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当然,她更准确的身份是他家的狗保姆,尽管是个幌子,但却是她想牢牢抓住的一根救命绳,这样,她就能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其实,自己没那么下贱。
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女人,钱傲皱眉,别开眼目视前方,冷冷说道。
“几点走,我叫司机来接你。”
“不一定。”
“别忘了,等着你喂狗。”这话一出,他差点咬到舌头,怎么想都觉得有点像在骂自己似的。
“恩。”
钱傲想起上午找不到她时的感觉就不太舒服,突然就恶狠狠地转过头来看着她。
“不准再关机!”
元素不答,侧过身开了车门离去。
街道对面。
白慕雅正陪着沈佩思购物,她一直把自己当成钱家的准儿媳妇,一切儿媳妇要做的事,她都尽职尽责的做好。
是女人都喜欢购物。
而沈佩思最喜欢白慕雅陪她逛街,这孩子热情开朗,处事又非常周到,每次出来都不会忘了给钱家所有人都梢带上礼物。
对儿子冷落这么好的姑娘,沈佩思颇有微词,却又想安抚好这个准儿媳。
“小雅啊,我们家老二刚回来不久,太忙,等过几天,我说什么拉他出来陪你约会。”
“佩姨,二哥忙的是正事,我没关系的。呵呵。”
白慕雅勉强地笑着,透过橱窗的玻璃,她一直盯着那辆显目的布加迪威航,还有从车上走下来的女人。
心,碎了一地!
更衣室里。
“小圆子,你这是怎么啦?”
专程跑来看元素拍宣传照的颜色睁大了眼,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元素满身的青紫红印。
“钱仲尧干的?这是ml吗?这完全是打算把你啃来吃掉啊!”
眸色一黯,元素摇头否认。
她和颜色,不只是同学,朋友,还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分享的闺蜜,元素的一切,要说谁最清楚,非颜色莫属。而当初介绍元素去帝宫的九姐,正是颜色的亲姨,所以元素不打算瞒她,原原本本把和钱傲再遇后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女人,倾诉是发泄内心苦闷的第一途径,虽然这种事,并不光彩,但她觉得除了颜色,真的再找不到另一个可以倾诉的人。
“我靠,这可真够狗血的,完全是小言剧情啊。”
颜色是一个狂热的言情小说爱好者,整天幻想着哪一天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个高帅富的总裁来把她给收回家养着。
元素白了她一眼,穿上公司准备的服装,而颜色还处于兴奋加激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