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如果你听到 陈之遥 1209 字 1个月前

当天夜里,吴世杰去医院看病,确诊是急性肠胃炎。随后几天,他荤腥不沾,很快就瘦了一圈。

紧接着的那个周末,是骑行俱乐部季度活动的大日子,原计划是周六一早出发去莫干山,在当地农家乐住一夜,周日再回上海,总共二十几个人报名参加,其中就有司南。这是她入夥之后的第一次出省活动,吴世杰本来信誓旦旦要好好带带她的,没想到吃坏了肚子,不能成行。于是,他郑重其事的把这个保驾护航的任务交到程致研手上。

程致研起先并不想去,酒店是有值班制度的,那个周六刚好轮到他上班。他给吴世杰两个选择,要么托别人当这个保姆,要么干脆叫她别去了。

“那妞儿我可劝不了,要不你自己去跟她说?”吴世杰很诚恳地跟他讲道理,“她车技菜的很,编队骑行的手势不记得几个,德清那边上坡下坡的路段又多……”

毕竟是做过律师上过堂的,吴妈几句话就把程致研说服了。他嘱咐胡悦然盯着酒店里的事情,有史以来第一次翘了一天班,清晨天还未大亮,就跟着那一队人马往莫干山去了。

那时已是十月末,江南秋意最正的月份,晨风清冽,天空澄澈,阳光像钻石的火彩一般干净而耀目。从上海到莫干山,巴士开了将近三个小时,进入德清县地界,一路竹林,一路风景。他们在石颐寺水库下车,短暂休整之后,开始装车准备进山。

从石颐寺水库到从山脚下的筏头村,远远就能看到莫干山的山门,再一路骑行上到山顶,沿途风景很好,满眼稻田竹林,但将近二十公里的上坡路不是开玩笑的,队伍中不多的几个女孩子爬坡爬到绝望,有的只能下来推车前进。

司南虽说是新人,体力却很好,尚能保持在第一梯队,程致研一直紧跟在她后面,听见她越来越沉重的呼吸声,看着玫红色头盔下细碎的发丝逐渐被汗水沾湿,粘在脖子上。

终于到达山顶,她喝空了随身带着的两瓶水,下了车就直接倒在地上,龇牙咧嘴的抱着一条腿说抽筋了。他蹲在她身边,扳着她的脚,帮她按摩腿肚子。

领队过来夸她:第一次就这么猛,强人啊!

她得意地笑,擦干净脸上脖子上的汗,把程致研喝剩下的半瓶水也喝了。

等掉队的人又等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聊天。

程致研突然有兴致说起小时候的事情,他告诉她,别人都以为他是ABC,其实他生在上海,到美国的时候已经快五岁了。

他的祖父是个画师,为拍卖行和画廊装裱中国字画,信手就能把韩愈柳宗元译作漂亮的古英文。“致研”这个名字就是祖父起的,寓意“清远有致,刻意精研”。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在一起,所以他的中文一直没有荒疏,甚至还练过几年毛笔字,刚开始写自己的名字,不懂布局,每个字都写的很胖,三个字生生被拉成了六个。

他找了根树枝,在地上写给她看,就像这样——禾呈至文石开。她趴在他肩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一句都没提起他的父母,她似乎也没觉得奇怪,什么都没问。

笑完了,她抬起头看着他,看得非常仔细。他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心裏一阵瑟缩。

结果她只是指着他眉骨上一道旧伤,问:“这是什么?”

“念高中的时候被人用冰球杆打的。”他淡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