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临泾之战(4)(1 / 1)

万余北军将士的高歌声中,一万两千余胡骑终于越过了这段空白的距离,雪亮的马刀成片举起,释放出耀眼的寒光。杀!胡骑的洪流狠狠地撞上了官军,仿佛是撞上了一座大山,北军丝毫不为所动。最前排的刀盾手都是军中精挑细选的大力士,举起一人高的盾牌,硬生生抵挡住了高头大马的冲击。居高临下的胡骑挥舞马刀,单薄的刀刃刚刚伸进盾牌的缝隙中,忽然就被从里面探出来的长矛打乱了节奏,整整一排长矛蓄势已久,忽然发出。一寸长一寸强,平日里在马上纵横自如的长刀面对三米长的长矛简直没有了用武之地,长矛猛然间刺了出来,直接洞穿这些胡骑的胸口,锋利的矛刃直接透体而出,带着一层鲜艳的红色穿过胡骑的后背。**的战马昂首长嘶,长矛依旧是毫不留情的将战马的脖颈穿透,倒毙在地。更有不少倒霉的胡骑,亲眼见到长矛洞穿了马颈之后,向上狠狠地穿刺过来,矛尖在肉眼中越放越大,随后扎进自己的胸口,好像是肉串一样,连人带马扎成一串。有的长矛深深地刺进了胡骑和战马之中,一时之间根本就拔不出来,而且后面一层的胡骑一拥而上,因此第一排的长矛手干脆松开手,退往阵后。反正这些长矛都是木杆铁头,根本就不值钱,况且战胜之后还能够再次缴获军械,倒是不必在意。第一排的长矛手退后,第二排的长矛手立刻接替而上,一层一层秩序井然,精锐的素质从这之中就能够显现出来,散兵游勇和精锐之士最大的区别无非就是秩序,没有秩序一拥而上,再怎么悍勇的军队也不过是散兵游勇,听令而行的才是好军队。第二排的长矛手迅速上前交接,而面前的胡骑则是一波涌了上来,长矛手毫不犹豫的就将手中的长矛送了出去。噗嗤!利刃入肉的声音此起彼伏,和胡骑的惨叫声,战马的嘶吼声连成了一片,仿佛一道奏鸣曲。李文侯却是面不改色,他可不像是内地州郡的军官一样,北地边疆自古以来大战小战无数,比这还要惨烈的场面他也不是没有见过,不过几千死伤,算不了什么。“杀!直取皇甫老儿首级。”这些胡骑也都是悍勇之辈,看到同伴受伤,非但不畏缩,反而持刀迎上。有的悍勇之徒,直接从马背上一跃而起,越过了盾墙,扑进了汉军阵中。不少胡骑冲进了盾墙之内,给汉军造成了一点混乱。皇甫嵩命令旗手挥动旗帜,当即便有身高力大的悍将上前,身后则是百余被铁甲包裹的严严实实,手持刀斧的甲士。汉灵帝倒也不傻,卖官鬻粥得来的钱并没有全部用来寻欢作乐,也铸造了一些兵刃。这件事还要从黄巾贼叛徒唐周告密说起,灵帝听说之后,将洛阳附近的黄巾贼首脑马元义抓捕车裂,听说黄巾贼的规模之后,大为惊讶。尽管心痛,可是汉灵帝依旧将上林苑之中的战马放出,命令能工巧匠打造军械,而皇甫嵩麾下的甲士身上穿的鱼鳞甲正是那一时期打造出来的。鱼鳞甲的防御力极强,尤其是防御弓箭更是效果良好,层层搭叠的鱼鳞状甲叶十分坚韧。就算是皇甫嵩麾下,也只有区区一千甲士,倒不是说汉灵帝倾家荡产总共就搞出一千副鱼鳞甲,而是总共就拨给皇甫嵩一千套,因为价值实在是太珍贵了。这百余甲士气势汹汹的冲了上去,手中的刀斧对准胡骑就落了下来,这些胡骑虽然也着甲,不过都是皮质铠甲,防御力相当有限,而这些甲士手中的刀斧又是重武器,一斧头落下去,就把胡骑砍了个人仰马翻。汉军秩序井然,配合严密,层层兵种立体配合,胡骑冲击力虽大,面对北军却是颇有老虎吞天,无处下口的感觉。“突刺!”于禁喝令出声,指挥千人以内的步卒基本靠吼就能完成。长矛手用力递出手中的长矛,将面前的胡骑洞穿,由于人数太少,所以于禁所部七百人基本上不是刀盾手就是长矛兵,不少长矛手还要兼职弓箭手。“拔刀!”胡骑突入阵内,刀盾手手臂用力顶住木盾,拔出腰间的环首刀对胡骑砍杀,阵势颇为稳固。“密集结阵,不要留下空隙,向后靠近。”于禁观察到本部士卒被突入阵中的胡骑隔得有些远,立刻下令向帅旗靠近,孤军奋战可不是名将所为。皇甫嵩看到于禁向自己靠拢,微微点头。“传令!收缩阵型,不要给胡骑可趁之机。”为什么宋朝和北方交战总是失败?其实宋朝的科技树点的很高,算是历代中原王朝中经济最发达的朝代,而宋朝的步人甲更是堪称人型坦克,当真是武装到了牙齿。但是宋朝屈居中原一隅之地,失去了北方的产马地,辽国,金国和蒙古的骑兵一旦把步兵阵势冲散,那就是一场大溃败,大屠杀。岳飞为啥百战百胜?还不就是靠着夺取了西夏的一个马场,组建了一只精锐的骑兵部队。这年头要打仗就得玩全面,腿长的腿短的,手长的手短的,那是缺一不可。听到皇甫嵩号令,被胡骑杀得真是略微松散的北军人人靠在一起,缓缓向后撤退,再次结成了一个坚固的堡垒。而李文侯则是毫不气馁,继续挥军猛攻。趁着步卒纠缠住了汉军的骑兵,他必须指挥胡骑一路猛攻,一口气攻到皇甫两字帅旗之下,亲手斩下皇甫老儿的头颅。现在就是在打时间仗,李文侯率骑兵率先击溃皇甫嵩,那就是叛军的胜利。皇甫嵩以步兵结阵抵住胡骑漫卷如云的攻势,等到得胜之后的骑兵回援,那就是汉军的胜利,一如拿破仑在滑铁卢之战中等待格鲁希的援兵。“杀!”李文侯喝令之下,胡骑蛮勇的性子被激发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