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居协议书(1 / 2)

第一条:不允许再发生互相驱逐对方离开青樱馆的事情。

第二条: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能私自带朋友回青樱馆。

第三条:不得私自进入对方的房间,经过对方允许才行。

第四条:不得再以对方的隐私进行要挟。

第五条:不允许过于裸|露地出现在公共区域(客厅、餐厅、厨房等除各自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

第六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男生负责屋外,女生负责屋内。

第七条:女生负责料理,男生负责洗碗。

……

这份协议书本应该在刚搬进来的时候就签订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拖到今天。为了能让我们和平共处,我们拟定了这份互相制衡的协议书。

第一条算是我在这个月内取得的小小胜利,自从我改造了原妈妈的蕾丝发带,将蕾丝发带用深色布条包裹改造成护腕之后,原沐彬好像不再处处针对我了,护腕也经常戴在手上。这个失去妈妈的少年听了我建议,好像渐渐走出了阴影,是不是应该感谢我呢?

第二条算是专门对付我的,不过一般情况下都能得到允许,但他好像还是会针对绰羽。奇怪,是异性相斥的原理吗?

第三条就不用解释了,为了避免又发生尴尬事件,必须尊重隐私权。

第四条好像是对我的限制,因为我掌握的他的小秘密彻底派不上用场了。什么夜盲症,什么小时候穿蕾丝裙,都只能埋在心底。至于重装青樱馆的事情,也不用我要挟了,因为我已经知道他缺少资金启动这么大的工程。

第五条主要是对他的约束,其实只要他不再想着赶我走,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但还是以防万一比较保险。

第六条是我争取了很久才定下来的,按照他的想法,就想找别人来打扫。但是这怎么行?那不是和住旅馆一样吗?所以我坚决不同意。

第七条还是延续以前的约定,不管他多么讨厌蕾丝和碎花,只要他还想让我做料理,就必须允许我摆放蕾丝和碎花用品。他似乎很喜欢我做的料理,因为我的料理有他妈妈的味道。

“你确定要签订这样一份协议?”原沐彬拿着协议书,若有所思地问道。

“当然要,不然怎么能保证和你这样的人长期住下去?等有了新的想法还可以再增加条款。”

“第六条一定要改。自己动手打扫,我不会!”他露出一副“可以请人打扫”的表情。

我立刻否决道:“不行!如果你要更改第六条,我就把第二条去掉!”

“女人真是麻烦!”他摇了摇头,一副“你很不可理喻”的表情。

我将手中的笔递给他,说道:“签名吧!”

“什么,还要签名?”他惊讶的神情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样。

“当然,为了防止你说话不算数,白纸黑字要写清楚了!我已经签好了。”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他边说边在协议书上签上他的大名。

搞定!我把协议书贴在餐厅的冰箱上,时时刻刻提醒着他要遵守协议。

“好了,那么我们先开始执行第六条吧!”

“什么!”他的眼珠子差点儿掉下了,俊脸瞬间僵化成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