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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被牛粪、马粪、羊粪以及呕吐物糊成一团的两个人,丁慕强忍着心里的不适,问清情况后,满脸不屑地说道:“不就两百只羊吗?至于打成这样?白白伤了你们兄弟的情份!这事情很好解决啊!”
“怎么解决?”呼勒与格根一起问道。
“只要你们肯多跑两趟,别说两百只羊,两千只羊都有了!”
“跑哪里?”
“那个——嗯,你们觉得人头马好喝不?”丁慕突然问道。
呼勒与格根不约而同地猛点着头。
“你们觉得,你们的族人会爱喝这种酒不?”
“当然了!有多少,他们都会干掉多少!”
“你们看看,在火罗村,一斤人头马只要三只小羔羊,回到斜堆,你们一斤酒就换十只羔羊,这样卖个一百斤酒,就可以赚七百只羔羊了!是不是很轻松?”
呼勒与格根面面相觑,好像是这个道理!
“真的可以这样吗?”格根依然不太相信。
“当然!”丁慕很严肃地说道,“要不是撒吉思大人明令,不准我们向蒙古诸部卖酒,这种好事哪里会轮到你们来做!不过……
你们赚到了,到时别忘了我的好处!”丁慕眼中闪着狡黠的目光。
呼勒很敏感的捕捉到了这个目光,心里非常鄙夷,“这些汉人,果然既狡猾又贪婪!”
鄙夷之后,呼勒拍说胸脯说道:“没问题!不过——你能不能帮我们想办法,赊些酒给我们?”
丁慕吧嗒着嘴巴问道:“你们剩下的这些羊,可以换好多酒的……”
“嗯,既然做,我就想一次性多弄些,省得来回跑麻烦。”
“你们部族,能喝得了好么多的酒吗?”
“这些酒算什么!放开了喝,我们俩一个冬天就能全给喝完了!这你就不用操心了,斜寸岭往西、往北,十来天的路程之内,还有许多其他的部族。”
丁慕不由地竖起了大拇指,夸道:“佩服啊,兄弟!”随即又是一脸沮丧,“可惜——我不能去卖酒。”
呼勒拍了拍他的肩膀,豪爽地说道:“放心,我们就是赚不到钱,你的好处也不会少的!”
蒙古人其实并不懒,他们只是不喜欢做他们不擅长的事。比如种地、比如工匠,也比如做生意。
他们认为,所有的蒙古人都是天生的勇士,既然是勇士,所有的荣耀与财富,当然都需要在战场上从敌人那获取。
要不是没有战事,连放牧牛羊这种活都不应该干的,这是女人与孩子的事。
把心思放于牛羊身上的人,向来是被蒙古人鄙视的对象。而那些只知道种地的汉人与高丽人,在蒙古人眼中,与吃草产奶养膘的牛羊完全无异,是随时等着他们去收割的对象。
至于游走在各个部落的胡商,蒙古人甚至连鄙视都懒得鄙视,只要他们愿意,一个人便可以把一个商队劫个精光。
不过,当第一次从商的呼勒与格根,带着数百斤“人头马”酒,回到斜堆的时候。虽然他们没有给部落里带回他们最需要的鞍辔铠甲与布袍丝绸,却依然受到全族大部分男人的最热烈欢迎。
他们带回来的,不是酒,而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