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有部分书友觉得任天弃这名字不好听,解释一下它的由来,第一,是白芳芳看见他是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取这样的名字很正常,第二,这也符合主人公的性格,虽然生活在社会低下层,虽然连上天都不要他,但他不甘沉沦,偏偏要与天意抗争,这样反而更不羁,更狂妄,任凭天弃又如何!!!)
等任天弃勉强走到对面的“春满园”,正巧碰到白芳芳从裏面走出来,瞧着下体围着长衫,浑身是伤的天弃,顿时大吃一惊,尖声道:“任天弃,你这个小王八蛋,到那里去打了架,弄成这副模样。”
任天弃被四个大汉围打,要是换了常人早就没命,刚才完全是仗着一种说不出的毅力才支撑着,如今见到白芳芳,精神顿时为之一松,刚说了声:“大娘,我……”眼前一黑,已软软地倒在地上,犹自听到白芳芳大声叫道:“小王八蛋,小王八蛋……”这才人事不省。
等他再次醒来,已经是深夜,张开眼睛,便见到范丽娟一脸焦急的坐在床头,自己却是在她的房间里,屋中还弥漫着一股子刺鼻的药味。
瞧着任天弃睁开眼,范丽娟这才拍着胸口,然后双掌合什,轻声念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观音菩萨果然保佑,天弃总算是醒了。”
任天弃挣扎着道:“不是观音菩萨保佑,是我的命硬,阎罗王不敢收。”
范丽娟嗔怪道:“不许乱说话。”跟着又大声喊道:“芳姐,芳姐,天弃醒过来啦。”
没多久,白芳芳就走了进来,板着脸道:“小王八蛋,你又去和谁打架了,被打成这样,快说,我去找他赔银子去。”
任天弃暗道:“我要是说偷偷去了‘聚艳坊’,被马花娇那个贱人打了,定然还要被大娘狠狠臭骂一顿。”便道:“我不认识那些人。”
白芳芳知道他常常在无赖少年中厮混打架,也不多问,道:“算你命大,大夫说你被人毒打,这样的伤要是换了别人,早就没命了,但你的体质和别人不同,内脏居然一点儿没受伤,只要能醒,就没什么大碍,就到你的房间里去睡吧,这些天让你偷偷懒,好好养病。”
范丽娟连忙道:“那怎么行,今晚天弃还是睡在我的房间吧,我来照顾他。”
白芳芳将脸又是一沉道:“那怎么成,武员外来了,指名要你陪他,你还要做生意呢,这小王八蛋不争气,就让他自作自受去,省得他日后还去惹祸,早知道我就不该答应郑宝儿下午放他出去,活该,活该。”
任天弃听着,心头火起,从床上挣扎而起,只觉浑身疼痛,像是要散架一样,但还是自己穿起了鞋子,对范丽娟道:“二娘,我没关系,能吃能睡,过两天就好了,你别担心我。”说着就向一摇一晃的向外走去,只听到后面传来范丽娟的低泣,白芳芳则在喝道:“哭什么,你这人就是心软,他又不是你的儿子,胡乱担心什么,还是想着武员外来了怎么好好侍候他,马花娇那婊子抢了咱们不少生意,到咱们这裏来的客人可越来越少了,再不想法留住,过几天,咱们都要到街上喝西北风去啦。”
说也奇怪,任天弃如此的重伤,到了第三天,便能下床正常慢慢行走了,在第七天上已经好了七八成,任天弃见那龟公老王一个人做事也没什么怨言,也乐得装病,除了溜出去一次将那碗钱赔了,便在小屋里呼呼大睡懒觉,直等到一个月后,才到外面开始做一些不需费什么力气的活儿。
不过在这一个月里,任天弃躺在床上,那朱绛仙的容貌身姿总是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心里面老是放不下,等到身子一好,下午有时间可以外出,便又去爬那“聚艳坊”的东墙头,悄悄的向裏面窥视,却见到朱绛仙每日在花园外弹琴,唱歌、学画、下棋,一刻也没有闲着,而他就像是中了魔似的,远远的望着朱绛仙的身影痴痴獃呆,就是朱绛仙偶尔呆在房间见不着人,他也要对着那绣楼望上老半天,真是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
就这样又过了大半年,天弃已经满了十四岁,这一天下午,他又照例去“聚艳坊”爬墙,这爬墙之技他如今已练得是炉火纯青,到了墙根之下,找准一些隙缝,手脚并用,几下工夫就蹿了上去。
此时正是寒冬时分,川蜀之地虽然殊少下雪,但依然是冰凉刺骨,园中百花凋零,唯有梅花竞盛,红萼吐绽,层层叠叠,疏影横斜,暗香浮动。
就在一株繁花如星的老梅树下,正站着一名美人儿,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绸子大棉袄儿,外套青缎灰鼠皮背心,腰里系着条沉香色的汗巾,青缎子百褶裙儿,大红缎平底花鞋,乌云高挽,宝髻斜垂,薄粉轻施,香唇淡点,袅袅婷婷,天生丽质,如图画中人一般,这正是那朱绛仙了,女孩子本就比男孩子要长得快一些,此时她已渐渐成人,眉目之间的韵味又比过去不同。
今日教琴的老师有事归家,朱绛仙正在花园闲游,正感到百般无聊,一抬头,便见到了爬在墙头上的任天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