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弥加统领三万精锐匈奴兵排成六个纵队,快速向南推进,马蹄踏在雪地上,溅起大片大片的泥土,这样一来,几乎人人身上都披了一件“泥衣。”但是,他们顾不得那么多,进军的速度丝毫不减,而且队形不乱,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弥加本人才干不凡,他训练的兵马更是骁勇善战,比起轲比能本部的精兵来一点也不逊色。清一色的铁甲、清一色的铁兵器,装备如此精良,鲜卑军队中并不多,现在时期,除了大首领本部的兵马以外,只有极少数贵族军队才能拥有铁兵器。
弥加一面带军飞奔,一面回头看去,“哼!有如此精兵铁骑,区区一个渔阳城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我一到,一个冲锋就能把渔阳城夷为平地!呵呵!幽州王这个傻孩子,竟然委托甄氏商行将兵器、盔甲都卖了!哼!看样这小家伙不是穷疯了就是个傻子!”
眼见天色将要黑下来,弥加手中的马鞭朝南一指,不屑地对着士兵喊道:“汉人的胆子小,不经吓,到了城下,我们先摆开阵势,吓唬吓唬他们。明天早晨,我想,我们就可以搂着城里的漂亮汉人娘们睡觉了!”
“哈哈哈!……”众兵将一起得意地大笑起来,毕竟弥加给他们的许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样没有实现。
渔阳太守府,一张幽州境内的大地图挂在墙上,邹靖盯着地图,眉毛拧在了一起。
安排好一切事宜的鲜于银跪坐在矮几上,面前依旧放着一杯茶水,他就是那样静静地坐着。自从二人商议破敌之策后,他们就各自布置开来,现在就等着鲜卑人来了。
“他们来了!”鲜于银不愧是武将出身,仿佛有灵感似的打破了宁静的气氛。
“来了?真的来了?”邹靖豁然转身,大是振奋道:“这个弥加,现在才赶到,动作也太慢了。要是再不来,兄弟们的手都痒了。哦?对了,没人禀报,你怎么知道鲜卑人到了?”话至此处,邹靖这才记起,没有兵士禀报敌情。
“瞧这裏就知道了。”鲜于银朝短案上的茶盅一指。茶盅里的茶水正泛起阵阵涟漪,微波一圈圈兴起,然后荡漾着散开,形成一道道的小波纹。
“嗯!鲜于将军真是心细之人!”邹靖赞一句:“骑兵驰骋,声势浩大,数十裡外都有动静。如此声势者,必是弥加。”
一支三万人的骑兵行动,蹄声如雷,有天崩地裂般的动静,令人远远就能感受到。
“走!我们瞧瞧去!”邹靖大步一迈,率先冲了出去。
鲜于银立即跟在他的身后,快步上了城头。
此时的城头上,站满了幽州军,虽然这些人都是老弱之人,但个个顶盔贯甲,一脸的兴奋之色,眼里放着炽烈的光芒,毕竟这可能就是他们在幽州的最后一战了,过了这次,他们可能要永远地离开军队,说不定是离开人间,总之,一个士兵,最后能血染沙场,那的确可以称之为最好的归路。
现在他们都是紧紧地抓着弓箭,只要将军一声令下,他们就会立即以自己的性命来保护渔阳的安全、以自己的生命来捍衞幽州的领土。
此时,天色还没有黑透,邹靖朝北一望,只见北方出现一支黑漆漆的云团,就像铺天盖地一般地朝着自己的渔阳城扑来,仿佛他们的冲击能把城墙撞开一般,令人感到窒息。
“隆隆……!”
如雷般的蹄声越来越近,震得大地都在颤动,震得人心都在沸腾。
不一会儿,鲜卑人的黑色旗帜已经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城下立即旌旗飘扬,战马嘶腾起来,声势颇为浩大。
一队接一队的鲜卑骑兵开到城下,迅速排成阵势,一个一个的阵列,整整齐齐的,一匹匹战马神骏非凡、一个个士兵战意高涨。
“这弥加的军队果然不凡啊!比我们的幽州骑兵尚高一筹!”邹靖由衷地赞一句。
此时,弥加头顶盔甲,腰悬弯刀,背上一张硬弓,策马而出,来到城下,指着城头高喊:“城上的汉军听着:我是弥加,我命令你们,放下武器,投降鲜卑王。若不然,城破之时,屠城三日、定叫你们鸡犬不留!”
“哼!鲜卑禽兽屡次南下,哪次又不是鸡犬不留?”一名士兵撇着嘴说道。
而此时,邹靖上前一步,指着弥加高喊道:“鲜卑屡屡犯我大汉边境、掳我百姓、抢我财物、妇女,我大汉与鲜卑仇深似海,要战便战,废话少说!”他的声音铿锵有力,声如洪钟,远远传了开去。
“要战便战!……”幽州军忽然跟着一同叫喊起来,就连在城下待命的城内青壮百姓也跟着怒吼起来,毕竟鲜卑人与乌桓人不一样,乌桓人早就融入了大汉的百姓中,他们那叫打内战,而鲜卑人就不一样了,他们说的不是汉语,在大汉的百姓心中,他们就是异族野兽。
听到城内那如雷的暴喝,弥加这个从来不把汉人放在眼里的鲜卑勇士不由勃然大怒,一指邹靖骂道:“汉狗,有种的报上名来,本首领定然活剥了你!”
“哼!你这番邦野狗不配知道爷爷的名号!”邹靖大手一挥,“射!……”
顿时,一排早就等不及的士兵立即弯弓搭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