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明朝且莫做思量(1 / 2)

情似游丝,人如飞絮,泪珠阁定空相觑。一溪烟柳万丝垂,无因系得兰舟住。

雁过斜阳,草迷烟渚,如今已是愁无数。明朝且做莫思量,如何过得今宵去。

乌野大腿上的肌肉在剧烈跳动着,他胯|下的骏马也一样疲惫不堪,似乎一阵风吹过,就能将这一人一骑吹倒在地。他身后二十几人也都摇摇欲坠,却仍然咬牙驱策着马匹。

前面七个方向的队伍都已经陆续回来了,他们是今天最后回来的一个队伍。

地平线外有几百人站在这,见到他们都伸长了脖子。几个性急的已经骑马迎上来,远远地就叫:“将军,找到王爷了吗?”

等走近了,一看乌野脸色就已经知道答案,这些人顿时默然无语。

“换队!点篝火,四队各跑三百里,扩大搜寻范围,胡毕达里带着其余的人,西南方向百裡外再集合。”乌野闭了一会眼睛,然后吩咐道。

另外四队有马的士兵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跳上马背,将先前那些摇摇欲坠的人换下来,径直向四方奔去。其余人也默默动身,他们离开的地方,草地上留下一个黑色的痕迹。

乌野一带缰绳,身子也窜出一步,副将胡毕达里忍不住上前叫道:“将军,你已经跟了三班了,你也歇歇吧!”

乌野摇摇头,眼睛里全是红红的血丝,他只轻轻推开胡毕达里的手,便一夹马腹,跟着队伍向西南而去。

“胡将军,我们走吧。”一个小兵推推他。

胡毕达里叹了一口气,带着剩余几百士兵向西南方奔去。

这副将姓胡,名叫毕达里,听着虽然有些古怪,但熟悉西瞻的人就能明白,此人曾经家世显赫。

当初西瞻立国的时候,皇帝带头改姓,还把汉姓当成尊荣赐给臣子,胡姓如同萧姓、乌姓、孙姓一样,是贵族的象征。

不过草原上的家族兴衰很快,两百年前的贵族如今所剩无几。除了屹立不倒的皇族萧姓,西瞻开国时便是皇帝亲信的乌姓,其余家族即便存在,也早就不复昔日风光,汉姓也就随之渐渐凋零。

胡毕达里的家族早在百年前就没落成普通的百姓,他没有机会读书识字、学习中原文化,也就没有能力像萧图南、乌野、孙阔海那样叫一个好听的汉名。只能采用这样的组合名字,姓胡,叫毕达里。

胡毕达里带着余下的队伍去西南方等候,从王爷失踪的地点开始,他们就是这么一片草地一片草地地仔细蹚过来的,每天都先以大部队坐镇戒备,以大部队为方圆,游骑四面开花寻找,找完规定的路程以后,再和大部队会合,然后再移向下一个草场。

这种搜索方式是为了适应草原特点发明出来的一种搜索方法,草原广袤无边,整个四面八方一片坦途,根本没有中原土地上所谓的道路,或者可以说处处都是道路。想在大草原上找到一个人,简直是难如登天。

即便你找到了,搜索队是能顺原路及时返回,找到自己的大营,还是运气不好被敌人全歼以致消息无法送回,谁也保证不了。所以必须要像这样逐层递进地分佈开,先按各个方向分成几队,然后每一队中每一个人再逐渐骑马向前赶出一定的距离,以大本营为中心,铺成一张蜘蛛网的样子,这样做就可以将找到的线索最快传递到中间,不用担心迷路,也不用担心遇上敌人。

人马已经被分成了两班,昼夜不停地搜寻,夜里的一网已经收回,就要轮到白天的一网撒出去了。

胡毕达里领着的大部队虽然不用奔波找人,但由于他们几百个人中只有五十多匹马,并且还都是挑最不好的马匹留下,好点的马都给了寻找王爷的游骑队伍,加上这些人也都是替换下来的已经劳累不堪的人,所以一天百里的路程也并不轻松。

高天之上,总有鹰鸣在他们头上徘徊。在西瞻文化中,鹰是带来上天消息的神鸟,平常遇到鹰并不是好事。鹰飞九天,一般情况下很难见到,可不知为什么,西瞻士兵们这几天总能听见鹰鸣。这群人多日来找不到萧图南,已经精神沮丧,被鹰叫得更是心中惶惶。

“怕什么?我们还有驯鹰呢!比普通鹰可大得多,那才叫天空之王!”一个士兵望天呸了一口,随即又遗憾地摇头,“可惜驯鹰人死了,不能叫下来给我们探探路!”

另一个道:“明明知道我们的鹰就在天上飞,偏偏叫不下来!不就是一声口哨,要不我们吹个试试?”

先前那个好笑地看着他,“你敢试你就试试,只要错了一点儿,说不定鹰就下来啄你啦!”

想吹口哨的人吓得一缩头,赶紧闭上了嘴。

胡毕达里也叹了口气,驯鹰可不是什么人都行的,不论是驯鹰的技能,还是鹰,都是祖辈传下来的,根本不是外人可以驾驭的。

说鹰是祖辈传下来的,并不是说驯鹰的寿命比人还长,而是说每一只驯鹰都是原有驯鹰的后代。这是因为驯鹰的过程光是人还不成,还需要原本的驯鹰参与,而鹰天性孤僻,不是自己生的雏鸟,驯鹰见了就会啄死。所以只能在驯鹰中选择最优秀的配种繁殖,再经过严格的选蛋、孵化、饲养、训练……各个流程,往往一百个蛋也很难得到一只成功的驯鹰。

好在能成为驯鹰的鹰种本来就是鹰群中最聪明和强健的,优选的结果让驯鹰越来越优秀,到现在,驯鹰和一般的野鹰已经很容易区别开了。

几百年来,草原上一共只有三个家族能驯鹰。而这三个驯鹰世家,都被西瞻皇室搜罗在身边。

大约三十年前,其中一个家族白灵氏站错了队伍,成了皇权更迭时的政治牺牲品,被忽颜举家剿杀。一家一百多口人只逃出了三个,然而西瞻对这区区三个人的追捕,却整整持续十年。即便后来不再大规模搜寻追捕,百灵氏仍然是西瞻的通缉要犯,西瞻每一个军官都必须牢牢记着百灵氏族人的特征,抓到了一个便是泼天富贵,由此可见,驯鹰人是多么重要!

从此,西瞻国内就只有两家能驯鹰的人了。他们靠着这项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技能,在草原上一直享受着超凡的地位。从选鹰到养鹰再到驯鹰,各个环节都严格保密,绝不外露半点。

驯鹰人一死,这些驯鹰就算死在天上也不会飞下来,别说他们这些大头兵,就算王爷萧图南、皇帝忽颜也拿驯鹰没有办法。

走到中午之后,胡毕达里停下脚步。

他前方出现一片起伏不定的草绺子地。所谓草绺子,就是半沙化的贫瘠草地。枯黄的草和浅黄的沙地交杂在一起,形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疤瘌。高高低低的地势上,还长着些耐旱的灌木、蒿草和几十棵稀稀落落的树木,草木最繁茂的地方打着一眼简陋的水井。

最高的树上拴着几条长长的白色布条,正在随风飘荡,要是在中原,这是出殡用的东西。但西瞻出生的胡毕达里知道,这相当于中原的旗帜,应该是一个部落的标志。

果然,十几顶破旧的毡包就在树后不远,颜色也和沙地一样枯黄。没有围栏,应该是大门的地方有一道矮矮的篱笆,马匹都不用跳跃就能直接走进去。

一老一小两个穿着草原人皮袍的女人正在井边打水,见了他们这么多士兵,停下手,有些惊慌地看过来。十几只羊等在旁边要喝水,见主人迟迟不动,都不满地叫了起来。

看起来,这应该是哪个贫穷的小部落聚集地,十几顶帐篷最多也就能住百十个人,这么小的部落难以和大部落争夺好草场,扎在这贫瘠的草绺子地上也就不奇怪了。

胡毕达里出身贫穷,一看到他们就有些同情,不过军人的谨慎仍在。他先命八个游骑上前围着帐篷外面转一圈检查了一遍。又叫十人站在高处四下眺望,承担警戒工作,见没有什么异动,这才带人走过去,暂时歇歇。

他们早惊动了帐篷里的人,一个满脸胡子的牧民走出来,他的脸是牧民常有的那种黑里透红的颜色,一脸都是风霜侵蚀的皱纹,都不大能看出年龄来。他身穿一件破破烂烂的皮子长袍,毛都磨得精光锃亮,也分不清是羊皮还是马皮,见了胡毕达里明显有些畏惧,只是木讷地笑。

胡毕达里问了他几句,得知这是乌驼部落的一个小分支,已经在这片无人的草绺子地上住了几个月,因为今年冬天不打算迁走,所以年轻人都出去割冬草了,现在帐房里都是老人和孩子。

胡毕达里听他说已经在这裏住了几个月,忙把萧图南的外貌形容一番,问他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又问拔密扑、可贺敦人,或者比较大规模的军队。

这牧人一概摇头,什么人也没见过,只有问到闻名草原的恶魔马匪,这牧人才点头说听过,却也没有亲眼见到。

胡毕达里很是失望,这裏不是西瞻都城聘原附近那种城市集中地带,而是地广人稀的草原。草原实在太大,要在茫茫草原上找一个人,和大海捞针没有什么区别。像这样居住几个月的部落都看不见萧图南,他们还能找到吗?但是他又怎么能说出放弃的话来?眼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只好略略休整队伍,便起身开拔了。

部落里有滚热的酥油茶,有新鲜的马奶和干肉,胡毕达里让士兵们补充了一些干粮,又在井里取水装入水囊,喂饱了马匹,扔下一些钱便继续上路。他们已经有些绝望,却绝对不能停下寻找。

那两个打水的女人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年纪小些的那个突然咧嘴一笑,“这就是西瞻禁军?也不过尔尔嘛!你们要是听我的,在水井中放点狼毒,这几百人也就没了!”

她的声音略像含了饴糖一样含混不清,要见识很广的人才能听出,这是北褐话特有的团舌头音。

刚刚答话的牧人摇摇头,“别闹了,快收信吧。”

小姑娘答应一声,发出一声长长的呼啸。天空飞中很快便出现几个苍灰色小点,近了才能看出是三只大鹰,不同于萧图南的黑鹰,这些鹰毛色苍灰,形体却更大了三分。

有三只呼啸着落到地上,还有一只不肯落下,只围着大树上的白色布条盘旋鸣叫。

小姑娘哀叫一声:“又发现了!这已经是第七个了!都是假的!我们都把这十几天草原上落单的人抓光了!”

牧人脸色阴沉,“我们答应了别人,宁可错杀,绝不放过!”

“知道了,东北方向,三十里。”小姑娘没精打采地放出一只小鹰,这只鹰也是一身苍灰色的羽毛,一双脚爪却是雪白颜色,它顺从地等着小姑娘给它脖子上挂上竹筒,便展翅飞了出去,大约一个时辰,那只鹰又飞了回来,脖子上已经没有了竹筒,它安静地等着下一个任务。

“又一个!”牧人也轻轻叹了一口气,“人还是不要太好奇的好啊。”

山中是另外一个世界,草原上的波澜影响不到这裏。

又过了三天之后,距离那场大火已经半月有余,萧图南和青瞳在山洞里也住了十几天的时间。平静生活无可奈何地走到了尽头。无论是他还是她,都不可能真的就此长居山中,做个平凡的猎人夫妇。向老天偷来的宁静,被老天发现了,只好还给上天。

翻过重重山岭,前面就是一片不平整的草场,再前面就是那一小片曾经卷起龙卷风的沙海了。

萧图南和青瞳二人坐在马上,眼望四周。

“我想好了。”他微笑着说。

“什么?”青瞳望着他。

“平安绕过草原,我就送你回去。”萧图南静静道,“严格地说,这次我不能算赢了你!所以我也没有资格带你走!但是草原不发展壮大就会落后,战争对于我们是生存的必须!就算不为了你,我也别无选择,只能南侵!所以,你不和我赌一年之约,我明年也会来!”

青瞳眉头一皱,“那我也只能……”

“嘘!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明白的,你不要说出来!好吗?”萧图南微笑,“顺其自然,青瞳,随其自然吧,我们会遇到,到时候,可能会有各种情况,那时候,你我心裏怎么想,便怎么做好了!只是,无论发生了什么……也不要恨我!”

“好!遇到事情,我心裏怎么想,便怎么做!”青瞳也微笑,眼睛里却闪烁着泪光,“现在我想的,就是千万别遇上追兵,我们要是双双死在这裏,那真叫冤枉!”

一个上午过去,天地茫茫,还是只有他们二人在前行。

“白那么小心翼翼了,一个追兵都没看见。”青瞳叹道。

“草原这么大,找了十几天,便是几万人也散开了,没遇上也不奇怪。”萧图南道。

“或许拔密扑以为我已经死了,已经不找了。草原上至少有几百具尸体踩得分不出面孔,烧死的更加无法分辨。我们只有两个人,目标很小,进山之前扫平了足迹,又小心藏匿了这么久。他找不到我们毫不稀奇,能找到我们的可能性倒是很小的。”

“大概我疑神疑鬼惯了。”青瞳自嘲地笑笑。

萧图南指指地上,“第四处了,断不可能是巧合,现在可以去了吗?”

青瞳迟疑片刻,才道:“还是再看看吧。”

萧图南摇摇头,却依言带马向刚才所指相反的方向走了下去。

地上有一些衰草被烧焦,留下杂乱的痕迹,粗看就像支起锅灶留下的印子,似乎有人在这裏点燃篝火烧烤野味了。这在草原上也很常见,四处流浪的牧民猎获黄羊野兔,由于很难携带,多半都会大餐一顿。

同样的痕迹他们今天已经看到四处,为了避免引起草原大火,支篝火都会先在四周挖个隔火带,但是这四处痕迹的隔火带都不甚规整,带着一个尖儿,这是西瞻军中振业王亲自定下的暗号,除了他的亲衞,便是高级军官、帝国丞相也不知道的秘密。拔密扑却如何能够知道?只要顺着尖儿所指的方向,就能和大部队会合,可是他们现在走的是相反的方向。

他们决定遇上关于他们的事情便随其自然,但是遇上别人,当然还是要用尽心机。

在青瞳的坚持下,两人又顺着河流向西方走出半日,实在没有什么危险,青瞳只好承认自己神经过敏,两人这才离开河流,上了平整的地面,一边搜寻草甸子上的篝火痕迹,一边向西南方向走去。

越来越多的痕迹表明,他们已经踏上了正确的路线,就要和大部队会合了。

他们面前横亘着起伏不定的草原,视线开阔平坦,长空如同飞练,身后藏身了十几日的群山已然渐渐变小,如同一条卧在地上的青灰色苍龙,长风将苍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正低低地趴伏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的蓝天。

这一片草原也被牧民割过,放在家中做了储备过冬的牧草。那种野草翻卷着波浪,一层层风吹过,牛羊在风中起伏的景象是不见了。但割剩下的草如同一块巨大的垫子,厚墩墩,黄澄澄,顺着地势起伏,带着人呼吸般的韵律。天一色,地一色,中间毫无阻碍,却更显得天地豪迈,人生如歌。

这样的草原,好像给人的心安上了翅膀,只要身上长腿,胯|下有马,就会控制不住纵马飞奔,翱翔云天。

“来到草原上,人心都开阔了不少!”青瞳抓缰绳的手越来越松,马儿也越跑越快、越跑越顺,冷风扑面如刀,却也让精神爽利无比,她搓搓冻得红彤彤的脸颊,大声道:“阿苏勒,我们来联句吧!”不等回答,她便指着天空大喝道,“碧洗洗,长空是我锦雕梁!”

此时不需要多么文采斐然的句子,便是这种简单直白,才衬得起这番美景。

萧图南虽然从小便学习中原文化,却学的都是有用的学问,吟诗作对那是一次也没有试过。然而一个人的胸怀并不和读书多少有关,诗词这东西却又和和人的心性关系很大。

他们剩下的路已经不多,会合了大部队,安全了可也拘束了,还能有多少并骑策马的时候?何必扫兴?萧图南略想想,便指着草原道:“坦荡荡,秋草胜过白玉床!”

“有床便有帐。”青瞳笑道,“冷啸啸,东风撩开青纱帐!”

此时金乌西坠,时近黄昏。夕阳在天空喷出一道饱含红色的云霞,殷红如血。萧图南脱口道:“赤火火,落日红烛耀满堂!”

“好!”青瞳也忍不住脱口叫了一声。

夕阳就在他们正前方,大得好像再走几步就能一头撞进它的怀里。

这天地,在他们眼中,可不就是他们的雕梁画栋,醉时仰卧之床,醒来驰骋之地吗?

两个人突然同时住口,互相望去,都明白对方心中所想,如果他们成亲,便要这天地作帐篷,太阳做喜烛,那才衬得起!也是这苍天知道他们没有名正言顺生活在一起的机会,便用这青天雕梁、落日红烛来装点他们的喜堂!

青瞳心中突然有一股泪意,她强迫自己吸了一口气,强笑道:“再来,你这句倒是好,我得想个好的才能超过去!”

四下张望,她一指远方长河:“浩渺渺,万里烟波吞……”忽然,她的眼睛瞪得滚圆,呼道,“鹰!”

“呵呵……我不懂多少诗词,可也知道你这句不押韵了。”

“我说鹰!”青瞳急道,“鹰!你快看!”

萧图南凝目一看,果然,远处天空现出两个个芝麻大的苍灰色小点,速度极快,如同霹雷闪电一般飞速而至,转眼就能看见鹰的轮廓了。

离近了可以看到这两只鹰都是灰色的,羽毛如同铁铸一般贴在身上,一双脚爪闪着刀锋般的寒光,那一对鹰眼,是奇异的金黄色,就像融化了的黄金一般,当中一点黑亮的瞳仁,冷酷地盯着他们。

天空中传来一声响亮的长鸣,其中一只雄壮的大鹰直直冲过他们马头,然后猛地打了个盘旋,翅膀扇起的烈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就在青瞳认为它把他们当作了猎物,会当头抓下的时候,谁知那只鹰却一个转折又飞回天际,转眼消失在云中不见踪影。

另一只鹰却在半空的高度停下来,它控制自己的速度不超过马匹,也不被落下,就那么缀着两匹马不紧不慢地飞着。

“快走!”萧图南脸色一变,大声喝道。

“不对劲吗?”青瞳拨转马头,打马便走,却边走边问。

“一般鹰没有这么大,这是驯鹰!鹰有两只,一只缀着我们,另一只定然是回去报信了!”萧图南边跑边喊。

“驯鹰?那不是你的鹰吗?是不是你的人马找来了?”

“不是!我的八只鹰我都认得!这只不是,比我的鹰还大一些!我们快跑!”

可惜马匹的速度怎么可能敌得过这草原之王,这一纵马飞跑,鹰立即发现了他们的意图,竟然一个俯冲飞了下来,围着马匹盘旋一圈,发出警告似的厉叫声。

常听人说,苍鹰苍鹰,青瞳看了这只鹰便知道,为什么苍鹰才是天空之王。萧图南那八只黑鹰已经神骏非常,可是和这只铁灰色的苍鹰一对比,便高下立断。

两匹马都被吓到了,惊惶得嘶叫不已,几乎不敢举步。青瞳勉强带过缰绳,向另外一个方向蹿了出去。鹰飞过了头,却毫不在意,翅膀用人眼几乎看不见的幅度动了一下,便在天空中划了个完美的弧线,又飞到他们面前,控制他们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