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轻声道:“郑颖死了。就是地铁群殴案里那个未成年的女孩。我要去看看。”
“我和你一起。”
“嗯。”
两人各自收拾好自己。出门前,家里的座机电话忽然响了,在安静的客厅里,乍一听,有些突兀。
彼时,两人已走到玄关。
“要去接电话吗?”言格问。
“不用,应该是骚扰电话。”她关了灯,合上门。立在黑暗和光明的边缘,眸光闪一下:她再也不需要这个电话了。
午夜十二点,民工村一处廉价招待所里灯火通明。远远看去,玻璃窗上满是污迹油渍,灯光昏黄。楼体上贴着“住宿二十元”的红色塑料彩灯,“住”字的单人旁破败熄灭了。
几辆警车把本来狭窄的民工村堵得拥挤不堪。虽是深夜,很多居民穿着睡衣跑来观望。招待所老板娘坐在门口骂骂咧咧:“真晦气!本来生意不好,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
甄意才进门,林芝的丈夫就上来,双脚发软直哆嗦:“甄律师,你要帮帮我,人不是我杀的!”
“你先冷静,和我说说怎么回事?”
“郑颖今天非要来向我道歉,我不肯原谅。她就跪在门口。我把她赶走。可后来心裏又难受,她毕竟是孩子,跟着几个大人学坏。阿芝已经死了,这孩子还得活啊。不原谅不是把她往火坑里推吗?全世界都骂她,得拉这孩子一把。她说她在外边,让我十点半来见她。我敲门没人应,和老板娘一起进去看,可……”
“警方会调查清楚。你别怕。”
这时,司瑰走过来:“初步排除了你的嫌疑。”
林芝丈夫如释重负。
甄意到一边,小声问:“这么快,有不在场证明?”
“连环案,且普通人无法把一个人杀成那样。”
“什么样?”
楼梯间十分破旧,三层的走廊上拉起警戒线,警员正在勘察。
甄意和言格穿了鞋套过去,案发房间关了灯,痕检员猫着身子在提取指纹和其他痕迹。
她一眼看见门口的洗手间里站着一个人:郑颖。竟是极美,美得虚假而诡异。
她化了浓妆,涂着厚厚的粉,白面红唇,打扮异常艳丽精致,穿一件上紧下松的异国公主裙。腰部拉得非常紧,像十六七世纪英国小姐的细腰。
涂了深深的眼线和睫毛膏,脖子上系一根蕾丝镶牛皮项圈,后端挂在淋浴喷头上。
服装艳丽,色彩斑斓,死相极其精美,像嘉年华的演员。她似乎在笑……
甄意头皮发麻,忍着心中的不适和异样走近一步,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Chanel NO.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