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穿越北欧·洛奇的争辩(上)(1 / 2)

逆光·轻寒 暮夏 10998 字 2个月前

<span class="center">杨千紫</span>

<p/><h3>引文:你变了吗?</h3>

我们都变了。

刚在闺蜜楼下的必胜客喝奶茶(乐购那家必胜客的服务真的很差,不知道跟他们家的服务员生了多少气,但没办法,它近),其实现在很多事都是这样,小人物想做点什么都很难。闺蜜家境好,给自己爹打工,年纪轻轻就是法人,手腕上戴着新买的卡地亚手表(她和她老公已经有一对蓝气球了)。可就是这样一个富二代姑娘方才还在跟我们血泪控诉,说她去银行办事各种费劲,各种受气,看人脸色……可见,在现实生活中光有钱是尚且不够的,你还需要有强大的官僚背景或者异常强大的内心……难以想象,闺蜜射手座,脾气烈,千金小姐,竟然也被欺负成那样。

方才喝茶的还有一个男生(当然,我是获得了老公批准才去的),这位小少爷是新西兰“海龟”,关于他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当年刚从新西兰回来之后在国内开车,一边开一边骂,像个炮筒。那时候他约我出去,在我家楼下等了十几分钟(是在车里吹空调的情况下等),当时因为等了我而一顿大吵,当时我也年轻,一点不让步……反正就是这么个少爷加炮筒,这一次见面,看起来竟也没什么棱角了,也许是在上海工作磨的,也许是真的长大了……他现在会很坦诚地跟我说他自己能力不行,不是做生意的料,也很理解他爹为何不把生意交给他了……对于这个人,其实我当年对他的评价是:外在条件好,但性格不好,因此不能考虑。

有时候会想……要是那个时机晚个几年……换做现在的我和现在的他……会怎么样呢?

答案当然还是不可能。

因为我命中注定的男人是我老公。其他的都是浮云。哈哈。

说远了。反正我的感慨就是:时间把我们都改变了。以前见面,“新西兰”总是跟我说他家院里或者他爹的朋友家谁谁谁多有钱,开什么车,他爹跟谁谁打麻将赢了多少……那时姐多清高,总说他家是暴发户,一脸的不屑。闺蜜也是,以前我们聊的是什么什么化妆品好用,喜欢什么包什么表什么睫毛膏……谁谁买了什么大牌,或者男朋友给买了,有没有小小的羡慕嫉妒恨……仔细想想,曾经多么浮躁多么浅薄,虚荣而空虚。当然现在也不见得就能比过去强多少。

而现在,我们聊的是社会的不公、生活的艰难、对现实的不满、对未来的迷茫,和对另一种生活的向往……大家总是向往另一种生活。安逸的想多赚钱,累死累活的想要轻松和稳定,开锋范的想换雅阁,开雅阁的想换奥迪……其实这也不怪咱们。因为我们的生存环境就是一个浮躁而浅薄的社会。

曾经也有过理想……比如做个敢于挑战权威,惩恶扬善的女记者……或者做个不贪污不腐败的女官员……或者做个专业很强的女学者,读博,留校,当讲师,当教授,桃李满天下……或者做个伟大的女编剧,编出一串串感人的电影电视剧……

可是慢慢地,这些理想都变成了梦想。

曾经胸怀天下,自视甚高,现在却不再有拼搏的欲望……也不再有排除万难达到目的的精力与决心……梦寐以求的工作不再是能够发挥所长学以致用的岗位,而是有编制,清闲安稳,有奖金拿有东西发,最好整天喝茶水什么活儿也不干……

不过好在身边有了你,让我觉得这炎热的天气也并不是那么难熬,像是浮躁的天气里守着一个冰箱,裏面放着冰镇的矿泉水……现在的我,其实也不再是那个很喜欢浮华东西的文艺女青年了……甚至想把那些东西全折现……以前也很想要卡地亚手表,并跟家里人说好了结婚要送我们一对蓝气球什么的……但现在真的觉得戴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我们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就很好了……有买手表那几万块,我们可以去旅游,买喜欢的家具,或者存起来以后给小孩买奶粉……再名贵的手表我也不想要了,真的,谁如果要送我那个我就坚决要折现……哈哈,我变得越来越像电视里的蠢女人了……有一天会不会后悔呢……男人嘛,能靠得住吗?

你说:我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有谁天生就是那样的人呢?环境在变,社会在变,你在变我也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

然而无论如何,现在在你身边的我很幸福。希望可以一直幸福下去吧。

博客上刚才有人评论说:不要放弃梦想。不要变得世俗。不要成为时代的附庸。最重要的是,不要变成你年少的时候,最看不起的那种人。

先说到这裏,困了,睡觉。

<strong>作者简介</strong>

笔名:杨千紫

星座:白羊座

爱好:写字,逛街,睡觉,看电影,唱歌

已出版作品:

《冬至之雪》

《时光倒流的童话》

《四月樱花》

《时光旅馆》

《兰陵皇妃》

《烟花碎》

即将出版:《箫月倾城》、《幻空花》

<p/><h3>楔子</h3>

女孩拿出手袋里的派克笔,伏在案上刷刷写着,一边写一边问身边一起在自习的室友:“最近在看北欧神话,觉得蛮有意思的,你知道诸神之都——阿斯加特是什么样子的吗?”

室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这时只见一簇火花闪过,整栋女生寝室楼就黑了下来。

“停电了!”黑暗中室友有些惊慌地说。

可是却没有回应。

四周重新亮起来的时候,方才说话的女孩已经不见了。

那支派克笔顺着桌子滚了滚,“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

<small>洛奇:够了,芙蕾雅,我知道你和其他的人同样恶劣。你和不知道多少的神与精灵,都一起做过爱情游戏。</small>

<small class="right">——《洛奇的争辩》</small>

<p/><h3>一、你好,火神洛奇</h3>

我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事到如今,我才发现自己的文化知识其实很不够用。对于北欧神话,我曾经自以为很精通,可是事实证明我完全是业余水平。——这个世界的人文地理,实在与我所熟识的世界不同,所以经常会做错事。

“伊顿,你去给我倒一杯牛奶来。”清晨,我的女主人芙蕾雅这样吩咐道。

我依言到橱柜里拿了一只银杯,转念一想,赶忙换了一只银盆,盛满了牛奶端给芙蕾雅。

果然,这一次芙蕾雅没有发怒,反而笑眯眯地看了我一眼。记得上次她让我“摘一朵玫瑰花”,我依言做了,她却大发雷霆,最后让我摘了整整一篮子玫瑰花才肯罢休。所以这种娇生惯养的女性神,大概说话都比较含蓄,她想要一杯,就给她盛一盆,以此类推总是没错的。

这时芙蕾雅又吩咐道:“伊顿,你去把给我拉车的那两只雄猫带过来,喂牛奶给它们喝。”

这位北欧神话中的爱情女神芙蕾雅,的确有着惊世骇俗的美貌。一头金色海藻般的长发直披到脚踝,映衬着牛奶一样白皙细嫩的皮肤,看起来比阳光还要明媚。只可惜我是个女人,她的美貌我无心欣赏,甚至觉得是个负担,毕竟每天帮她清洗金发就要花我两个钟头的时间。除此之外,这位女神还很骄纵,稍有不顺就会大发脾气,我不禁对以后要娶她的男性神十分同情。

芙蕾雅有两只神奇的雄猫,它们使她的豪华马车快如闪电。难能可贵的是,这两只猫每天做的是马的事,吃的却是猫的食,一早一晚两盆牛奶就能搞定,真是两只非常具有经济效益的宠物。

可是这两只雄猫的脾气跟芙蕾雅一样,总是摆谱,一点不买我的账。当我死命拽着两只巨大而漂亮的雄猫往宫殿里走的时候,心裏不禁暗暗后悔——我为什么要穿越到这个鬼地方?

——在这满大街都是神的诸神之都阿斯加特,要是穿越成了一位女神那还好说,结果却成了芙蕾雅这个挑剔女神的侍女,每天手忙脚乱地生活着,从早到晚看着她欠揍的样子敢怒不敢言。

这时,那两只骄傲的雄猫又一次停下了脚步,我有些不耐烦,拽着它们脖颈上的缰绳,很无奈地说:“喂,你们两个,拿出点神猫的样子来好吗?不要跟个家猫似的,奸懒馋滑不听话!”

“洛奇!”这时,这两只雄猫忽然异口同声地开口说话,我吓了一跳,手一松,就见它们两个像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前方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身穿一袭白色长袍,头发是亲切的黑色,他的脸掩映在树荫的阴影里,仿佛一团蒙胧的花影。

“小心!”我冲口而出,道:“这两只猫很凶,当心它们咬你啊!”话音未落,接下来所看到的情景却让我大跌眼镜。

——那两只雄猫像吃错药了一样,忽然间变得十分乖巧,贴着那男子修长的双腿蹭来蹭去,喵喵叫着,说:“亲爱的洛奇,你怎么才来啊,我们都好想念你哦!”

我睁大了眼睛,瞠目结舌地望着这一切,难以想象这两只高傲到欠揍的猫竟然会说人话,并且一开口就这么肉麻。这时,一阵微风吹来淡淡花香,那男子于午后阳光灿烂的玫瑰园中回过头来,四目相对那一瞬间,我不由屏住了呼吸。

——这个男子,他有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

碧蓝如大海,深沉如永夜,瞳人深处却有一簇悠远的仿佛正在渐渐熄灭的熠熠星光,令人光是看着,就能感受到一种沉沦的力量。

他抚摸着那两只雄猫的脖颈,朝我微微挑起唇角,说:“以后不要再用金粉给它们洗澡了。芙蕾雅总是希望自己的坐骑闪闪发光,可是这会令它们的毛发变硬,摸起来十分不舒服。”

我怔了怔,低头答道:“是……先生。”对于这个仿佛忽然间从天而降的陌生男子,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称呼。

“先生?”其中一只雄猫尖声叫道。

“她竟然叫它先生!”另一只大惊小怪地附和道。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男人面前我莫名地有些紧张,否则按照我以往的脾气,这两只猫再这么唧唧歪歪的我肯定要上前开扁了。此时的自己却只是有些忐忑地看了它们一眼,小声说:“有什么不对吗?”

“难道你不知道他是谁吗?”这只猫的话音还未落,另外一只的声音已经响了起来,像是在唱双簧般地接口道:“他是火神洛奇啊!”

“大名鼎鼎、风流俊雅的火神洛奇!”两只猫异口同声,这副乖巧谄媚的表情,在他们的主人芙蕾雅面前也很少见。

洛奇……听到这个名字,我却真正地大吃一惊,忍不住像个第一次亲眼见到明星的“粉丝”,绕着他转了好几个圈。

火神洛奇,果然名不虚传。

传说中主神奥丁的儿子,北欧神话中最为俊美的神。据说他性格乖戾,喜欢恶作剧,众神听到他的名字就会觉得头疼,恨不得眼不见为净。然而这些从外表上是看不出来的。

此时此刻,望着他的脸,我只能想到一个字,就是——美。

曾经听过很多人说:越美丽的东西就越危险。事实证明,这句话果然是没错的。

这时只见洛奇缓缓俯下身去,动作娴雅地解开了套在那两只雄猫脖颈上的金缰绳,拍拍它们的额头,说,“走吧,我带你们出去散步。”

我一惊,伸手阻拦在他面前,说:“等等,我的任务是带它们去前殿喝牛奶,您可不可以……”

……可不可以等我带它们喝完牛奶,亲自知会芙蕾雅一声,再带它们出去遛弯呢?……否则这两只猫在我手上走掉,芙蕾雅一定会跟我发脾气的。然而这些话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眼前忽然一黑,紧接着头皮就火辣辣地疼起来。

想必那两只雄猫早就看我不爽了,此时不由分说扑上来就是一顿狂挠,我的头发一缕一缕掉到地上,是与洛奇一样的黑色,仿佛一团团晕开的墨影。

我被它们弄得狼狈不堪,只能倒在地上任人宰割,丝毫没有还手之力。这时隐约看见那个修长的身影飘了过来,我想火神终究是火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总算有点神的样子。

果然看他伸手把那两只凶狠的猫拈了起来,柔声说道,“好了,不要闹了。她的头发看起来很久没洗了,当心把你们的爪子弄脏了。”

听了这句话,我几乎吐血。

性格乖戾的火神洛奇,果然闻名不如见面。

午后花园里的阳光明媚而不刺眼,小路旁两丛火红的玫瑰娇艳欲滴,洛奇走在中间,一左一右跟着两只老虎般大小的雄猫。

我趴在地上,望着他们三个悠然的背影,咬牙切齿地朝他吼道:“洛奇,你等着瞧!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看我以后怎么找你算账……”

尚未走远的他忽然回过头来,一双眼睛里晃动着碎金般的阳光,影影绰绰,美不胜收,瞳人深处却飞快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

“别生气嘛。”他俯身朝我弹过来一个小金球,微微一笑道:“喏,这个补偿给你好了。”

我趴在地上,望着滴溜溜滚过来的越来越近的小金球,心裏想着:这小金球是实心的吧?拿回现代去,应该能卖不少钱的……而且这是火神洛奇的东西啊,简直可以说是价值连城了……

就在我财迷心窍的时候,那小金球倏忽间已经滚到了眼前。我喜滋滋正要伸手去拿,这时却忽然听到砰的一声——

它爆炸了,并且裏面喷出不知是什么的黏稠液体,溅得我一头一脸满身都是。

我用手抹了一把脸,发现这液体竟然是绿色的,不由失声惊道:“天啊,这是什么?”

“叹息谷的彤草汁。”洛奇单膝蹲下身来,在距离我二十米远的地方展露微笑,他做出一副思考的样子,说,“我听说,这种草汁染到皮肤上之后,要三天三夜后才能洗得掉……并且会在夜晚变成红色,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说完他眨眨眼睛,又说:“你试完之后告诉我,好不好?”

我望着这张风华绝代的俊脸,恨得咬牙切齿。如果此时手边有一把机关枪,我一定要在他身上打出几千个窟窿来,否则难解我心头之恨。

洛奇看着我扭曲的表情,似乎十分自得,款款站起身来,语气愉悦地对那两只雄猫说:“我现在心情不错,带你们去叹息谷捉蝴蝶吧。”

那两只猫很是高兴,喵喵叫着说道,“洛奇就是洛奇,总是最明白我们的心意!”

“我终于知道这两只野猫为什么会跟你这样亲热。”我恨恨地瞥他一眼,冷道,“因为你们有着同样邪恶的灵魂!”

听了这话,洛奇眼眸深处却仿佛一颤,像是一潭深水中落入了一粒小石子,激起一片美丽而短暂的涟漪。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转身离去。

可是我还没说够。我趴在地上,朝着他的背影叫嚣着大喊:“洛奇,我们走着瞧!你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因为我打不过你!”

他没有回头,可是我能感受到他这一刻的笑意,他转头对左边的雄猫说:“这女人挺有趣的。她叫什么名字?”

那只雄猫面露不屑,说道:“好像叫做伊什么的,我也记不清了。”

另外一只接口道:“她叫伊顿,是来自中庭的普通人类。是被人贩子卖到阿斯加特当奴隶的,后来被芙蕾雅买来当侍女了。”

“哦,蛮好听的名字。”他回头遥遥瞥我一眼,身影渐行渐远,他摆摆手,说,“你好,伊顿。”

“你好,火神洛奇。”以后我们走着瞧。我在心裏咬牙切齿地说。

<p/><h3>二、跟我走吧,你别无选择</h3>

原来我的身份果然只是一个来自中庭的人类。从雄猫口中得到这个消息,让遇见火神洛奇之后的我,多少有些失落。

倘若我穿越成了一个神,或者是具有半神法力的侏儒或者巨人,那么也算有资本小小地跟洛奇抗衡一下。结果我只是个没有背景的普通人类,看来只有在他面前吃瘪的命了。

提到中庭,我想我有必要先温习一下北欧神话的世界观。虽然算不上精通,可我好歹也看过几本相关领域的书,并且可能就是因为喜欢这种文化才穿越到北欧来的。

总的来说,北欧神话是个多神系统,大致上可分成四个体系:巨人(Giants)、诸神(Gods)、精灵(Elves)以及侏儒(Dwarves)。它的整体风格与我们所熟悉的电影《指环王》有些相似。

北欧神话认为,世界是由世界树(Yggdrasil)支撑分为三层九个国度。我现在所在的神国阿斯加特(Asgard)就是其中之一。这是阿萨神族居住的地方,其中最大的城堡就是奥丁的金宫(Gladsheim)。

而那只雄猫方才提到的中庭,(Midgard)则是普通人类居住的地方。这裏有一座由冰、火、空气构成的三色彩虹桥(Bifrost),可以通往神国。

我在现代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地幻想过诸神之国阿斯加特的样子,以为这个地方会宛如极乐净土一般美好,到处是飞来飞去的小天使,大街上满是灿烂的金子和金银珠宝……可是原来现实中的诸神之国,远远没有我想象中美好。阶级和压迫是无处不在的,神话中的诸神具备一切人类所具有的缺点,并且变本加厉,只是在长相上稍微唯美一些而已。

比如那个火神洛奇,他有一张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脸,也是我所见过的最坏的恶棍。

那种可恶的彤草汁果然怎么洗也洗不掉。白天是绿色的,晚上变成红色,倒是一种很神奇的染料。这几天晚上我泡在浴缸里的时候经常会想,如果把这种植物拿回现代去种植,用来染衣服和染头发一定效果很好……纯植物环保无公害,再注册个专利我可就发了。

不过,这种草汁用普通的水是洗不掉的,但如果用芙蕾雅宫殿中的温泉来洗呢?那汪泉水远近闻名,连两只不爱洗澡的雄猫都很喜欢在那里泡澡,可见它的去污力是很神奇的。——这个念头闪过脑海,我一不做二不休,披上衣服绕到芙蕾雅宫殿的后门溜了进去。

“洛奇,你为什么要离开我?”空荡荡的宫殿中,不远处传来芙蕾雅的声音,语调暧昧而幽怨,与平时凶巴巴的样子很是不同。我一听这是敏感话题,赶忙闪身躲到一旁的银灯后面。灯座很大,它的阴影正好能够将我完全遮住。

我偷偷探出头去,只见大殿里灯影迷离,四下寂静无声,唯有正中一池泉水潺潺流动,倒映出水晶天窗外的一轮玄月。

“芙蕾雅,你这个问题真是可笑。”洛奇倚着一根乳白色的石柱,长长的黑发在暗夜里格外妖娆,眸子清亮美丽,此时却充满了不屑,反问她道:“我有什么理由要留在你身边?”

寂静之后,芙蕾雅的声音里明显透着哽咽,她说:“难道,你不记得我们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了吗?为什么你明知道我对你是认真的,却要狠心地将我抛弃……洛奇,你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太阳在清晨升起,黄昏落下,这是自然规律,世界的法则,任何人也违背不了。”洛奇微微一笑,蒙胧的光影下,他的侧脸清冷孤绝:“两个人相遇,然后分开,是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正常的事……难道你也像那些无知的人类一样相信什么天长地久吗?”

“我这一次过来,只是为了归还‘鹰的羽衣’。你不要想多了才好。”午夜寂静,泉水潺潺,显得洛奇慵懒的声音格外动听:“这件宝贝很好用,我用它偷了酒神家的一大桶好酒和诗神家的一本诗书。”

鹰的羽衣!躲在角落里的我兴奋得差点跳起来,因为我曾在神话书上看过这个名字。书上记载:女神芙蕾雅的“鹰的羽衣”是亚萨园里的一件神物,穿上它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在天空中像雄鹰一样自由地飞翔。我曾经想,如果这辈子能让我穿上“鹰的羽衣”翱翔一次,那真是死而无憾了。

“你还记得我们当初是怎样相识的吗?那一次你想来偷我的羽衣,却被我抓了个正着……结果最后,我却心甘情愿地把它借给了你。”芙蕾雅的声音仿佛是在哭,这让我十分惊讶,印象中她对付男人很有一套,好多亚萨园的男性神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洛奇耸耸肩膀,说:“在这一点上,你的确是很大方的。”

我偷偷探出头去,芙蕾雅恰巧侧过头来,藉着银色的月光,我看见她脸上滚落着珍珠一样的泪珠,她直直望着洛奇,说:“从那以后,你就经常向我借‘鹰的羽衣’,我还以为借羽衣只是个借口,我还以为……”虽然我恨她平时对我发脾气乱摆谱,可是这一刻,作为一个女人,我却忍不住同情她了,只见她的泪水源源不断地落到泉水之中,激起阵阵涟漪,她说:“你经常穿着我的羽衣到处惹是生非,引得众神议论纷纷,可是我却从来没有责怪过你……因为我隐隐地也希望他们知道,火神洛奇,是我芙蕾雅的男人……”

洛奇并不说话,只是仿佛看戏一般,置身事外地望着芙蕾雅。

“是因为西芙吗?”芙蕾雅仿佛唱够了独角戏,为了得到洛奇的回应而背水一战,她忽然提高了音量,说,“你别忘了,她已经嫁给了你的哥哥——雷神托尔!”

“住口!”洛奇一直平静的表情忽然愤怒起来,冷冷地打断她说,“够了,芙蕾雅,我知道你和其他的人同样恶劣。你和不知道多少的神与精灵,都一起做过爱情游戏。”

这句话有些耳熟,仔细想想,好像来自冰岛史诗中那一着名的篇章——《洛奇的争辩》。很多神话故事都会引用这个篇章中的句子作为开头,所以我才记得。在神话书中,芙蕾雅的名声的确不怎么好,据说她曾经为了得到一串巧夺天工的黄金项链而陪四个侏儒睡了四晚,可以说是北欧神话中的交际花了。但是就算她真是这样的人也好,在这种场合下说这样的话,也有够伤人的。没想到这个长相俊美的火神洛奇,不仅是个性格乖戾的恶棍,还是个到处伤女人心的花|花|公|子。

听了这话,芙蕾雅没有再说话,只是站在原地定定地看住洛奇良久,然后转身捂住嘴巴转身跑了出去。她的眼泪化作珍珠,落在她的身后,噼里啪啦撒了一地。

这个静谧的夜晚夜凉如水,空气里充满了她的悲哀,望着她仓皇而去的背影,有那么一刻,我甚至想追出去劝慰她几句: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值得女人这样伤心。

大殿里流水潺潺,四下寂静无声。洛奇一直没有离开,他只是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倚着石柱站在那里,黑色长发仿佛与茫茫夜色融合在一起,默然中的侧脸更是惊人的美丽。

“你真美,洛奇。”我从银灯后面闪身而出,扬着下巴冷冷说道,“可惜这美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多么冰冷狠毒的心。”

这一刻,我并不是因为他曾经捉弄过我而感到愤怒,只是单纯地为芙蕾雅抱不平:“不喜欢这个女人,你有很多方式可以拒绝,何必说出那么恶毒的话,伤透了她的心?”

洛奇抬起头来看我,碧蓝的眼中仿佛弥漫着雾样的迷茫,深处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悲哀,只是很快散去,我疑心是自己的幻觉。他侧过头去不再看我,说:“不伤透,她就不能放下。你觉得这样就是为她好吗?”

我是一个来自21世纪的东方女权主义者,我没有谈过恋爱,所以只有理论没有经验,在这一刻,竟然无言以对。

洛奇的睫毛纤长如蝶翼,黑夜里仿佛沾染了星光,熠熠生辉,他自语般地说:“真正伤害一个人,是手里牵着那根线不让他飞远……却又永生永世不能跟他在一起。”

说这话的时候,他神色里并没有很明显的悲伤,只是那平静的表情却像是隆冬的冰面,脆弱美丽并且冰冷。他转身离去,乌黑长发飘在身后,最后不屑地补了一句:“真是多余跟你说这些话。像你这种愚钝的凡人,又怎么会明白呢?”

“你说什么?”我心头火起,脱口而出喝道,“洛奇,你给我站住!”说着本能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他,可是却抓了个空,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往前跌去……

寂寂深夜,只听“扑通”一声,我身体前倾,四仰八叉地摔到了大殿中央的那汪泉水里。我本能地蹬着双腿,却发现这从外表上看只有一米来深的泉水实际上深不见底……

“洛奇……”我手脚并用地浮出水面,蒙胧中看见洛奇俊美如花影般的脸,我奋力抬起手臂结果还是一点一点沉了下来……一口水灌进来,我气若游丝,绝望地说出最后一句话:“救命啊,我不会游泳……”

当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身在一匹正在慢悠悠行走的白色骏马上。洛奇坐在马鞍上,将我横着绑在身后,这姿势十二分地不舒服。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个喷嚏,才发觉自己身上还湿着。

“方才,是你救了我?”我骤然想起方才所发生的事情,不由对他心生感激。真没想到这个恶棍竟然会救我。

“我只是想看看,芙蕾雅宫殿里的泉水是否能洗掉彤草汁。——哦,原来真的洗得掉哦。”洛奇神色悠然地握着马缰,低头瞥我一眼,说,“你不要太感动了。真不知道女人为什么都那么喜欢自作多情。”

“你既然把我捞起来了,那为什么不能给我换件干衣服呢?”微风阵阵,吹得湿衣服一丝丝的发凉,我又打了好几个喷嚏,朝他吼道:“你知道什么叫做好人做到底吗?哼,还是什么火神呢,真没有风度!”

洛奇愣了一下,微微皱起眉头说:“你这样的女人我倒是第一次见,不知好歹。”

我刚想要反驳,抬头却看见有一只巨大的爪子正朝洛奇背后拍下来,不由惊呼一声:“天啊,这是什么?”

那到底是什么怪物,仅仅一只爪子就大得出奇……洛奇听到我惊声尖叫,脸上却不见丝毫惊慌的表情,只是一策马缰,伸手捂住了耳朵,说:“你鬼叫什么,吵死人了。”

身下骏马却在同一时间飞快地冲了出去,堪比风速,瞬间已经逃出那只巨爪的阴影。离得远了我才看清那怪物的全貌——竟是一头硕大无比的章鱼,只有一只眼睛,仿若血盆大口一般绽放着猩红色的光,正举着巨爪朝我们追来。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巨大且恐怖的章鱼,吓得跳起来一把抱住洛奇的脖颈,紧闭着眼睛叫道:“救命啊……好可怕!”

洛奇身上有好闻的清香,他眯眼看我,狡黠一笑,忽然间将我一把扯下来扔到地上,说,“你去陪它玩一会儿吧。”

我躺在地上,抬头望着缓缓逼近过来的大章鱼……这一刻,我浑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它嘴裏流出来的口水滴在地上像个小池塘,独眼里布满了血丝,好像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我撕成碎片……只见它缓缓朝我扬起巨爪,我站起来想跑,可是脚下却是一滑,啪一声又跌倒在了原地……

它的爪子很大很长,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很恶心的小吸盘……我心想今日我命休矣了吧……唉,自己也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么就没事找事穿越到北欧神话中来了呢?……还招惹上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火神洛奇……

就在我要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洛奇于千钧一发之际策马回来将我抱到怀里,整个动作飞快如风。高高的骏马上他黑发如风,回身朝那章鱼伸出手掌,口中念了一句什么咒语,这时只见一道透明的银色屏障拔地而起,那怪物被拦在另一端,它咆哮着想要冲过来,巨大的爪子拍打着地面,将附近的树木震倒了一大片,却依然挣脱不出来。

我松了口气,朝它遥遥扮了个鬼脸,一边狠捶了一下洛奇,说,“你这个浑蛋,竟然这样吓唬我!是会闹出人命来的!”那章鱼嘶吼一声,地动山摇,我吓得赶紧转过头去,本能地又抱上洛奇的脖颈,说,“快走快走,好可怕啊!”

洛奇将我扯下来放到地上,一脸平和的神色,仿佛此时此刻在我们身后嘶吼的并不是什么怪兽,而只是只温驯的小猫,他伸手一指,说,“你往前走七天七夜就能走出芙蕾雅的领地了。再走一年左右,便可抵达阿斯加特的中心。如果一切顺利,你打三年工就可以赚到三百金,买张门票去一趟彩虹桥,就可以回到中庭。”

我愣住了,一时只是瞠目结舌地望住他,半天才问:“我为什么要回到中庭?”

“因为芙蕾雅已经容不下你。”洛奇居高临下地望着我,一头黑发被微风掠起,飘扬如一汪墨色深海,“方才我从温泉里救出你,很多人都看见了。以芙蕾雅的性格,你觉得她会放过你吗?”

“你只是个凡人,在诸神之国阿斯加特没有容身之所。”他的俊脸上露出非常关切的神情,因为明知道是假的,所以看起来十分欠扁,说:“除了回到中庭去,你还能去哪里呢?——只是你脾气这么差,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打工赚到三百金哦。”

我怔住片刻,转身就走,却被洛奇一把拉住,他俊美的脸庞靠近了我,眼角上挑,十分邪魅,他说:“喂,你要去哪儿啊,傻女人?”

“回芙蕾雅的宫殿去。”我说,“你救了我又怎么样?我跟你之间本来就没什么。回去跟她说清楚不就好了。”

“还用说清楚嘛?我跟你之间显然不会有什么。”洛奇很无奈地说道:“但这并不会影响芙蕾雅迁怒于你。喏,你看,这只章鱼就是她派来追杀我们两个的。”

我望一眼银光屏障后不知疲倦仍在嘶吼的章鱼,不禁有些后背发凉。

这时洛奇朝我伸出手来,一双眼睛碧蓝如天空,因为太过俊美所以连微笑都仿佛绽放着金光,他说,“伊顿,跟我走吧,你别无选择。”

<p/><h3>三、心安处,即为家</h3>

路过叹息谷的时候,天色已是黄昏。薄暮之下,无数的七色蝴蝶飞在半空,像是搭起了一座小巧的彩虹桥。我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就说要带那两只雄猫到这裏来玩的。

“洛奇,你为什么要带我走?”有时候仔细想想,我总会有一种错觉,好像他捉弄我那么多次,大费周章,就是为了要从芙蕾雅那里带走我一样。

“一个人上路太无聊了,有你这么个傻女人陪着,想必能够有趣得多。”他给我这个答案的时候,我们身边正好飞过一群七色蝴蝶,小路两旁的大树开满了粉白色的花,簌簌如雪坠落在路过蝴蝶的羽翼上,美不胜收。

我想既然从此以后要跟他混日子了,那么对他客气一点也是应该的,于是我很礼貌地拍了拍他的背,说:“洛奇,我们下去玩一会儿好不好?”

洛奇抬头望一眼天色,难得地应允了我的意见,说:“好吧,今晚风大,恐怕会有暴风雨。我们正好可以在叹息谷留宿一晚。”

留宿……我下意识地攥紧了衣襟,仔细想想,我们二人孤男寡女单身上路……其实是挺不方便的。

洛奇好像看穿了我在想什么,俊美的容颜中面露不屑,忽然间拎起我的脖领走到叹息谷中的一汪溪水前,狠狠把我的头压了下去,说:“拜托你好好看看自己长什么样子,停止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好不好?我连芙蕾雅都看不上,能看上长相不及她十分之一的你吗?”

我望着溪水中的自己怔住三秒,转过头去很淡定地对他说:“虽然你说的是事实……但我真的十分不爽!”我忽然捧起一汪溪水往他身上泼,一边泼一边笑:“我就是爱胡思乱想,关你什么事?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我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怎样?不服气你咬我啊!”

洛奇猝不及防,被我泼得满身都是水,当他扼住我的手臂想要还击的时候,我反客为主地拉住他的手,借力想把他抛到小溪里,结果却被他死死拽住,两个人一起掉到了水里。

“救命啊……我不会游泳!”我前几天才刚掉到水里差点淹死,现在掉到水中本能地就感到害怕,胡乱扑腾一番之后,洛奇拉着我站起来,原来这裏的水深还不到我们的膝盖。与洛奇对视片刻,我嘿嘿一笑,挠挠头说,“不好意思哈……我刚才有点太紧张了。”

这时只见洛奇一向平和美丽的脸上浮现出无奈而扭曲表情,说:“我洛奇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曾经通过世界之树走遍九国……却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像你这样,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