找‘校花后援会’的男生帮忙买的电影票,结果约的是你。哈哈哈,气得后援会的那帮人想剥掉你的皮。”
“这样?”阿彻只觉得后背升起飕飕的寒意。
会议室门外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他应声望去,只见一个清洁工模样的中年男人正透过门上的缝隙,往里偷看。
“喂!你干什么?”两个男生冲过去,偷窥男见势不妙,拔腿就跑。女生们闻声把门打开一看,只见林允彻刚好站在门外,真正的偷窥男早就跑得无影无踪。
教务处的老师们赶过来。
“出什么事了?喊什么喊?”吴老师问。
“老师,有人偷窥她们换衣服。”Steven抢先说,被吴老师喝止。
“什么偷窥?我怎么没看见?”带着怀疑的眼神,吴老师上下打量他们,“你们这个年纪的男生难免……别胡思乱想。”
话音一落,两个女生的眼神同时落在阿彻身上。毕竟,慌乱中她们打开门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林允彻,不怀疑他,怀疑谁?
帅是帅,可惜是个色狼。
——女生们的眼神分明这么说。
阿彻的脑海里轰地一响。
“老师,是真的!”Steven急了,“刚才真的有个中年男人在偷窥。”
“好了,好了。”吴老师看看手表。
两个女生这时换好了衣服,怯生生地跟在吴老师后面去了办公室。
阿彻注意到,那个女生的小腿又长又细,耳朵边的发丝又黑又软,在风里轻轻地飘着,美极了。她到底叫什么名字?哪个班?有没有男朋友呢?他多想知道,可惜现在在她心裏,他一定是个色狼了吧?
一连好几天,他都因为这件事沮丧极了。
林允彻的恋爱之路注定不平坦。
国中时,他便是学校里女生们暗恋的对象,每到情人节,常常收到好几封情书,自己却从未寄出过一封。
那些女生在粉红色的信纸上写:“林允彻,我喜欢你。”
可“喜欢”是什么?是惊鸿一瞥的感觉,还是相濡以沫的亲密?
在遇到她的瞬间,他似乎有了答案。
周五下午开全校班干部大会,布置下个月校运会的事宜。新晋体育委员林允彻拿着笔记本去小礼堂开会时,裏面已经坐了几十号人。
少年的到来引发了一阵小小的骚动。几乎所有女生同时在心底发出“好帅”的惊呼。
迟钝的阿彻自然不明白这些,他挑了后排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不到一秒钟,有人问:“这个座位有人吗?”
“没人。”他头也没抬地随口应答。那人在他身边的座位坐下。
人差不多到齐了,大队辅导员开始布置下个月校运会的工作,台下的百来号人急急地做笔记。
“同学,借支笔好吗?”旁边的人轻轻说,“我的笔没水了。”
“嗯。”阿彻从笔袋里拿出一支,“黑色的?”
他说着,目光与旁边的人正面相迎,忽然定住了。
是她!是那个梳着花苞头,边走边听歌的女生!
“谢谢。”女生接过笔,笑容甜美,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旷野里一朵小小的雏菊,盛开得温暖而美好。他看得怔了。
台上的辅导员开始点名,点到高二(3)班“王加绮”时,女生仰起头脆生生地应了一声“到”。
原来她也在高二年级。她叫“王加绮”。
“你是林允彻吧?”女生低下头,轻轻问。
“嗯?”他没料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
女生笑:“你刚转来我们学校时,我们班好多女生都跑去你们班教室偷看你。”
阿彻一怔,有这样的事?迟钝的他完全没发现。
“嘿嘿,其实我也去了,所以认识你的样子。”女生吐吐舌头,露出可爱的虎牙。
“那你……”阿彻正想接话,后排有人拍拍他的肩膀。
是学生会主席王哲。
“同学,我跟你换个座位。”说着,王哲已经收好本子和笔,准备调到前面这一排来,“我有点事情要跟小绮商量下。”
小绮。
他说的是“小绮”,而不是大名“王加绮”,竭力炫耀着他们之间的亲密。
阿彻听得窝火,不咸不淡地转过身:“不换。”
“你!”差遣别人惯了的王哲眼睛一瞪,“我跟她一个班的,真找她有事!”
“不想换。”依然冷漠的语气。
女生收好本子:“OK,OK,我换到后面就好了嘛。”她笑眯眯地对阿彻说,“拜托你挪挪椅子,我过去一下。”
他心软了。“不用,我换到后排去吧。”阿彻跟王哲换了座位。
那小子坐到了她身边,没话找话地说了一整节会议,阿彻不想听,耳朵却不听使唤地老是往那个方向凑,依稀听到“生日派对”“韩庚解约”和“SJ演唱会”之类的词。
他更加窝火。什么商量事情,王哲明明就想追她嘛!如坐针毡地熬到散会,大家各自回班级教室,阿彻正收拾本子,那女生居然跟过来拍拍他的肩膀,阿彻隐约感到她要说什么,心跳骤然又加快。
“谢谢你的笔。”
“哦,不用。”原来只是还笔而已。
女生咬了咬嘴唇:“你……跟那个叫史帝文的关系很好吧?”
“嗯?”史帝文就是Steven,阿彻没料到她会忽然提到他,“怎么了?”
她笑容甜蜜:“明天要找你帮一个忙。记得哟。”说完,她挥挥手说拜拜,跟自己班上的同学回教室去了。阿彻一整个下午都在想,她到底要找他帮什么忙呢。
第二天,午休时间。
女生站在教室门口轻轻喊:“林允彻。”她的出现没有激起任何涟漪。可是——当阿彻闻声抬头,轻轻应道“等等,就来”的时候,所有听到的女生心裏涌起铺天盖地的嫉妒。
潮水般的目光落在门口的女生身上。
有女生找林允彻,林允彻有女生找,议论像回声一般波浪似的推进——这个干净的男生转到班上半年多,从未与任何一个女生有过纠葛,哪怕是大胆的校花在门口喊他的名字,喊得全年级的男生心裏都痒痒的,阿彻也是装作没有听到,若无其事地继续看书。
她递给阿彻一封信。粉红色信封,封口上贴着几颗桃心,写着大大的“Love”。用脚趾想,也知道裏面写的是什么。
“帮个忙,交给Steven。”
耐不住她恳求的眼神。阿彻接过来,只见落款是“加绮”。
用“爱情就是一个华丽的屁”“看破红尘干脆入空门算了”这些句子都不够形容从阿彻心底冒出来的失望的泡泡。
他没想到自己还没问过她的电话号码,就直接被发了“好友牌”,宣告他不是她的菜。
“拜托拜托,一定要送到他手里。”女生可怜巴巴地央求,“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送到了,你发个短信给我啊。”
“嗯。”
女生前脚刚走,去小卖部的Steven就回来了,扔给他一瓶可乐。阿彻扔给他一封情书,Steven见封面上写着硕大的“LOVE”,往后退了两步,小眼睛亮晶晶的:“那个,允彻,我对你,真的只是朋友之间的感情……”
“去死!”阿彻白了他一眼,“是3班的女生给你的。”
没有说出口的是:是我喜欢的那女生给你的。
Steven看完情书,欢呼着跑了出去。不久后传来消息,他交了新女友,健康开朗型,叫王加绮。这裏是名校,对学生早恋最忌讳,Steven和女友约定,在学校里装成不认识,只有周末和放学后才在指定的地方碰头。
至于指定的地方在哪儿,那自然是属于他俩的秘密。阿彻是多出的那一枚棋子,被彻底地清理了出去。
他很佩服Steven的演技,好几次他们经过3班的教室,在走廊上遇到王加绮,他都像不认识似的,与加绮擦肩而过。
倒是加绮常常回过头来,凝望他们。
她的目光,总是和阿彻的目光撞上,像流星一样稍纵即逝的美丽目光,让他难以自拔地深陷。
这是错的。
喜欢上兄弟的女朋友,这是错的——理智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可如果人人都能理智地加以抉择,世间便不会有那么多的故事。
“加绮说明天下午想去唱歌,在钱柜。”周五晚上放学时,Steven约他,“记得来啊。大胖和猴子他们都来。正好介绍她跟你们认识。”
不用介绍了,阿彻心裏想。
这些日子以来,他渐渐发现她喜欢宝蓝色,宝蓝色的发箍,宝蓝色的耐克鞋,宝蓝色的书包。这个像宝石一样闪耀着蓝色光彩的女生,深深地迷住了他。周六下午,阿彻没有去钱柜唱歌,一个人在球场上练习投篮。
哐当。
啪。
篮球砸在框边上,弹了出去。女生捡起滚落的篮球,递给阿彻。
仍然是温暖如雏菊般的笑容。
“怎么一个人?”
“你呢?”阿彻接过球,“怎么不去唱歌?他们都去了吧?”
女生一愣,继而点点头:“是啊。呵呵……我不太喜欢吵的环境。”她点头的瞬间,瞳色波光点点。
阿彻很想伸手,轻轻帮她拢起遮住眼睛的发丝。
那天她换完校服,跟老师回办公室时,发丝也是这样轻轻飘在风里,将他的魂魄也一块带走,如此迅疾地俘虏了他,像一种神秘而至毒的蛊。
爱情的蛊。
她不费一兵一卒。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来势汹汹。或许是一个温暖的微笑,或许是一个羞赧的低头,或许是一次擦肩而过的回望……他便明白自己跑不掉了。
彻底地,在她面前败下阵来。
那天下午的篮球场被笼在一层淡蓝色光晕里,风里都是爱情的气息。阿彻像在做梦,一个甜美的梦,宁愿永不再醒来。
“你真的不用去唱歌?”阿彻试探地问。
“呃?不用啊。有那么多人在,已经够了啊。”女生摸摸肚子,“饿不饿?我想吃面。”
“好,我请你。”阿彻痛快地带她去了一家台湾面馆。他很怕遇到同学,怕Steven知道后伤心,但又忍不住想站在她身旁。
她那么娇小,走在一起时,头顶只齐他的下巴,像小人国来的公主。
那家台湾面馆本是阿彻的最爱,这一天他却食不知味,心思全部在女生身上。
“对了,那天在会议室试衣服,你还记得吧?”阿彻解释,“吴老师不相信我和Steven,其实真的有个男人在偷看你们换衣服,不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