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间,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双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双方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刻的尴尬。那道看不见鸿沟瞬间被暴露无遗,无论如何去掩饰,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毕竟是终日游周旋在达官显贵之间的老手,虢国夫人恢复得比雷万春还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声把话题引往别处,“妾身听说大哥当年追杀歹徒三千余里,过后苦主情愿以身相许,大哥却只从她手中取了一个鸡蛋,这是真的么?”
“那是更远的事情了!”雷万春巴不得把话题岔开,笑呵呵地接口,“事情过去快二十年了吧,想不到居然还会有人提起它!”
“能说说么?我只是好奇!”虢国夫人垂下粉颈,笑着给雷万春倒了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的酒盏也重新填满,笑着举起。
“那是开元年间的事情了!”雷万春微微举起酒杯向女主人致谢,然后抿了一大口,“那年我路过易县,看到有个小姑娘在衙门口不断磕头。额角都磕出血来了,但衙役们却不肯理睬他。一时气愤不过,就上前帮忙理论。结果衙役们却说,不关他们的事情。杀人凶手已经跑到碎叶去了,知县大人也发了海捕文书。但碎叶那边的官府接不接这案子,什么时候能把凶手给押解回来,他家大人也无能为力!”
“恐怕是一种应付之辞吧?”虢国夫人目光非常敏锐,一语道破了其中玄机。
“可不是么?”雷万春摇了摇头,苦笑着回答。“我当时就觉得蹊跷。私底下一打听,原来整个事情经过根本不是衙役们说的那样。所谓鞭长莫及,分明官老爷们编造的借口。事实上是官老爷护短,故意放走了凶手,然后又拿距离遥远来应付苦主!”
“也太过分了。那小姑娘家中就没别人了么?不会到州府去告他们玩忽职守?”当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时,虢国夫人很快又变成了杨玉瑶,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仿佛藏着数不尽的好奇。
“没了。官老爷们欺负的就是这一点。那小姑娘长得很好看,在当地也算一支花。歹徒见色起意,半夜偷偷翻墙进入她家欲图谋不轨。她惊醒呼救,阿爷、阿娘和哥哥先后赶来跟歹徒搏斗,都被歹徒给用刀子当场杀死了。小姑娘自己肚子上也挨了一刀,被捅成了重伤。那歹徒误认为以为她已经死了,就大摇大摆回了家。邻居们第二天早晨来借盐巴,从鬼门关上救回了她。她不顾自己的伤势,求人抬着去衙门告状。结果知县老爷前后派了四十多名衙役、帮闲,都没能抓到疑凶。半年后,小姑娘把伤养好了,疑凶还在法外逍遥。有人气愤不过,偷偷告诉她,当初是疑凶家里花钱买通了捕头,才导致的这个结果。她不甘心,让人写了状子再次到府衙喊冤,结果府衙把案子又重新压给县上。还是原来那个知县负责处理此案,因为证据确凿,推脱不过,便想出了这么一招,让疑凶先跑到几千裡外去,然后以管辖权限鞭长莫及的借口来搪塞!”
“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杨玉瑶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雷万春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杨玉瑶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发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碎叶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发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首级去衙门报案。”
“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裏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在一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