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仅仅只有那一样东西。</small>
许至君啊,落薰才出去几天啊,这么快就交新女朋友啦。
游完洱海我意兴阑珊地回去客栈,在厅里还撞见了那个假外国人帮两个真外国姑娘指路,他看了我一眼说:“脱皮了。”
我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转过去不理我继续跟那两个金发碧眼前|凸|后|翘的姑娘飙英语了。
色狼!不要脸!以貌取人!肤浅!
我把淤积在心裏的火气全发在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身上之后,心情舒畅多了,当然,所有的发泄都是在我心裏完成的,我还不想被人当成个神经病泼妇。
当我回到房间里,一照镜子,我才知道他说的脱皮是怎么回事。
从脖子开始到胸口的皮肤此刻全部呈现出一种骇人的红,用手轻轻一搓就有细碎的皮屑纷纷跌落,我再低头看看穿凉鞋的教,原本白皙的两只脚被晒出了惨不忍睹的不规则图案。
那一瞬间,我真的很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程落薰你个傻逼,你个大傻逼!
我引以为傲的冰肌雪肤啊,我对不起你啊!
从许至君给我的那包东西里我翻出了一盒薄荷膏,涂在身上蜕皮的那些地方有些清凉。
他真是细致周到,做他的女朋友真是一件让别的女生嫉妒的事情啊,我酸溜溜地想。
我深知自己纠结的个性,独处的时候就爱钻牛角尖,为了避免我继续在那种酸楚的情绪里越陷越深,我披起那块地毯,想出去随便转转。
我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一阵欢腾,年轻人啊,真是精神好啊,大晚上啊,不睡觉,我默默地想。
下了楼,我看到公共活动区域已经挤满了人,他们看起来真的好开心的样子。
人都有个能量场,我相信悲伤只能独自承受但欢乐是可以传染,于是,我义无反顾地扎堆了!
从人群的外围慢慢挤,终于挤到了最接近圆心的位置上,我才不管旁边那个胖姑娘拿眼睛斜睨着我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谁要你那么胖,一个人占两个人的座!
等我终于凭着一己蛮力捍衞了自己的领土之后,这才看清楚,圆心中间竟然是那个故意跟我讲英语的ABC!
此刻的他与我第一眼所看到的他气质有些微妙的差异,褪去了那份随意,眉目之间更多了些王者风范。
他怀抱着吉他正在调弦,第一声吉他声响起的时候,原本闹哄哄的人群,陡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眸子里都闪着一种温柔的光。
这是春夏之交的古镇的夜,远离川流不息的香车宝马和光怪陆离的都市,远离声色犬马的尘世喧嚣,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仿佛微醺般的酽酽色泽。
烛光里我看到他的脸,握着瓷杯的手不能自持地颤抖起来,那种感觉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狭路相逢过,仿佛冥冥中宿命再度召唤。
那种被某样尖锐的东西将飘浮于半空中的我击中,无能为力地陷入了黏稠浓郁的深沉夜色。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有一种这么悲怆的感觉,离开长沙之后这是头一次,这么强烈。
我原本以为只要双脚离开那片熟悉的土地,不说彻底忘记至少短时间之内我可以不去想起,然而眼前的这个人,他身上有着一种近乎魔力的气息,将我刻意想要压制住的那些思绪全部唤起。
是气息,那种暌违的,气息,我那么那么熟悉,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林逸舟。
我简直想将那种气息——那种凛冽的,肆意的,不受拘束的气息,凝固成坚硬的晶体,随身携带。
但就在下一秒,我翻然醒悟,那一定是我的错觉。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仅仅只有那一样东西。
它在我十八岁的那个春夏之交的夜晚,像黑色飓风一样突然袭来,让我猝不及防,无法镇静。它在后来的时光里与我形影相随,挥之不去。
它是我戴在左耳上的那枚耳钉,它是我文在心口的那个刺青。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更恰当的名称能够概括,所以只能称之为爱情。
那么其他的邂逅,是不是都只能笼统地称做为艳遇?
而此刻,我还不知道这个近在咫尺之遥,弹着吉他,用一口标准的英语唱着《加州旅馆》的人叫什么名字,我甚至没有预感到他在我的生命中会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我只是觉得这歌声很好听,真希望他一直唱下去,不要停。
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停顿了两秒钟之后,人堆里忽然爆发出如云朵般乍起的掌声和口哨声,我原以为他会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没有,在他的脸上我丝毫没有看到类似于羞涩或腼腆的神情,就像林逸舟一样,好像没有任何场面会让他们手足无措。
真是有那么一类人,天生就是要接受欢呼和膜拜的吧,后来熟稔了之后,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形,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
沉寂了一会儿,有人提议来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本想起身走,却被他叫住:“那个披地毯的,你你你,别走,过来坐。”
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我的身上,那一刻我的脸上迅速地飞起一片绯红,在他身边坐下来的时候还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每个人的额头上贴一张扑克牌,除了他自己之外别人都能看到,根据大家给出的暗示去猜,猜对的人掌握生杀大权。
“哈哈,怎么样,刺|激吧!”我旁边那个胖姑娘衣服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的样子,我真的好怕她还记我挤她的仇,逮着机会要我表演一下“胸口碎大石”之类的惊悚演出。
可是人倒霉起来,总要栽在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手里,胖姑娘没逮到我,坐在我旁边的这个貌似流浪歌手的浑蛋却没有放过我。
他环视了周围一圈之后,最终把目光锁定在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身上:“就你吧,长头发,你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看他那个样子肯定狗嘴裏吐不出象牙,我还是不要自寻死路选真心话了,毕竟我这个人嘛,人品还是没得说的,如果选了真心话,我说的话就不会掺一点假。
可是我我我,我死都没想到,他居然说:“你现在去门口站着,大声喊,我的狐臭治不好啊!”
霎时,我的头顶上,一群黑色的乌鸦“嘎嘎”地叫着飞过。
在身后所有人期待的眼神里,在从门口经过的人不明就里的眼神里,我心裏的哆啦A梦,超级赛亚人,美少女战士,刘胡兰,江姐,董存瑞,黄继光……所有所有我能够想出来的,可以给我力量的,可以让我身体里的小宇宙在这一瞬间彻底爆发的名字,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的……我的……”我真的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可是我程落薰,不能丢长沙姑娘的脸,我闭上眼睛,心一横,视死如归地喊出了那句冲破云霄的话:“我的……狐臭治不好啊!”
霎时,经过的人纷纷停驻,而我的身后爆发出了与之前献给那个贱人的掌声一般热烈的哄笑声!
散场的时候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没脸见人的我正打算偷偷摸摸贴着墙角回房间时,又被我的仇人叫住了:“喂,你是哪儿的人啊?”
“关你屁事!”我恶狠狠地回答他。
可是他一点也不在意我恶劣的态度,还是一脸好脾气地笑:“那你做什么的?”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知不知道“不要脸”三个字怎么写啊!
“做二奶的!”我也自暴自弃了,语不惊人死不休。
“真的啊?”这个白痴似乎真的相信了。
我心中暗自得意,叫你整我,看我还不玩你一回:“是啊,你看不起我们做二奶的啊,我们也是凭自己的本事挣钱,我们二奶也有尊严……”
我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暗红色的小本子冲我晃:“程落薰,你毕业之后的宏伟志愿,就是做二奶啊?”
这个浑蛋,他手里拿着的,可不就是我不翼而飞的学生证!
他接着说:“做二奶的,都像你这么高调吗?”
老天爷一定是觉得失去了林逸舟之后的我还不够惨,才会派这个叫做陆知遥的家伙,在已经身负重伤的我身上,再用力地砍一刀。
后来我总结出了一条经验,怎样确定我遇到的人对我具有杀伤力呢,那就是在首次交锋的时候,他气定神闲,我屁滚尿流。
反之亦然。
同样的夜色中,许至君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心不在焉地摁着电视遥控器,从1换到50,又从50换回1,那只叫做萨摩耶的躺在他身边,喉咙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咕噜声。
他机械地重复着换台的举动,脑袋里的思绪始终停留在下午偶遇康婕的那个场景中。
那时康婕和李珊珊正站在路边拦的士,因为正好赶上交班的时间,所以她们等了好久都没有一辆空车肯停下来,正好他路过,就载了她们一程。
也是凑巧,他开车接唐熙去某个饭店吃饭,他们两个人的爸爸最近有一些生意上的合作,谈生意嘛,总归是要吃吃喝喝走走过场,几杯酒下肚,有的没的互相吹捧一通,也就谈得差不多了。
不知道他爸爸是真心的喜欢唐熙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这阵子总是叫他带她一起去玩,各种音乐会的票,电影票都是两张一起给他,总说是别人送的,别浪费了。
唐熙倒也是真地值得长辈们另眼相看,无论是去听音乐还是看画展,她总是一副真的被艺术打动了的模样,最可怕的是她竟然还不是装的,在某次画展上偶遇据说是蜚声国内的某知名画家,她还真的井井有条地跟对方聊了好半天。
当时许至君站在一边看着她,犹如看到了一个亲民和善的公主。
是的,很美好,很得体,很优雅,但是总像是隔着什么,无法亲近,也不愿意亲近。
康婕她们从上车开始就一直盯着他和唐熙看,但李珊珊有口罩遮挡,所以他从后视镜里只能看到挤眉弄眼的康婕。
用屁股想都知道她们一定是在用眼神揣度他和唐熙的关系。
为了不让这两个八婆去程落薰面前挑拨离间,他率先作出澄清:“咳咳……康婕,珊珊,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唐熙,我爸爸的朋友的女儿。”他已经尽可能地把他们的关系说得够疏远了,继而又向唐熙介绍:“这是康婕,李珊珊,跟我关系很好的朋友。”
这一番介绍之下,亲疏立现,唐熙的脸上也的确闪过那么一丝尴尬的神色,但教养极好的她还是立刻回头对她们很礼貌地笑:“你们好,我叫唐熙。”
康婕还没接话,作为林逸舟曾经最好的异性朋友,一直因为许至君摁掉林逸舟最后那通电话而耿耿于怀的李珊珊隔着口罩,阴阳怪气地说:“许至君啊,看不出动作挺快的嘛,落薰才出去几天啊,这么快就交新女朋友啦。”
气氛顿时冷至冰点。
“美女你误会了。”唐熙的脸上仍然保有笑容。
大家闺秀唐熙用她的温文尔雅,反衬得康婕和李珊珊是那么的小家子气。
车开到离中天国际还有一站路的地方,许至君以“再开过去不好停车”为由适时将车停下,而康婕和李珊珊都心知肚明他是不想接近那里,不想去面对住在那里的那个女人,和她生下的那个跟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下车后康婕跟他说了声谢谢,他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下车追了过去叫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