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前女友(6)(1 / 2)

同琳琅依依不舍告别之后, 孙英韶又雷厉风行处理了富商的事。

别看这小子在琳琅面前乖得像一只鹌鹑似的,暗地里的獠牙却越磨越锋利,面不改色地将合作伙伴的死亡栽赃嫁祸给对头陈家,说是陈洋少爷余情未了, 那富商看上了他的旧情人莉莉,一个不忿, 就动手杀人。

在陈家无比头疼之时,孙英韶潇洒抚掌, 领着精兵人马去了沙市。那块区域势力混乱, 钱庄扎堆,却流通艰难,直到现在也无人敢称王做主,导致人们怨声载道。

这场商战是少年直接去孙父面前主动请缨的。

他年纪小小, 还不到二十岁, 口气却是不小,而且野心与胃口比他哥还要大。

不, 何止是大, 简直是要捅破天了。

孙英韶的原话是这样的:“等我盘下了沙市, 我要公馆以及南行三分之二的资源与精锐。”他补充了一句,“哥哥的也得归我掌管。”

“能者居之,我想哥哥应该不会介意的。”

这就是明晃晃的夺人脉了。

丝毫不顾兄弟情义。

孙家老子表示很蛋疼。

之前他这个小儿子,虽然是出了名的厌恶女色, 说话毒了点, 但各方面还是比较正常的, 老师们对他在学校的出色表现给予嘉奖。孙行长是打算等他二十岁了,再把人送去国外锻炼打磨。

他对两儿子的未来规划很明显了,哥哥行事果决,适合当领军人物执牛耳。而弟弟在学业方面颇有造诣,他就着重培养对方的军师才能,再不济也能做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钻研一下武器机械什么的,对孙家也颇为有利。

但谁想到这小兔崽子有一天晚上突然跑回来,一声不吭地撕书。

孙行长看的心惊胆战,如果小儿子是在外头受了气,他可以看成是泄愤,但这小兔崽子撕书时神态十分冷静,连一丝火气也没有,反而让他难办了。

孙英韶一朝开窍了。

他不愿意走上他老子为他安排的稳妥道路。

舍弃了安逸,投身时代,要拿一腔热血搏个荣光。

事实证明,孙家的种没一个是孬的。

这一点令孙行长感到很自豪,自豪之后他又深深忧伤了。

孙公馆只有一脉势力,可他们两兄弟都想要,针尖对麦芒,不分上下,各不相让。

随着孙英韶北上沙市,孙家两位少爷的争斗摊在明面上。

作为他们宿敌的陈家则是静观其变,想从内斗中捞一杯羹。

孙行长也算是久经沙场,他明白了目前的局势。

思量再三,把待守的大儿子叫进书房,密谈了一番。

出来的孙大少脸色不算太好,不过他常年绷着一张冰山脸,旁人倒是看不出深浅。

父亲的意思虽然晦涩,但他怎么不懂?

他的立场偏向了后起之秀的小儿子。

比起严苛刚正的孙大少,孙英韶这种狡兔三窟的灵活机智无疑适合目前掌舵者的位置。

简而言之,孙行长担心孙大少过刚易折,而小儿子处于潜力成长期,可塑性极强。

现在上海滩风云变幻,枭雄辈出,一板一眼的规矩固然有利于保持优势,可倘若主帅不知变通,顽固守旧,迟早也是要从龙争虎斗的骇势里落败的。

正是想通了这一点,孙大少才不甘心。

不甘心这些年来辛苦筹谋的经营化为乌有,为弟弟做了嫁衣。

他甚至知道孙英韶遭逢巨变的缘故。

孙大少其实早就跟琳琅打过交道。

那时孙英韶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每天放学后就躲在屋子里不出门,拿着块木头在雕刻,不思饭食,几乎到了疯魔的地步。

他趁人睡着悄悄进去看了,好家伙,一房间里堆满了废弃的木块碎屑。这个败家仔仗着孙家财势,也不心疼,全是上好紫檀木、香檀木之流。

孙大少见不得铺张浪费,都想直接上手掐死这个败家弟弟得了。

这堆废弃木头让他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他知道了弟弟是有了心上人,而且对方在他内心的份量还不低。

他转头就让人去打听了,只是一个在百乐门工作的服务员而已,孙氏家大业大,虽然不用孙二少去联姻,但要娶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进门,孙大少闭着眼都能想象同僚的嘲笑。

既然注定没有结果,孙大少的出手也是快准狠,他直接让手下去了百乐门,告知那位施小姐一句,她若是识趣,就不要惹人烦在孙二少身边凑。

他点明手下,要是这位施小姐真的“不上道”,必要时可以直接人身威胁。

后来孙大少也听说了,那个女孩子果真拒绝了弟弟。

而他更没想到,这一手竟然会促成他的间接下台!

琳琅在他眼里只是一粒砂砾,不曾想这粒沙落在弟弟心口上,染血了,刻成了朱砂痣。

孙大少越想越不是滋味,当他接到孙英韶发回来的捷报,异样的情绪更是累积到了某种顶点。

沙市局势崩乱,孙英韶一路却势如破竹,联合附近友好的钱庄,平息挤兑风潮,镇压四方动乱,更是借一个由头将地头蛇给一窝端,杀鸡儆猴这一手做得比他还狠。

孙英韶不仅顺利开设了沙市南行分行,同时牵头钱庄,成立沙市银行公会,与“北四行”并驾齐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