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铎不是不承认错误的人,佩服地点点头:“可以。”
法官也点头,对陪审员道:“请各位陪审员公正对待,专注于控方给出的证据,不要因被告的病情,主观地判定她有杀人的嫌疑。”
陪审员们点头:“是。”
甄意在心裏舒了一口气,OK,控方一开始想通过她的病情渲染出嫌疑,这种做法被她一举打破。
首战告捷!
她看一眼旁听席,人们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着。唯独言格,笔直清然。
她对他微微一笑,知道他一定会看到。
下一次询问是淮如和杨姿案的细节。尹铎先向陪审团简要陈述大致情况,等众人对案子有一定了解后,问甄意:
“她们两人被杀的那一刻,你都不记得?”
“对。”
“你在受刺|激的情况下,会被另一个人格压制?”
“要看情况。”甄意非常谨慎。
尹铎被她看中心思,只好作罢,重新问:“在受到严重刺|激,如生命威胁时?”
“是。”
法庭上起了一小片议论纷纷。
“你在录口供时说淮如想杀你?”
“是。”
“你当时想杀淮如吗?”
“不想。”
“尸检显示,淮如除了摔伤,脖子上还有勒痕。为什么?为什么改变作案模式?”尹铎问。
问题看上去很寻常,可甄意很清楚,他强调“改变作案模式”,目的是排除“自衞情况下的合法杀人”。她只是生了病,不代表她的智商和专业都出问题。
法庭上的人全等着看甄意如何回答这棘手的问题。
她装糊涂地反问:“我不太明白,什么作案模式?”
“为什么先勒她然后把她推下楼?”
“我的确勒了她的脖子,但没有推她下楼。”条理清晰,“在控方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我推她下楼前,说我‘改变作案模式’,这不恰当且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