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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走了多远,上了环城高速又下了高速走了半个多小时,历时两个小时的车程终于结束,停在了一栋老旧的居民楼前。
凌洛抬眼一看,说是居民楼,差不多是废弃楼。跟着郑大钱进了一栋楼,水泥楼道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随处可见剥落的墙皮,如果没人指引,这种地方压根就不是人住的地方。
沿途听着房间内传来的喝骂声,叫喊声,以及喝酒猜拳的声音。
这种环境,又杂又乱。
径直走到顶层六楼,郑大钱抹了一把汗水,一口气爬上六楼对于这个不健身的胖子来说很是吃力,满脸的汗水。
“洛哥,那作家就是住在这里。”
凌洛依然没有从震撼中惊醒,问道:“这属于燕京?”
他想不到,燕京竟然还有这种地方。
郑大钱笑了笑,说道:“洛哥,这可是六环了,跟咱们家乡的村里人差不多,只不过这里没有本户居住,早就得了一笔巨额拆迁款搬进新家 ,也就是一些外地农民工来这种地方,价格便宜而且相对自在”。
凌洛很明白,在大都市里难免有贫民区,只不过这些隐藏的贫苦一般不被外人所知,很多国外游客都以为燕京是个现代化城市,岂不是在阴暗处依然有见不得光的存在。
“敲门吧!”
凌洛轻声说道,越是到了这种环境越能体会这位作者的不易,在这样一个杂乱的环境下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能静下心来专心写东西。
对于这个叫王瑞的写手,凌洛从内心表示敬佩。
郑大钱敲了一下门,对面问是谁,郑大钱说出名号后,门打开。
房间跟楼道差不多,也是满满的垃圾,基本上都是这位写手吃过的快餐,还有为数不少的方便面袋。
凌洛一眼可以看出,这哥们儿过得不容易。
似乎没有想到郑大钱会突然而至,房间没来得及打扫,身上穿着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郑大钱约王瑞见面时虽然穿的比较邋遢但至少有模有样,褶皱的西装加上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黑皮鞋。
现在的形象确实大相径庭,凌乱的头发粗糙的脸庞,身穿一件白色吊带背心,蓝色大裤衩以及一双廉价的拖鞋,这就是王瑞此刻的形象,说句不好听的,还不如燕京西站要饭的穿得好。
郑大钱皱起没头,说道:“不是给你钱了吗?怎么过的这么差!”
王瑞没有想到郑总大驾光临,来不及装扮自己只能展示最自然的模样。
他从兜里掏出一盒红梅,抽出两只分别递给郑大钱和凌洛,郑大钱没有接烟,不是因为瞧不起这位写手,只是习惯了抽雪茄。
凌洛倒是无所谓,从上学的时候就抽红梅,有钱了才抽玉溪,不过对于红梅有种特殊的感情,接过烟点着美美吸了一口,仿佛回到那个校园里虽然穷但很快乐的日子。
从外边上看,王瑞也就三十来岁,听见郑大钱问话谨慎的回答道:“郑总,我习惯了这种环境,离开这说不定没有了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