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美国的那天,我在钱柜吼了一个晚上,把扁桃体唱肿了,腮帮子鼓累了,最后还是没有流泪。
我从钱柜里出来,看见启明星孤单地挂在露白的天边,一片惨淡。
相爱又怎样,不还是吵得你死我活、寸步不让?分分合合多少回,把爱都折腾光了,丁点不剩了,空虚得很,寂寞得很。
曾经以为的永远,曾经以为的唯一,都是沧海桑田。场景一换就随风飘散了。以后她在白天,我在黑夜;我在黑夜,她在白天。纽约和北京,相隔了一万公里,隔开了所有的往昔。
我不再相信爱情了,至少不信仰它了。所以我解脱了,我再无束缚,我可以肆意地透支去工作、学习、娱乐。别人看我都说我活得很潇洒、很真我。我笑得欢畅,连我自己都没搞明白真我是个东西,他们怎么就能看出来了?
作为一个新闻人,那天起床后照样开始浏览热点新闻。北大BBS上十大热门话题之一永远都是鹊桥征婚版。我一笑而过,打算上其它网站。不料旁边累得如山的书忽然坍塌,一大本一大本的资料落下连续重击砸在鼠标上。那条征友启事被成功打开,电脑也随之死机了。画面停留在“本人,小女人一枚,爱好广泛,最喜读书。征GG一位:形象气质好,愿意从事特殊行业为佳”的文字上。
于是,我瞪着那篇文章很久,在等待电脑恢复反应的时候,顺便把征友的内容也熟读于心了。我从裏面嗅到了新闻的味道。好奇心被成功激起后,我也随大流,玩味地给她发了邮件。生活无趣,总该给自己找点新奇的事情来做。
没想到当天晚上她就给我回邮件,油嘴滑舌地要求见面,一副迫不及待地样子。我心生烦躁,感觉就像是准备去青楼妓院见风尘女子般,让我觉得自己堕落庸俗,更是空虚了。
所以我第一次没有绅士风度地选择迟到。
第一眼看见她,没什么好印象。长相一般,小圆脸,单眼皮,两颗虎牙,额头上还有青春痘斗争过的痕迹。路人甲的脸,路人甲的打扮。
跟爆米花机器一样,她不停地往外蹦,极力说服我参加茹庭的生日派对。我心裏叹气,这圈子怎么这么小。茹庭是我的高中师妹,高中聚会时,常能碰上她。处熟了,她便跟我们掏心掏肺,说喜欢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男人。直到她上了大学,才知道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只是无缘结识。她用茹庭诱惑我,想让我当她男伴,而我也想会会这个被称为“绝世好男人”的帅哥,各取所需,我答应了。
第二天,看见穿一身黑色西装,帅气短发的她出现在我面前,忽然羡慕起她来。青春蓬勃不应该是这样子吗?哪像我内心早已枯萎得跟干花似的,风一吹都能散了?
生日宴上,我认识了方予可。我天生有敏感的观察力,我知道他并不喜欢茹庭。跟茹庭交谈时,他温文尔雅,水波不兴;但只要她一说话,他的情绪就会受影响,而望向她的眼神宠溺又受伤。这是位爱不得的可怜男子。但我在茹庭的立场上,我不会同情他,相反,我厌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