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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婆婆却没管他们为难还是不为难,干脆将那孩子的小被子给打开了,然后将刚生不久的小姑娘给赤条条拎出来道:“这孩子皮肤挺白的,和你家媳妇儿还挺像。就是这锁骨有个胎记,但没准长大就消去了。”
李念念看过去还真有块胎记,像蝴蝶的类型。
这胎记她肯定在哪里见过,记忆非常的深刻。突然间想到,在某次宴会上遇到过一个锁骨带胎记的漂亮姑娘。她是被前世那个小白眼狼儿子骗去的,结果被她发现给救了。
那小姑娘说她是某大学的高材生,那时候正在读研士,可是母亲重病,她为了救她不得不参加这样的宴会。不过,组织的人只说是陪着跳舞喝酒并不会做一些过份的事儿,可没有想到还有一些无法无天之徒。
后来,李念念也让人查了,正如那小姑娘所说的没错。只不过,她的母亲是她的养母,她小时候是被亲生的家里人给扔到后山的田里被给大鹅挖菜的母亲发现的,最后不但养大她还供她上了大学。
她当时挺感动,给了这母女一笔钱。后来,那姑娘在读完硕士之后还在研究出了自己的成果。国内无数的科研机购都要她,可她却带着成果来到了李念念的公司工作。
是个很感恩的姑娘,这一思索她就注意起那女孩儿的母亲来,看着还真和前世的那个姑娘有点像。
如果真是那个姑娘,她倒是很想收养。
不光是她的聪明头脑,而是因为她的养母在她八岁时候就和前夫离婚,然后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就生了病。那姑娘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照顾养母,这毅力也是非一般人能做到了。最重要的是,自己不过是出了点钱,可是她却记得这个恩情。
这样的人,就算她以后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也不会对养父母产生什么不好的想法。
“咋样?我们家是不会认回去的,毕竟孩子太多了也养不过来,你们家要了吧?”那婆婆就死皮赖脸的不走,连值班的护士都皱起了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