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专门抢女人(1 / 2)

我倒是没意见,可他这形象……团队里的小姑娘不少呢……

“那个。”我咳了一声,“我们是去海南的,想去那里找个岛当基地,你有没有兴趣?”我想的是,如果他愿意加入,第一个要求就是让他穿上裤子!

没想到薯仔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在沈城里出生长大,对这裏不知有多熟悉,早习惯了在这生活,再说我也不适合群居,一个人多轻松,人多了最麻烦。”

没想到还有如此享受独居的幸存者!人类不是群居动物么?即使如罗汉般强大的汉子,见到适合的团队一样心甘情愿的加入,这个薯仔还真是……奇葩!

“薯仔兄弟,你住在哪儿啊?”阳光问,他在沈城军区干过特种兵,对沈城比其他人要熟悉得多。

薯仔狡黠的翻了下眼睛:“一个好地方,就不请你们过去做客了。”

嘿,对外人很警觉嘛!不过这也是他能如此潇洒的生存到现在的原因之一吧。

“那个。”阳光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这一年多你可去过军区?”

薯仔嘿嘿笑了,“怎么?也打军区的军火主意呢?哥们我劝你死了心,军区确实也沦陷了,军队紧急撤走,不过可没留什么好东西,你们非要去,能找着几把破军刺或空枪,子弹是不用想的。我去过好几回了,连老鼠洞都翻过了。”

听他说完,阳光顿时一脸的失望,去沈城军区寻找热兵器的想法他并没和我们说过,大概也是料到不会有什么收获,这都多长时间了?这么大的沈城,怎么可能没有幸存者?恐怕第一时间都想到去军区找武器呢。

“算了,阳光,这几年我们也没靠枪不也活过来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一向是咱们的活命原则,真有枪了,没准还硬气起来,倒容易沾一身包。”我安慰那几个一脸沮丧的男人,是个爷们就喜欢枪,这是天性,看来琢磨沈城军区的,可不止阳光一个人。

“我们回去吧。”我催促他们,既然这个薯仔不肯跟我们走,也没必要强求,谁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规则的末世。

在我们眼里,丧尸集中的城市是最危险的地方,能离多远离多远,可在某些人眼里,城里有大量物质可利用,只要人够机灵战斗力够强,完全可以活得游刃有余。

薯仔也站起身来,“我也要继续游玩去了,今晚我还有事没做呢。”

游玩!在黑暗的,充塞着吃人丧尸的可怕城市里乱逛,他称之为游玩!果然是末世强者,难怪人家不屑于与其他幸存者为伍。

“我说,露肉侠,你自己不会感到寂寞吗?”张小美还真是喜欢给别人起绰号……

薯仔一乐,“我这三十年都是自己过的,以前周围全是些看不上我的高贵冷艳人士,现在周围都是对我热情有加的丧尸,有啥寂寞的?”

“我说。”天旭好奇的问,“薯仔你以前到底是干嘛的啊。”

其实,我们同好奇……

薯仔不在乎的拿起长刀,“收废品的,打小就跟我爹干这个,也不会别的,后来爹妈死了,我就继承了父业。”

我们都一怔,这,收废品的人里还有如此高人!

“你的身手咋那么厉害?以前练过?”天旭刨根问底。

薯仔拍拍自己的胸膛,“在农村收废品时,总被大狗包围,我打小练就了一手闪电打狗棒,现在把棒变成刀,把打狗腰变成砍脑壳,没啥难的,这些丧尸的动作比狗慢多了!”

人家说完提着长刀昂首向着门外走去,我们无语的跟在他的身后。

哗啦!卷帘门被他轻松提了起来,都不先听听门外有没有动静。

也是巧,正有三头丧尸路过便利店门口,被声音吸引,刚转过头来,没等发作,薯仔就跟旋风一般挥过去几刀,将三头丧尸的尸头给削飞,不知道落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也真省事,任那三个尸身杵那瞎晃,也不补上一脚踢翻神马的,悠闲的转身向着右边走了。

“薯仔,后会有期!”阳光小声喊了一句。

露肉大侠薯仔洒脱的挥一挥长刀,不带走一片云彩,连头都没回一下,就消失在黑暗中。

这个薯仔!我们也顾不得再感叹世间奇人多,黑暗中丧尸的咆哮声一阵紧似一阵,我们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走回头路才是。

仍然是罗汉举着手电打头阵,张小美紧跟,接着是唐四,然后是三个孩子和我,阳光和天旭,唐晓又三人呈扇面状垫后,哦,是三人一猫,那只迷小猫好象在阳光肩膀上安了家,阳光也很习惯的样子。

“阳光,你得小心这猫的爪尖,它挠过丧尸,爪尖带毒的。”唐晓又提醒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