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哥拘留七天,终于被放了出来。一获得自由,眼镜哥就从拘留所立刻直奔单位。
他这次被拘留,说到底也是因为想要获得影后的第一手资料,想要进入正义坊美容院被拒绝,才恼羞成怒之下造谣生事的。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承担的起两千万的赔偿?所以,第一时间就来找单位。
“你还有脸说?”单位的负责人,那份娱乐刊物的总编看着进来想要杂志社帮忙解决麻烦的眼镜哥,恨不能一脚将他踢出去:“人家只接待会员的美容院,你进不去就造谣,和杂志社有个屁关系?”
眼镜哥还想说点什么,总编已经破口大骂道:“都是因为你,连我们杂志社都变成了被告,因为他们认为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目的还是为了能够拍摄到他们客户的隐私。”
听着总编的话,眼镜哥再次愣住,连杂志社也被告了吗?惊讶的同时,他也有了一点点的窃喜,既然杂志社也被牵连了进来,他个人承担的责任就会小很多,而杂志社也不得不出面帮他扛下一大部分的压力了。
“我可是为了工作,总编。”眼镜哥心底带着笑,总算有一个垫背的了:“所以,我被起诉,我们杂志社应该帮忙应诉,尽全力打赢这场官司。”
只要杂志社出面,再怎么也好过自己一个孤家寡人。至少律师费杂志社是可以出的,而他本人,显然是没有多少储蓄来支付的,如果单位不出这笔费用,恐怕他就只能申请法律援助的免费律师了。但法律援助组织的免费律师因为经费等原因,恐怕不太可能会有多得力。
“不,你不是为了工作。”总编直接摇头:“我们的工作是采访拍摄明星和公众人物,但是不包括违法造谣。你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也违反了我们杂志社的规定,交回相机,去财务结算一下工资,自求多福吧!”
轰隆隆,主编的话如同晴天霹雳,狠狠的砸在了眼镜哥的脑海中。自己这是被开除了?忽然之间,自己人生的天空就电闪雷鸣,布满了乌云?
凭什么?眼镜哥愤怒了,自己要去拍摄影后的生活照有错吗?这不是工作吗?自己想要用各种“智慧”的手段拿到第一手资料,有错吗?那个店老板不让自己进去,这不是断人财路杀人父母吗?稍微编造一点事实夸大一下,让他承受一下压力配合自己,有错吗?
固然被拒绝之后自己很不爽,所以私下里夸大了一下事实,但是,只是稍微夸张了一点点而已。那个保安没有把自己推到门外吗?这不就是“暴力残忍的打出去”?他们只为会员服务,难道这不是“歧视普通消费者”?哪里造谣了?
况且,自己做这些,难道不是为了给杂志社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是想给杂志社拿到独家新闻?自己兢兢业业的为杂志社考虑,居然总编一句话就轻飘飘的开除了自己,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