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都大教堂,是建筑艺术上的传奇。
这栋伟大的建筑,完全抛弃了建筑学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线与厚实的拱券被唾弃。十二根巨大优雅的圆柱塔楼与无数细密的拱柱支撑着整个教堂的重量,教堂内部四十二间小礼拜堂全部由倾斜的柱子支撑,所有的平面组成了复杂的波浪线。
十二塔楼轻盈的尖顶上,雕刻着圣徒的塑像,他们居高临下,威严宛若主宰般俯视着全城。
外围看到不到砖块与水泥的半点痕迹,惟有的,只有出至名家之手的浮雕。怀抱圣子的圣母、神话中天使与恶魔的战役、圣经故事里的一个个场景,这建筑几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艺品堆砌而成。
它最极致地追求着视觉上的美感。
破坏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梁柱,也得被镂空刻上蜿蜒的花纹。
事实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预言这教堂不到十年就会崩溃,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历史,见证着这奇迹的存在。
“费都的皇冠”,主教们经常用朗诵赞美诗般的语气来描述它。
但费都的市民私下给它起了个绰号:“圣冢”,因为在夜色笼罩时,眺望这森然气派的建筑,总觉得它如同世间最巨大的墓碑,像尸骨般嶙峋可畏,充满梦魇般的残酷华美。
诺森·菲利浦在圣冢后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岁,脸上的皱纹重重叠叠。长期清水与豆子的饮食让他瘦得仿佛骷髅,坚硬的干豆子使牙釉质严重磨损,每当这个老头张开嘴时,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齿叫他仿佛地狱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这种食物,他们用生活与肉体上的磨难来表明精神的无比虔诚。
“贪婪得像猪一样的主教,我捐献的财富,能享用一辈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时,诺森扒拉着盘中的豆子,总要嘀咕上这么几句。
整个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请求庇护的逃犯担任,没有正儿八经的神职人员愿意干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评定地区主教是否称职的一项依据。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将灵魂奉献给主的人。”民间和教廷上层,都这么认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总是用抽签的方式,半年一轮换地担当这要命的职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签的神甫,沮丧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费都地区主教伊格,聪明地把庇护者一股脑全赶进了苦修所。
在下属神甫们的眼中,伊格伟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赞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总算摆脱这鬼差事了。”他们虔诚地歌颂着。
诺森勉强嚼了几粒豆子,愤愤不平把盘子推开,他无比怀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头上打着滚。
豆子、豆子、豆子,这遭天谴的豆子!
从狭窄房间的破烂柜子里,诺森在一堆烂布条中翻出个小钱袋,仔细数了数,裏面还孤零零躺着四、五个金恺撒。
幸亏当初在捐献财产时留了手,他才能偶尔偷偷溜出去满足口腹之欲。
一个金恺撒,能让教会马厩的车夫,趁着周末弥撒,神甫和主教全待在礼拜堂时,驾上马车带他出去溜达一圈。
透过车窗体会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热闹气氛,再从路边摊买碗热腾腾的鱼杂碎汤和几串丸子,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将诺森从清水豆子的地狱拯救到天国。
不过有一次,因为颠簸,洒落了几滴汤汁到车厢里的地毯上,车夫沉着脸禁止他再吃连汤带水的食物。
“幸亏只是几滴,如果哪天整碗汤都泼了,弄脏了贵重地毯,主教老爷会生气的。”车夫说,“你就不能下车来吃么?”
下车?天知道巡警队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后面,离开马车就等于失去庇护权的保护,那些红着眼的探子会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恶狠狠扑过来将他绑到绞刑架上。
“或者你能帮忙买点酒和肉,送到教堂里,我在房间吃。”诺森探试地问。
“停止这亵du的想法,带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么,但把忌讳的食物送入神圣的苦修所里,那会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审判。”车夫严肃地说。
周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来,大大小小的礼拜堂坐满了人。厨房准备着圣水和圣饼;神甫庄严地站在弥撒台上盘算今晚会有多少信徒捐献;主教大人则在专为达官贵人预备的房间里和大人物谈笑风生,他刚答应为一位男爵的女儿洗礼。
即将持续几个小时的礼拜和祈福随着圣诗班空灵地腔调开始了。
“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甫划着十字朗诵。
“荣耀归于天上的父,愿父宽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个教堂笼罩在神圣的狂热中。
诺森摸着所剩无几的金币,他决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下。
马厩在苦修所的西侧,离得不远,风大时,苦修士们经常得忍受马尿的骚味。
“小柏潘”,诺森鬼祟地小声喊,半晌,一个揉着眼睛的小伙子打着哈欠从马夫房走出来。
“噢,老头,我可忙了一天,你有什么理由来打搅年轻人的美梦?”柏潘抱怨。
“这钟点主教大人可不会用车,咱们能去街上逛逛。”诺森挤了下眼睛,咧着嘴笑,“快去套上马。”
柏潘瞄了下诺森的腰间,“搀嘴的老家伙,有两个月没溜出去了吧,我还以为你没钱了。”
诺森掏出枚金恺撒,扔到车夫的怀里,“老菲利浦什么都没,就是不缺钱。”
咬了咬金币,确信是真的后,柏潘环顾四周,小心翼翼把钱装进内兜,低声说,“老规矩,你先去墓园后门等着。”
诺森点点头,“记住,一定要是黑十字马车。”他强调。
墓园里,一座座墓碑整齐地林立着,像死去的人们一样,在那里安静地沉默。有资格埋葬在这儿的,都是信仰光明教义的权贵者。
“嘿,伙计们,我可比你们幸福,至少等会能吃上肉丸子。”穿越棺柩群时,诺森对着墓碑上大小不一死者的塑像说。
马车停在虚掩的铁门外,“小柏潘,是你么?”诺森喊。
“轻声点,想让人发现我们吗?”车夫回答道,是柏潘的声音。
诺森还是疑迟着没动,他藉着月光,用昏花的眼神仔细打量,直到确认了车厢上的黑十字货真价实后,才放心窜过去。
“去夜市,我想念那儿的腌肉和鱼丸。”诺森迫不及待地嚷。
“只要别喝汤弄脏车子,你抽大麻都没关系。”柏潘不耐烦地扬起鞭子,两匹驽马“唏呖呖”打着响鼻,拉着车缓缓前行。
诺森突然发现不对劲,车厢地板的毛毯,内壁悬挂的红木酒橱,座位上的厚实垫子都崭新无比,并不是那辆他偷偷乘坐了许多次的旧车。
他慌乱地喊,“小柏潘,这车哪来的?”
“就停在车库旁,是教堂新买的吧。老家伙,你真有福气,大概连主教老爷都没碰几次,就被你享用了。”
巡警队绝对不会用假扮教会马车,把自己骗出教堂的蠢伎俩,车厢上的黑十字不容冒充,否则就是玷污神权。
没人会笨到用这方法逮个逃犯,然后去迎接教廷怒火的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