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舞是一种新奇的舞蹈,是民间自然形成的一种流派;是煽情的称得上艺术的朴实的表演:她以性感为表,以热情为里,接近人性,随着节奏表达的是一种欲望;一种生命的欲望。
而现在,在这家富丽堂皇供男人取悦娱乐的夜总会里上演的艳舞与脱衣舞无异。
正在感叹之余,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喜欢看艳舞?”
头也未回,顶了一句:“喜欢看真正的艳舞,因为它艳而不脱,脱而不露,露而不裸。洋溢的是一种热情,传递的是一种积极的原始的美,而这裏的艳舞,不过是纯色情的舞蹈表演。只能娱乐那些脑满肠肥,穷得只剩下钱的俗人!”
“哟!凡哥,这是从哪儿找来一朵仙人掌呀!”带着浓浓的港式普通话,一股令人作呕的酒气从身后传来,许卓妍转过身,看着三两人簇拥着的林启凡,“林总吃好了,我们的事情可以谈了吧!”
林启凡还没开口,一个干瘦的留着小胡子的好似黑社会打手的男人拍了拍林启凡:“我说凡哥怎么今天这么魂不守舍的,原来是佳人有约,还有节目,那咱们也别在这儿碍事了,自己找乐去吧!”
众人一齐哄笑,不怀好意地看着许卓妍,许卓妍紧紧抿着嘴,压抑着,提醒自己,这裏是深圳,不是北京,逞强是没有半分好处的。
林启凡回头跟那两个人低声交代了几句,走到许卓妍面前,说了句:“走吧!”
出了大门,有代客泊车的人把他那辆奥迪A8驶到门口,服务生撑着伞,小心地把他们送上车。
林启凡开动了车子,许卓妍这才意识到应该问一下:“去哪?”
林启凡没有说话。而是打开了CD。
雨越下越大,犹如瓢泼。
许卓妍下意识的从包里掏出手机,林启凡瞥了她一眼:“又准备报警?”
许卓妍的手轻微地震颤了一下,是的,她有一点儿害怕,但是害怕什么呢,直觉告诉他,这样的男人,想要什么,可以花钱去买,不必用强的,况且自己又不是真的沉鱼落雁,就像刚刚置身在圣保罗,满眼都是身材超棒的美女,自己估计在那儿,只能端盘子,想到此,又放下了心。
然而,林启凡接下来的举动,又让她刚刚放下的心立即跳到嗓子眼,因为林启凡把手按在了她的手上,不是轻轻地按,而是霸道的用力地握。
她脑子一片空白,跟有钱男人打交道的经历,只限于潘浩儒,而潘浩儒人如其名,他是儒雅的,他是温和、体贴的。与林启凡的霸道与眼中时时闪过的暴虐不同,所以她不由地打了一个寒战。
而片刻中,他又抽回了自己的手:“放心,只是找个地方坐一会儿!”,他指了指上衣口袋,那是一件皮制的休闲西服:“支票就在这儿,不会让你交不了差的!”
说不清的情绪,许卓妍把头扭向一边,看着如墨的夜色和大雨,有一点儿害怕。
车子仿佛开到了海边。
在一栋别墅边上停下。
林启凡下了车,呯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许卓妍有几分的踌躇,坐在车里,还是下车,进去?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她无奈地笑了,如果他真要怎么样的话,坐在车里管什么用呢?
于是打开车门,跟在他的后面,进了房间。
柔和的色调,柔和的灯光,自然的装潢及成色,与它豪华的外表不同,这栋别墅的内部是自然的,朴素的。
客厅里铺着碎花的地毯,墙壁上是一幅热带丛林的照片,那上面有一个身背猎枪的行猎者,许卓妍走了过去,细细端详,是他。
而林启凡则走到酒柜里拿出两瓶酒,又从杯架上拿了两个高脚杯,不一会儿,就勾兑出一杯淡淡的有着粉红色可爱影子的酒,又从冰箱里拿出冰块,在其中一个杯子里放上几块,然后将没放冰的那杯递给许卓妍。
许卓妍没有伸手去接。
她指着墙上的画儿,“喜欢打猎?猎动物,也猎女人,我,是你新的猎物吗?”
林启凡有些意外,他承认,他是一个欲望鸷烈的男人,他喜欢把漂亮的女人当成猎物,但是他不喜欢追逐的过程,他喜欢的是围捕、残食和占有。
从第一眼在格兰云天门口,看到她,说实话,是的,把她当成新的猎物,但是一个月内,三次见面,每一次都在置疑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