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过去,然而过去却并没有遗忘我们。</small>
2010年的长沙看起来已经有一些陌生了,在我结束长途旅行回到这裏的时候,整座城市因为修地铁的缘故被挖得坑坑洼洼的,原本就不够宽阔的马路更是经常堵得水泄不通。我和康婕相约在五一路碰面准备一起去DQ,可是当我从的士上下来时才愕然地发现五一广场的立交桥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被围起来的废墟。
整座城市被笼罩在厚重的灰尘里。
我站在人潮涌动的街头,茫然四顾,那些记忆中的鲜活场景如同雪花一样纷至沓来,可是它们,永远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
康婕挽着我晒黑了的手臂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落薰,你离开得太久了。”
仿佛命运真的有一双无情的手,篡改了我的某部分人生,我像“刻舟求剑”那个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在我做下标记的地方企图找回我失去的宝剑,然而我乘坐的船早已不在那片水城了。
我和康婕在DQ坐下来的时候我依然心有戚戚焉,原本想感叹一些什么,可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康婕一勺一勺耐心地舀着加了布朗尼的冰淇淋,轻描淡写地说:“我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再来吃这个了呢。”
我知道她这句话的意思,虽然不太想提起过去的事,但我还是报以一个自嘲的微笑。
达利的名作《记忆的永恒》画了一只超乎想象的软表,仿佛要被烈日晒化了的锺錶,诡异地把人和时间揉合进一个超级柔软的梦幻世界。
有时候我觉得我就处于那样一个世界里,在那里陈列着所有过去,没有被夷平的广场和一个接一个离开的人。这样想的时候,我就觉得整个天地好像都被颠倒了。
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过去,然而过去却并没有遗忘我们。
算起来大概也不是多久以前,但可能我们这群人活得太折腾了,所以三五天看起来就像十年八载一样。即使并没有过去多久,可是在我心裏那已经是沧海桑田。
我第一次见到苏瑾,就是在DQ。
那是我人生中至今为止的最低谷期,终日蜷曲在房间里,日复一日麻木而茫然地数着桌上的台曆,一天过去了,又一天过去了,一辈子,慢慢地就这么过去了。
就是在那样不忍回望的时候,苏瑾猝不及防地出现了,她在电话里说:“程落薰,我一定要见你,否则我走得不甘心。”
那是一次不太愉快的见面,也许也是我们俩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见面。她上上下下仔细地端详着我,我也反反覆复冷眉冷眼地打量着她。
我们都知道对方是谁,也都对对方不怀善意。没办法,即使我们原本只是两个陌生人,就算再街上擦肩而过也不会看对方一眼,但因为我们中间曾经存在过那个叫做“林逸舟”的人,所以我们永远都不可能使彼此的敌意如冬雪般消融。
我们没有说太多话,甚至没有刻意地提起他,只是在快离开之前,她突然幽幽地说:“要是没有你就好了,没有你,至少他现在还活着,开不开心是另一回事,最起码,他还活着。”
我像被一根很细很尖的针刺到了身体里对疼痛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噌”地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才勉强维持住镇定,在我走过她身边时,她又轻声说:“程落薰,你永远不会明白我有多嫉妒你。”
那是苏瑾出国的前一天晚上,她执意要见我一面,后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就像一场瓢泼大雨,来得突然,消失得也迅疾。
我已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那晚我静静地注视着流光溢彩的街上那些摩肩接踵的陌生人,他们笑得很放肆。
我悲伤地想,林逸舟不在了,可是这些人晚上照样还去泡吧。
林逸舟不在了,可是苏瑾明天照样还是要出国。
林逸舟不在了,可是我还活着。
那样想的时候,就好像真的有一双手大力地撕开了我的胸腔,让我痛不欲生。
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康婕似乎记得比我还清楚,她挑起眉毛道:“当时看见你呆呆地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真的觉得,谁都救不了你了。”
当时她打电话给罗素然,想要求助,没想到罗素然沉吟了半晌,跟她说:“你别管她,让她自己站起来。”
康婕愕然地握着手机怔了好半天,她不明白为人什么一贯亲和的素然姐在那么重要的时刻,居然不肯拉我一把,为什么在我的生命处于那么惨淡晦涩的低谷期时,她要做一个隔岸观火的人。
素然姐的苦心,要等到若干个日子之后,我们才能够懂得。
那段日子康婕几乎把一切空余时间都腾出来陪我,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就会拿出化妆品来世细心地化妆,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凝望着镜子里的她一点点把原本干干净净的一张脸涂抹得妖娆魅惑,忍不住开口说:“其实你还是素颜比较好看。”
她回过头来对我笑笑,那个笑容里包含了很多东西,有无奈也有辛酸,有自嘲也有不以为然:“你去问问那些做小姐的,有几个是自愿的”
我一时之间哑口无言,她又补充道:“小姐卖身演员卖艺作家卖字,剩下的都是卖劳动力的,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用自身所有的东西去换那些没有的,公平得很。”
过了很久,我才幽幽地说:“你的境界越来越高了。”
她收拾好琐碎的东西,又笑了:“那是,他妈的哪个名人说的来着,生活是最好的大学,我他妈就是这所大学里最好的学生。”
日子就像一潭死水,我每天闭上眼睛的时候都希望在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会有一些改变,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总之能够触动我,能够令我真正地活过来就好,可是每天都不过是前一天的翻版而已。
直到那天深夜,康婕从酒吧收工,没有回她妈妈家而是来到了我家。
她换上拖鞋后第一件事不是去卸妆,而是在我床边坐下,认真地对我说:“落薰,今天我从你家出去的时候,见到许至君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假装自己已经不记得这个人了。
假装从来没有一个人在跟我还不熟的时候,因为我不开心,便开车带我去买提拉米苏。
假装没有一个人在我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跟自己怄气的时候,带我去吃自助餐,贪便宜的我还非要撑得自己再多喝一口水就要爆炸的时候才停下来。
假装没有一个人因为我说我想要肯德基儿童套餐送的小公仔,就真的跑去连续吃了好几天的儿童套餐,直到凑齐那套后来被我很不当回事儿地丢在杂物箱里,我连名字都不记得叫什么的小玩意儿。
我甚至假装自己不记得在我决意放弃生命的那天傍晚,回过头去看到他不顾一切地跳下来救我的情景。
更重要的是,我假装自己已经完完全全不记得我从他那间公寓搬走的时候,他故意留给我的那个傲慢的背影,是那么孤寂。
是的,我装得很好,从来不提起他,甚至有时候我会说起林逸舟,可是我就是从来不提他。
因为说起林逸舟至少我还可以哭,但如果说起他,我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
可是为什么,当这个名字从康婕口中说出来的时候,会像一把铁锤,准确地找到我胸腔深处心脏所在的那个地方,然后狠狠地敲了下去。
为什么闭上眼睛的时候,还能很清楚地看到那年夏天的某个晚上,他站在我家巷子口的路灯底下,睫毛如蝶翼般扑闪,语气温柔而坚定地说:“我爱你,这不仅意味着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说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许至君,你这个傻瓜。
“他似乎每天都会来。”康婕看了看我的脸色之后,小心翼翼地又补上一句,“要不……见个面?”
她语气里的疑问随着我的沉默一点一点消散在空气里,她等了好久也没见到我有什么回应,终于死心地转移了话题:“程落薰,我真怀疑你是不是耳朵聋了,现在跟你说句话就像在你面前放了个屁似的。”
我笑了起来,我还没说话,她就又否定了自己前面那句话:“不对,放个屁人家还会说臭……”
但从那天以后,我多了一个连康婕都不知道的秘密。
每天她从我家离开的时候我都会躲在窗帘后面,蹑手蹑脚地伸出头往楼下看,我看到她停下来跟他打招呼,说两句话,然后他就会抬头往我家的窗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