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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作为不夜城的纽约才刚刚开始展现夜间的姿态,即使是布鲁克林的移民区也不例外。街道上来往的车辆比白天明显增多,不时看见卖相妖娆的女郎挽着西装革履的男士,双双步入金碧辉煌的娱乐场所。</p>
陆离在附近的小卖铺买了包骆驼烟,然后向老板借了纸笔,倚靠在路边的灯杆上,将烟点燃后叼进嘴里。</p>
放在他穿越前的时空,八十年代的骆驼牌香烟也算是珍藏品,国内根本买不到这种牌子,一些号称进口、代购的骆驼烟全是假货。</p>
才吸了一口,他就剧烈咳嗽起来,香烟也随之落在地上。</p>
差点忘了,原主人罗伊很少抽烟,赌场早就榨干了那小子的口袋和钱包。</p>
陆离本身烟瘾不大,抽烟只是为了激发灵感,他习惯在分析犯罪行为时抽根烟,或者喝一小杯伏特加。他还有个习惯就是坐在旋转高脚椅上,任由椅子带着身躯不停旋转,那样会提高他大脑的运行效率。</p>
可惜,这里没有旋转高脚椅给他坐,他只能再次点燃一根骆驼烟,边抽边摇晃脑袋,尽量调动起空闲的大脑细胞。</p>
“眼睛出现的规律。”</p>
一边抽烟晃脑,一边在纸上涂写。</p>
用笔尾顶着下巴思索片刻,他又在纸上写下两个词语和一个数字:</p>
“光线”</p>
“门”</p>
“106”</p>
可以肯定的是,眼睛会受到他人视线的刺激,感受到醉汉视线的瞬间,它立即转移到后颈就是很好的例子。</p>
此外,一直到陆离洗澡之前,眼睛都没有被其他人发现,而且被浴巾遮住后没有从其它部位冒出的迹象。可见当处于黑暗中、无法感受到视线时,眼睛会自动潜藏到皮肤底下,进入一种“休眠”的状态。</p>
总而言之,只要没有受到视线的刺激,这玩意儿就不会擅自活动,这似乎是一种规则上的限制。</p>
“门”字指得是他在幻境中看见的漆黑大门,陆离很好奇大门中心的“106”代表着怎样的含义,如果它所在的环境不是意识深处的海底,他会以为那是宾馆房门的普通编号。</p>
虽然疑问很多,但真正推断出“眼睛的规律”以后,想要限制它的活动倒也不难。此时陆离考虑的是,究竟该把这只不祥的眼睛“封印”在身体的哪个部位……</p>
他倒是有些好奇,如果眼睛藏在了隐私部位,又恰好被人看见,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p>
传说,岛国古代有一种叫作“尻目”的妖怪,喜欢在和路人聊天的时候突然转身弯腰,亮出长在菊花上的眼睛……</p>
陆离剧烈摇头,驱散了脑海中猎奇的画面。</p>
虽说把“眼睛”藏在隐私部位是最安全的,但心理上实在是过不了那一关!</p>
事实上,身体的其它部位一旦暴露,就很难迅速遮蔽,但有个地方不一样……</p>
一根烟抽完,陆离踩灭烟头,郑重地举起左手,将掌心正对着自己的双眼。</p>
确定附近没有其他人注意自己,他用右手缓缓取下盖在后颈上的浴巾。在路灯的照耀下,后颈处的眼眸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手心中央缓缓裂开的缝隙,凸起的眼眸在血肉深处来回蠕动,似乎在观察周围的环境。</p>
陆离勾起嘴角:“抓住你了。”</p>
他用力握拳,五指将掌心封得严严实实,连一丝光线都透不进去。</p>
左手插兜,将笔还给小卖铺老板,顺便买了一双黑色的皮手套戴上,这样一来只要不主动取下手套,那只眼睛就会被永远“封印”在他左手掌心里,这下他总算可以安心回家了。</p>
几分钟后,巷子里传来连绵不断的警笛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