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天灵真元的妙用(2 / 2)

为了给这个家带来一些活气和生机,他们偷偷抱养了一个女孩子,娶名叫冯无双。

兄妹俩几乎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冯无双的身上,别人都以为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可是,谁也想不到她只是他们的养女。

好在冯无双天生丽质,资质不凡,尤其在唱歌上非常有天赋,经过她的努力,很快成了名扬一方的歌星。

那时,冯岳的公司已经挂牌,为了能在宛溪市站稳脚跟,他不得不与程元朝结盟,甚至将女儿许给了程元朝的儿子程虎。可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冯无双忽然患了骨癌。

也就在楼明月和冯岳彻底绝望的时候,叶风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出乎他们的意料,他居然帮他们救回了冯无双。

一个人怎么可以能用画骨的方式,给人换骨治病?

特别是在满城香与叶风见面回来后,楼明月突然发现体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那种莫名的冲动,常常使她在午夜醒来,像少女怀春一般痴痴地念想着什么……她突然有了一种预感:也许,叶风正是姑姑说的那个身上怀有天灵真元的人!

难道这是姑姑所说的,在她体内被血煞咒禁锢的某一些东西,开始被那个什么天元地灵唤醒,它在向主人发出了求救的信号。

楼明月虽然不敢确信,叶风到底是不是这种人,但她决定冒险一试,不为别的,单为哥哥冯岳,她也觉得值得试上一次。

她不能让自己的哥哥单身一辈子!

冯岳是一个大男人,他得应该有一个正常的家,有自己的夫人和孩子;楼明月觉得自己是无所谓了,只要有冯无双,已经足够了……

有了这种想法,楼明月几经挣扎,终于瞒着冯岳,给叶风打了电话。由于上次在满城香和叶风见了一次面,她以为他对自己有了意思,不怕他不从……

……

狂汗!

饶是叶风皮够厚的,听了楼明月的叙述,脸上也冒出了一层汗。

我擦,想不到我这么一个来自乡下的纯朴青年,在这个美女的心目中,是标准的色狼啊。

“明月姐,”

叶风两眼别有深意地盯着楼明月的脸,突然邪邪一笑道,“这么说来,为了救你哥哥,我们还有两次床弟之欢了?”

“你……”楼明月想不到这家伙说话如此直接,一张俏脸上羞红欲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放心吧,明月姐,”

叶风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拍了拍胸脯道,“我这人虽然缺点不少,但最大的优点就是,勇于为美女献身!”

话说到这里,叶风在心里突然也为难了起来,看来欧阳小美是有救的了,但这种奇葩的治疗方法,怎么好向欧阳雪开口呢?

以欧阳雪的那个霸王花个性,如果得知用这种办法救小美,那还不要将他生吃了啊!

和楼明月分手后,叶风回到了别墅。

进了门,叶风意外地发现,欧阳雪竟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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