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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这两年都在苍山?”
长孙夜觅看着沈闺宁,淡淡问道。
沈闺宁听见耳边传来低沉悦耳的声音,侧头看了眼长孙夜觅,这是自两人相见以来他说的第一句话。
虽不算热络,不过却也打破了两人之间尴尬的气氛。
“我自幼身子不适,为了静养身子,两年前父亲便将我送去了苍山。”
沈闺宁的话里,字里行间皆透出一种淡然和冷静。
也是这时,长孙夜觅这才认真打量起身边的女子。
一张白净的瓜子脸上,娥眉轻描,朱唇红润,玲珑小巧的秀鼻上是一双让人难以忽视的凤眼,眼角微挑,本该散发无限风情的眼眸却因主人眼里的沉静和浑身散发的清冷之气给掩盖住。
一身白衣上绣着粉色的合欢花瓣,腰间束着一条粉色腰带,柳腰不盈一握,身体纤细修长,让人忍不住想要揽入怀中。
“沈小姐可喜欢作诗?”
即使这是长孙夜觅第一次见沈闺宁,可关于对方的传言,他这些年也听闻不少。
沈闺宁,苍月皇城家喻户晓的大家闺秀,文采学识惊才绝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皇城难得的奇女子。
“不喜。”
沈闺宁淡淡摇了摇头。
她并非故意谦虚,而是她真的一点儿也不喜在别人面前卖弄这些。
她不否认,琴棋书画她确实样样精通,不过那些都只是她闲暇时的喜好而已,并不是她炫耀的资本。
何况,比起皇城沈府的大家闺秀沈闺宁,她更喜欢那个在苍山时自由自在,肆意妄为的自己。
长孙夜觅没想到沈闺宁会这般回答,整个人顿时不由愣了一下,随即又忍不住有些哑然失笑。
他原本还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不那么快就结束的话题,没想到……
“沈小姐若是不介意,直接唤我夜觅或长孙大哥便好,长孙家与沈家是世交,我与你大哥又是好友,并没有那么生分与讲究,我亦唤你宁儿可好。”
长孙夜觅直接岔开了话题。
“那宁儿便唤你长孙大哥了。”
沈闺宁本就不是扭捏之人,既然长孙夜觅主动开了口,她也没有推托的必要。
“宁儿的性子倒是和凌尘有些不同。”
“我大哥?我是想像大哥那般放荡不羁,可如今……”
长孙夜觅看着沈闺宁似惋惜、似无奈的神情,不由打趣道。
“昨日回府,听娘亲一提到沈家小姐,皆道沈家小姐是皇城大家闺秀,品行端庄,温柔贤惠,非一般女子可比,今日所见,夜觅才知,所言非虚。”
“长孙大哥就别打趣宁儿了,那皆是市井谣传罢了。宁儿如今可是很好奇,你为何会与我大哥成为好友呢?我大哥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日流连烟花之地,在府中时日寥寥无几。而你常年在外经商,打理长孙世家各地生意,甚少呆在皇城,且处事与性子与我大哥可谓是南辕北辙,如今这般可是让宁儿好奇得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