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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渐渐宽阔起来,最后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沉沉的河水缓缓地流着。向前望去,又是一片尽是砖堆和灰泥的单调的荒地,四野阒然。只有巡警的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或者偶尔有某些留连忘返的狂欢作乐者在归途中纵歌滥喊,才间或打破寂静。一堆散乱的云缓缓地飘过天空,这儿那儿一两颗星星在云缝里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林长枫头垂胸前,仿佛深思入幻。
警察后来在退潮后的码头上,又找到了新的证据。不是萧克先生本人,而是他的上衣。这件上衣无遮盖地遗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衣袋里每个口袋都装满了硬币——四百二十一个一分硬币和二百七十个五分硬币。无怪乎这上衣不曾被潮水卷走。可是人的躯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退潮,水势汹涌。看来很可能是这沉甸甸的上衣留了下来,而被剥光了的躯体却进河里去了。
不过,现场所有别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不成?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假设李·约瑟,也就是那个瘸子把萧克推出窗外——可是没有人亲眼看见此事——那时他会再干什么呢?当然他马上就会想到要消灭那些泄露真情的衣服了。这时他会抓起衣服来,抛出窗外去。而在他往外抛的当儿,他会想到:那件上衣要随水起浮,沉不下去。他的时间已经很少了,因为他已听到那位太太为要抢上楼而在楼下吵闹,也许他已从他的韩国同伙那里听说有一批警察正顺着大街朝这个方向急忙跑来。这时已刻不容缓。他一下子冲到密藏他从乞讨中积累起来的银钱的地方。看到那些硬币,他能抓起多少是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这样为的是确保上衣能够深沉水底。他把这件上衣抛了出去以后,还想再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别的衣服,可这时已经听到了楼下匆促脚步声越来越近。警察上楼来了,他最后只来得及把窗户给关上。
就权当这些都是个有用的假定吧,因为还没有比这更好的假定。李·约瑟被捕了并被关到警察局里去,可就是拿不出什么东西来证实他以往有什么罪嫌。多年以来他是尽人皆知的专门以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似乎是十分安静和无害于人的。
事情就这样摆在面前,很多问题在林长枫脑子里还没有清晰的答案。比如,萧克去烟馆干什么?他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又在哪里?李·约瑟和他的失踪到底有什么关系?
“真理就像足球,多踢几次才会进门。”想到这,林长枫又眯上了眼睛。
一路颠簸,马车进入了绿点镇,前面一片杉树林中露出了一片黯淡的灯光。林长枫微微睁开了眼,他仿佛看见,灯光下,坐着一位妇女,她忧心如焚,静聆动静的耳朵无疑已经听到马蹄得得的声音了。
马车在一座大别墅前停了下来。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之中。这时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林长枫跳下车来,顺着一条小小弯曲的碎石道走到楼前。
这时,楼门洞开,一位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立在门口,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灯光辉映下,她显得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情极热切。少妇微微弯腰,探首向前,用渴望的目光凝视着林长枫,双唇微张欲语,好象是在提出询问的样子。
“啊?”她喊道,“怎么样?”起先,她还充满了希望地喊着,可是一看到林长枫冷峻的表情,就转而发出痛苦的呻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没有坏消息吗?”
“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你一定很辛苦了,足足累了这么一整天。”
麦妮尔太太一边说着,一边热情地和林长枫握手,“如果您考虑到我所受到的打击是来得多么突然的话,我相信您会原谅我们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的。”
麦妮尔太太尽管以前没有听说过林长枫的名字,但第一次看到他,却莫名其妙有一种亲近感和安全感。眼前这位中国人帅气英武、眼神如电,跟她平常在唐人街所看到那些黄皮肤简直是天壤之别。
“亲爱的太太,您不必跟我客气。”林长枫彬彬有礼地说,“干我们这行的,能够不招人烦就不错了。如果这次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的话,那么我真是深感荣幸。”
麦妮尔太太把林长枫引进了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桌上早已摆好了冷餐:“林先生,我很想问您一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求您给一个坦率的回答。”
“当然可以,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不是歇斯底里的,也不会动不动就晕倒。我仅仅想听听您的实实在在的意见。”
“在哪一点上?”
“您说真心话,您认为我的丈夫还活着吗?”
林长枫似乎被这问题窘住了。
“说老实话,说啊!”她重复着,站在地毯上目光向下直盯着林长枫,这时他正仰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
“那末,太太,说老实话,我不这么认为。”
“你认为他死了?”
“是的。”
“被谋杀了?”
“我不这样认为。或许是。”
“他在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那未,林先生,也许您愿意解释一下我今天接到他的来信,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听了这话,林长枫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好象触了电一样:“什么?”
“是的,今天。”麦妮尔太太微笑地站着,高高地举起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抓住那张纸条,在桌子上把它摊开,挪过灯来,专心地审视。
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纽约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此时已过了午夜很久了。
“字迹潦草。”林长枫喃喃自语,“肯定这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是的,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还觉得,不管是谁写的信封,他都得去问地址。”
“您怎能这么说?”
“这人名,您看,完全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其余的字呈灰黑色,这说明写后是用吸墨纸吸过的。如果是一起写成,再用吸墨纸吸过,那末有些字就不会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自然是件小事,但是没有比一些小事更重要的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信吧。哈!随信还附了件东西呢!”
“是,有一只戒指,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认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是他在匆忙中写的一种笔迹。这和他平时的笔迹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变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一个大错,这也许需要费些时间来加以纠正。请耐心等待。萧克”
“这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的,纸上没有水纹。嗯!它是由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今天从城里寄出的。哈!信封的口盖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封这封信的人还是一直在嚼烟草的。太太,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敢肯定。这是萧克写的字。”
“信物还是今天从城里寄出的。喏,麦妮尔太太,乌云已散,虽然我不应该冒险地说危险已经过去了。”
“可是他一定是尚在人间了,林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一种巧妙的伪造,来引诱我们走入歧途的。那戒指,归根到底,证明不了什么。它可以是从他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这是他的亲手笔迹啊!”
“很好。不过,它或许是星期一书写的,而到今天才寄出来的。”
“那也倒是有可能的。”
“照这样说,在这段时间里也可能发生许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