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2)

如花春梦 四叶铃兰 2448 字 2个月前

第二日,香山之行,蓝枫果然没有食言真的带她去了。

赫月几次寻了机会与花舞说话,花舞都答得规规矩矩,与那晚嘴刁梅花的印象大相径庭,赫月的目光便在他与蓝枫之间逡巡。

此次是花舞在京城公众场合初次露面,众人对花舞知之甚少,见她长得灵秀可爱,私下里多有人打听她的出身家世。得知她虽不是皇亲贵胄却也出身不俗,尤其她阿玛最近将调至京城官升一品,对她越发亲和了几分。

虽然香山秋日更美,但冬日也有冬日的情趣。

一群人香山游了半日,宾主尽欢。约午时左右一同下了山,同来到山脚下一个别致的山庄内。

入庄后,便见一个早已打扫好的小路蜿蜒而入,小路两侧均是白雪皑皑的雪地,想是主人有意为之,便是连动物的小脚印留下的痕迹也清晰可见,不禁大气还有那么点可爱。

山庄的房子乃木质原本颜色,没有什么繁复的雕刻和彩绘,简单却又古朴。

众人边走边品评,有人赞赫月将此庄建得独特别致,赫月却说这庄子非他所有,乃是一个朋友原来的故所,后来朋友走了,便托他代为打理。他觉得此地颇有些乡野田园气息,便带着大家同来游玩。

庄子比想象中要大,众人刚入前院便觉一阵香气和热气迎面而来,原来是奴才们正在院子里烤肉。

院中各个角落分放了数个火炉,裏面放着燃烧的炭,想来烘了有段时间,整个院子虽露天却也有些暖意。

众人当下都有些肚饿,眼看着面前香喷喷冒油滋的烤肉,目光都是一亮。

依次在院中方桌旁坐下,好巧不巧,花舞刚好坐在蓝枫和徐娟的中间。眼见徐娟偷看蓝枫看得辛苦,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电灯泡,只觉浑身不自在,便想与徐娟换座,徐娟正低声婉拒,便听蓝枫道:“不许换。”她顿时不敢再提,却未注意徐娟的面色因这句话多了几分尴尬和苍白。

喝着奴才们上的热茶,尝了几口糕点,而后奴才们又伺候着上了酒水和切好的烤肉,众人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这些个公子显然很喜欢这样吃法,也不拘束,众人边吃边谈笑风生。

可就在这时,数名持刀黑衣人突然闯入庄内,现场顿时一片混乱。

花舞根本没看清怎么回事,便被蓝枫塞进了桌子底下。

花舞抱头躲在了桌子下面,明白过来这是真实版的刺杀,忽然有点激动。

好一会儿过后,外面的嘈杂声渐低,忽有人重重撞到桌子一角,她吓了一跳,正想撩开桌帘偷看,便觉身后有人推了她一把,她猛地扑跌了出去,还没来得及爬起来便有一把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只听头顶一人恶狠狠地道:“你们都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她。”

她轻轻用手指在刀刃上摸了一下,手指立刻划破了,花舞当下脸就吓白了,这真的不是道具啊!……

花舞心想这下子完了,她才穿过来没多久,刚刚品出些滋味老天爷就要送她回去了,虽然不想这么早被送回去,可天意不可违,如果老天爷要在这个时候把她送回去,她也没办法。想到即将尝到死的滋味便有点怕,可一想到自己反正死不了,又不怎么怕了,虽然害怕减轻了些,可当下剑拔弩张的情形还是令她十分紧张。

刺客已负伤,但力气仍然大得可怕,她被狼狈地拉扯起来,慌乱中瞥了一眼桌下,看到了一双白色秀红梅的绣花鞋,这双鞋……不正是方才坐在她旁边的徐娟所穿吗?难道是她将自己推出来的?如此一想,心中一寒。

庄内侍衞没人敢轻易靠近,赫月、蓝枫等人也不敢上前,只紧紧盯住刺客。

花舞还是第一次被歹徒劫持为人质,又紧张又害怕。

她不怕死,因为死不了,她只是怕疼,心下希望等下刺客下手干脆利落让她免受些苦楚,如此竟断定自己必死无疑了。可一想到这些刚刚熟悉起来的朋友即将消失在眼前,她紧张之余又有些不舍,尤其表哥蓝枫,这一别,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他其实……对自己挺好的,想到此处看向蓝枫,竟有些依依不舍起来。

蓝枫的面色变得越发难看,他看了眼赫月,赫月似明白他的心思,立刻道:“只要你放了她,我立刻放你走!”

刺客完全不为所动,仍钳制着花舞,以她为人质一边防备着众人,一边往庄外走。

可这时的花舞却在想,迟早都是个死,既然如此不如激怒歹徒,让她死得痛快,也免得受苦,如此铁了心一样不再妥协,竟打定主意不动了。

见她不听话,刺客将凌厉地刀锋压在她脖颈上,顿时压出一片血痕,花舞却不管不顾,伸长了脖子对刺客吼道:“你杀我啊,有本事就一刀将我解决了!”

“你不怕死?”刺客显然不信,花样的少女竟然会不怕死。

花舞闻言一整面色,摆出一副慷慨就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姿态,大义凛然地大声道:“我死也不愿与你同去,我不怕死,你现在就杀了我吧,杀了我一个,身后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我!”

或许是她说得太像那么回事了,也兴许刺客太紧张了,就在花舞大拇指竖起来指向身后示意那“千千万万个我”时,刺客鬼使神差地向后看了一眼,待转过头来,只觉喉头一凉,喉咙已然被剑刺穿。

他惊恐地看着蓝枫手中的剑自自己的喉咙中抽出,鲜血喷了花舞一脸,他颤抖地捂住自己喷血的脖颈,仍然不信对方出手竟然这般快。

花舞脸上满是鲜血,她没敢回头去看刺客的下场,但温热的鲜血已然说明一切。她呆了一秒,白眼一翻随即倒在了蓝枫的怀里昏死过去。

刺客一事让花舞名声大噪。她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家闺秀面对刺客刀架脖子不怕死的先进典型事迹迅速在京城传开。自此之后,许多人见到她都提及此事并夸赞几句,她觉得做人其实应该低调点,谦虚点,所以一概回答:“小意思,小意思。”

因为受惊过度,这些日子补品没少吃,表哥也时常来看她。一次逮到机会见他心情似乎很好,花舞大着胆子地求道:“表哥带我逛逛京城吧。”

闻言,蓝枫首先想到的便是她追着小孩手里的冰糖葫芦大惊小怪的样子,可此刻眼见她被烛光映得红扑扑的脸颊和那双望着自己无比期盼晶亮的眸子,便道了一声:“好。”

她雀跃地跳了起来,抓着他的衣袖笑眯眯地欢喜道:“表哥你真是太好了!”

他没有回应她什么,但笑意已在眼角眉梢。

从蓝枫答应她开始,她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当晚还特意折腾小顺子为她弄了套干净的男装,蓝枫见她如此开心便也没有细问缘由。

这一天,阳光明媚。花舞特意女扮男装跟着表哥蓝枫上了大街,大冬天路人都冻得缩起了脖子,她却摇着个扇子,大摇大摆地跟在蓝枫身边。

蓝枫几次都忍不住拿眼睛瞄她。她发现了他的偷瞄,便以扇遮面笑嘻嘻地问道:“怎么样,我男装的模样俊俏吧?”

蓝枫面无表情地一句:“不男不女。”顿时让她横眉、怒视、跺脚相对。

他眼中笑意更深。

街道十分热闹,花舞一双眼睛已经忙不过来了。她之所以女扮男装逛街,无外乎体验一下小说中的乐趣,此番已不是第一次逛街,自然再没做出“抢糖葫芦”之类的事。这让蓝枫渐渐放松了警惕。

逛了近一个时辰的街,花舞觉得有些累了,便由蓝枫带着走进了一个茶馆。

茶馆很热闹,一楼几乎坐满了人,中间还有唱小曲的。花舞觉得新鲜,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

茶馆小二识得蓝枫,一见是他,忙带着到了楼上雅间。

花舞在先,蓝枫在后,二人先后步上二楼,走道不宽,小二正头前带路,花舞大步跟随其后,碰巧屋中有一男子这时挑帘走出,迎头便与花舞撞了个满怀,二人一个撞到下巴,一个撞到额头,俱是“诶哟”一声,捂着各自痛处互相打量。

“是你?!”二人同声道。

花舞正欲开口便觉身后蓝枫扯住了她,蓝枫当先抱拳施礼道:“没想到赫月贝勒也在这,倒是巧了。”

与花舞撞在一起的正是赫月贝勒,闻言笑道:“原来是蓝枫贝勒。”

赫月认出花舞,见她女扮男装模样俊俏目光为之一亮。

花舞想起自己男装,也学蓝枫一样抱拳对他施礼道:“在此巧遇赫月贝勒,真是幸会幸会。”

赫月笑意愈深,便也抱拳回礼,道:“果然是巧,既然如此巧,不知二位可否赏光与在下一起喝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