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疑虑、庆幸、崇拜,各式各样的目光围绕着华亭县的县衙和校场,徘徊不定。但谁也没想到的是,此刻的王洵,既不在重兵把守的县衙门里,也不在城外的小校场。早在日出之前,他已经带着王十三、万俟玉薤、方子陵以及十几个随从,换了一身飞龙禁衞的装束,悄悄地赶往了长安。
封常清的遭遇让他义愤填膺,然而他却鼓不起像宇文至那样,一怒之下,头触不周山的勇气。眼下叛军已经攻破了潼关,他麾下那一万多远道而来的疲敝之师,即便全站到长安城墙上去,恐怕也无力回天。况且此刻大队人马还在半路上,由宋武统领着追赶他的脚步,根本不可能参与长安城防御。即便有那个可能,王洵也不愿意稀里糊涂地把大军交到高力士、陈玄礼等人之手。他可不是封常清,钢刀都架在脖子上了,还一心想着报效朝廷。
所以此刻他迫切需要去做,也唯一能做的事情,便是尽快从长安城中把云姨、紫萝和白荇芷等人接出来。不让她们被太监捉去当威胁自己的人质,也不让她们落到叛军手中。她们是他在长安城中最后的牵挂,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下。
因为已经临近京畿的缘故,通往长安的管道修得很平整。大宛马的四蹄腾起来,一个时辰轻松能跑出五六十里。凭着冯姓太监的印信和身上的飞龙禁衞黑皮,一路上不断从驿站索要补给,几匹宝马轮换着骑乘,晓行暮宿,才是第三天清晨,已经过了咸阳,长安城遥遥在望。
“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活着回来!”看到眼前熟悉的景物,方子陵忍不住低声感慨。几年前,他也是穿着同样一身飞龙禁衞的衣服,追随在王洵身后“逃离”了长安。而今天,他和王洵已经都不能算无名小卒,却依旧要逃来逃去,如同丧家之犬。
“是啊!”王洵叹息着附和了一句,心中也是好生感慨。当年在长安城中时,他对此地厌倦至极,无时无刻都想要离开。然而在数千里之外,那些曾经令他厌恶的东西迅速被淡忘,留在心中的,全是甜美的回忆,无比绚丽,亦无比鲜活。
“我当时还跟家里人说,去个一年半载,就能衣锦还乡呢!”方子陵笑了笑,对着路边的垂柳,仿佛从婆娑柳梢中看到了自己当年稚嫩的影子。
“我也是。跟家里人说好了,出去躲一年半载就回来。谁能想到去了这么久?!”王洵咧了下嘴,微笑着点头。杨氏和王氏两路神仙打架,殃及宇文至和他两条小杂鱼儿。为了躲灾,他不得不听从封常清的建议,进入白马堡大营,穿上飞龙禁衞的衣服。然后骊山扫雪,然后京师平叛,然后在曲江池看到贵妃娘娘和他的前夫幽会,然后在大漠当中受到哥舒翰的追杀,然后楼兰部落遭遇老狐狸,然后疏勒,然后大宛……一桩桩,一件件,被烟尘遮盖住的往事,潮水般涌上心头,令他几乎无法自已。
从头到尾,冥冥中仿佛都有一只大手推着他走。他根本无法逃避,也无法选择。做纨绔之时,唯恐被人当蚂蚁踩死,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拼命往上爬。做了校尉,还是命如蝼蚁。做了郎将、将军、大将军、采访使,重兵在握,本以为可以停下来喘口气了,一回头,却发现已经做了安西大都护的封四叔,轻而易举地被人将头颅砍了下来。
这条青云路他走够了,再也不想继续往前一步。从今以后,皇帝也好,太监们也好,安禄山也好,统统都远边上去!谁爱杀谁就杀谁,谁爱造谁的反造谁的反。老子不伺候了!老子躲到大宛去,任你们的斗个你死我活。大不了,待中原尘埃落定,老子把印信往廊柱上一挂,不告而去。从大宛往西数万里,还分佈着几百个国家,谁还真有本事将老子从人堆里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