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律师……(2 / 2)

不愧是专业的~!

他还记得法外狂徒张三讲过这样一个案例——

如果一个人饿的快要死了,他能吃熊猫吗?

答案是,能!

如果真的快要饿死了,必须吃掉眼前的熊猫才能活,那就可以吃,见熊猫吃熊猫、见金丝猴吃金丝猴、一天吃一只!

这叫什么?这就叫紧急避险。

虽然不知道墨兰星东方古国的法律和地球华国有什么区别,但朱建业身为律师既然敢把‘紧急避险’拿出来用~~~

稳了!

却听朱建业又道:“法官大人,试问我一个律师,手无缚鸡之力的情况下,知道有九个人身强体壮、学过武的人要杀我,我难道应该坐以待毙吗?”

“还是奋起反击?”

“我选择后者!”

“至于刚才所说,我是跟他们发生冲突、甚至蓄意斗殴,那更是无稽之谈!”

“试问,我一个律师、手无缚鸡之力……”

你他妈够了!

三名法官的嘴角明显都在抽搐。

你1V9啊!

打死三个、打残三个、吓跑三个啊老哥!!!

就这还手无缚鸡之力?!

还一再强调?

我信了你的邪哟!

朱建业却不管不顾,继续说道:“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律师,怎么可能有胆量去跟他们发生冲突?”

“我的一切信息都公开透明,唯一加入的武馆,也是在不到半个月前,试问我哪里来的胆量去跟他们发生冲突,甚至斗殴呢?”

“我还没活够,不想死。”

这次,左边的法官又开口了:“你如何确定他们要杀你或者伤害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表明?”

“当然有!”

朱建业‘上气不接下气’道:“我,我在法庭上,就被被告的人威胁过,说如果我不收他们的黑钱、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就会杀了我。”

“我很害怕,所以,我在判决结束后一直没有离开法庭,直到天黑,就是想趁天黑回家。”

“之所以没走常走的道路,也是怕他们在半路堵我,但没想到……”

“所以,我只能先下手为强,紧急避险!而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的紧急避险,也属于正当防衞!”

漂亮!

林彬几乎啪啪为他鼓掌。

看!

听,说的多好?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朱建业自己就是颇有名气的律师,为自己辩护起来,那简直是一套一套的。

中间那个与朱建业熟悉的法官终于开口了:“那你如何确定他们就是要害你的人,而不是路过的人?”

“直觉!而且惠龙路那一段人迹罕至,他们却一直追着我,难道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还有,法官大人如果不信可以查他们的个人账户,是不是在今天都有一笔不菲的进账,而且来自于同一个人?”

“……”

三个法官都不说话了。

这点,他们当然知道,警察早就查清楚了,就在资料里写着呢!

问题是,朱建业太生猛了呀!简直杀疯了,他们实在有些难以接受……必须要弄清楚、查个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