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插曲:死神领域(1 / 2)

神秘研究社 最后阵地 8081 字 6个月前

晚上八点十分。机场。

凌羽在将行李送进传送带后,就走到登机口左顾右盼,可是一直不见有人过来找自己,这可怎么办呢?再过十分钟飞机就要起飞,要是人再不来,他可不等了。

目光乱瞟,忽然看见在买票的柜台前,有个中年大叔付钱给售票小姐,在刚刚把钱包收好的时候,有个戴着灰色毡帽、稍微低着头的男子,推着行李车,从中年大叔身边经过。

男子装着让行李像放不稳似的倒下来,再停下来伸手去提行李,顺手牵羊就把中年大叔的钱包给偷走了,然后塞到行李袋里。

看不过眼的凌羽立即行动起来,假装不知道似的朝那个小偷走去,事实上,他不装模作样,那小偷也不会注意到他,因为他此时离小偷有三十多公尺远呢。

那个小偷估计也是老手,警觉性特别的高,凌羽离他还有五六公尺的时候,他就马上察觉了,赶紧转身推着行李车大步朝机场门口走去,越走越快。

凌羽也加快了脚步,可是还是跟不上小偷,看来,不跑是绝对追不上了。凌羽拔腿就追,那个小偷当然也马上提速,两人在机场大厅追逐起来,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

“小子,你再追我就让你见红!”那个小偷咬牙切齿地威胁道。

凌羽冷笑一声,暗暗运动念力,促使雷龙戒指将电能输入自己的身体,一瞬间,他的身体就拥有了超越奥运冠军的奔跑速度。

只可惜,地板太光滑,不能在短时间内加速太快,但是想要追上小偷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那个小偷见凌羽迫近,一手抓起行李袋,另一手用力一推行李车,行李车朝着凌羽迎头撞了过来。这点“小意思”怎么拦得住凌羽,他只是轻轻一跳就越过行李车。

“喂,你们在干什么?”大厅里的一个蓝帽员警冒出头来大声喝问。

“那个家伙是小偷!”凌羽挥手指了指离自己只有两公尺远的小偷。

小偷这下急了,眼看就要被凌羽抓到,忽然,他迅速转过身来,将手上的行李袋朝凌羽抛去,然后顺势甩出一把小刀,扎向凌羽的胸口。

凌羽的反应慢了一步,被行李袋给打中脸,发出一声闷哼。行李袋掉到地上,掉出十几个钱包。

接着,凌羽做出了准确的判断,朝左边闪身一扑,躲开了偷袭的小刀,还朝小偷的肚子送去一脚,小偷顿时像沙包似的飞出几公尺外。旁观者无不惊奇,还以为是在拍电影,东张西望地寻找着摄影机的位置。

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结束,凌羽那一扑扑得过猛,撞向一个旁观的少女。

那个少女急退,没想到机场大厅的地板太滑,她整个人朝后翻去,最终屁股着地,原本手上捧着的十几袋零食也跟着落地,发出稀哩哗啦的响声。

跌趴在地上的凌羽感到有些眩晕,抬起头来,只见有一只粉色的小猪,印在一块白色的布料上,两只手想要按着地面站起来,却抓到了两条富有弹性、而且十分光滑的大腿……

“死色狼!你好大胆子!”少女的尖叫声在凌羽头上响起,随即,一双凉鞋朝着他的脸部盖下来,他翻身一滚,终于站了起来。

眼前有一个穿着白色短裙、粉色短袖衫的短发少女,正曲着两腿,两手按着裙子,愤怒地瞪着凌羽,那表情像是要将凌羽的眼睛给挖出来。

原来刚才我居然倒在她的裙子底下……如果我的推理没有错的话,那只小猪应该是……

凌羽尴尬一笑,正想道歉,脑海中忽然出现一道闪光,目光一定,道:“难怪我觉得那么眼熟,我记得了!你就是上次那个——”

“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有小偷还是有色狼?”

凌羽的话被一名赶过来的男子给打断了,男子掏出证件,表明自己是便衣员警,接着,几个保全也赶了过来。

“那个人是小偷!”、“这个人是色狼!”

凌羽指着那个毡帽男子说,而少女却是指着凌羽说。

“把这两个人都带回去,小妹妹,希望你帮忙去录个口供,十分钟就够了,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

“可是我马上就要上飞机了啊!”少女已经站起来,一边拍着自己的裙子,一边焦急地说道:“还有人在等着我哪!”

“等等,你就是那个新社员吗?”凌羽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推断可能性很高。

“你……你难道就是那个前辈?”少女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没错,就是我!”凌羽点点头,尽量让自己说话有点前辈的风范。“你就是燕麦吧?”

“骗人!社长明明说那个前辈是大帅哥,所以我才答应去的……”燕麦大失所望地说。

凌羽楞了一楞,哭笑不得地回了一句:“呵,趁现在还没上飞机,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搞什么,原来你们两个认识啊,以后不要随便跟员警开这种玩笑,知道吗——我们走!”便衣员警见凌羽跟燕麦在那里旁若无人地说话,不甘心被晾,就将那个小偷给带走了。保全见状也退开了。

“我去我去!”燕麦急忙表态,然后又小声嘀咕了一句,“没有帅哥,有美食也可以了……”

“那好,你的行李呢?”

“我没带什么行李,就只有一个背包。”燕麦拍了拍背后的那个兔子状背包。这时忽然听到了机场的广播,最终一遍通知说飞往昆明的班机即将起飞,凌羽心头一急,不由分说,一把抓住燕麦就朝登机口冲去。

燕麦回过头去,看见自己买的零食,正被两个小孩子和一个大人在捡便宜,气道:“哇,你们干什么抢我的东西!”

“都不要了,上飞机我再给你买。”

在登机口,两人出示机票,连跑带冲,终于顺利地赶上了班机。燕麦是首次坐飞机,起飞后生理心理都感觉不太适应。凌羽给燕麦买了一大堆零食,燕麦喀嚓喀嚓地吃着饼干和薯条,很快就放松心情,跟凌羽交谈起来。

“你完全不知道社长要我们去云南是要干什么?”凌羽对燕麦的无知表示讶然,并且开始怀疑,社长最近是不是干起拐骗未成年少女的生意来了。

燕麦一脸无所谓地摇摇头,说:“社长只是说:前辈是个很受女孩子欢迎的帅哥,只要跟着他,你想吃什么东西,他都会买给你。”

耸耸肩膀,又道:“所以我才答应接受这个任务……社长该不会是让我们搞恐怖活动吧?”

哈哈……在飞机上搞恐怖活动,你以为社长是宾拉登吗?

凌羽觉得燕麦这个新社员很有意思,不过既然能通过社长那关,肯定有点本事才对,又说:“你居然那么轻易就答应了下来,要是社长要我把你带去卖了,你怎么办?”

“不要小看我,我还没单纯到那种地步!”燕麦俏皮地挤了挤鼻子,“说起来,前辈,没想到我们会在这裏再次见面呢,虽然你不是帅哥,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当好朋友的啊……上次拉面那件事你会生气吗?”

“那件事我早忘了。你不用叫我前辈,我也就大你一两岁吧,你叫我凌羽好了。”凌羽用亲切的语气说道。既然不得不在一起执行任务,想要提高效率就要搞好关系,凌羽在这方面很懂得变通。

“那你也叫我麦子吧。”

“好的。麦子,你应该是读初三对吧?也是在射日中学?”

“一个星期前才刚刚转学过来……我在初三五班。”燕麦在说话的间隙,大口大口地吃东西,而且一下塞太多,把腮帮子都撑得鼓鼓的。

“你转学是为了加入我们社团吗?”

“对。”

“主要原因呢?”凌羽发挥侦探那种追根究底的精神,想在这飞机上就把燕麦的底细给摸清。

“社长向我保证过,只要我加入社团,他会负责把我培养成精英,以后完成任务不但有奖金,而且可以到处去旅游,吃遍天下美食。”燕麦说着,定定地望向凌羽,“这是真的吗?”

凌羽有点不好把握地说:“旅游和美食确实……有的。”

“太好了!”燕麦高兴地直踢脚。

凌羽正考虑该怎么对燕麦说出真相,可是看到燕麦充满期待的眼神,却感到于心不忍,还是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跟她好好谈谈吧。有三天时间,不怕没有机会。

“麦子,当初你跟社长是怎么认识的?”

“是在路边摊认识的。”燕麦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兴奋起来,手脚一阵颤动,眼中露出得意的光彩。“那天我在路边摊吃午饭,有三个小流氓闹事,他们打起架来,有个家伙撞了一下我那张桌子,饭菜什么的全都翻了。

“我一气之下就扑上去教训他们,有一个被我踢晕过去,另外两个打不过我,逃跑了。社长刚好经过那里,他过来跟我说:‘你身手很不错,希望你加入我的社团。’我一听,可以免费旅游还有免费美食,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昨天我去了一下社团,我见过吴剑哥跟火舞姐了,火舞姐真漂亮!火舞姐还有个妹妹叫水镜,也是社里的,似乎有事离开了,听说你原来跟水镜是一组的,你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水镜……”凌羽的心情一下子就跌入谷底,强烈的失落感甚至让他坐不直身子,他勉强说道:“应该就这几天了吧。”

后来,凌羽岔开话题,问了燕麦很多事情。原来燕麦家里开的就是跆拳道馆,所以很小就开始学跆拳道,腿功了得,但是除此之外,燕麦只知道各个省分的知名菜色,其他方面的知识一窍不通。

社长大概是没时间训练燕麦,所以才让她跟着自己学习吧。一想到自己要当别人榜样,凌羽就浑身不舒服。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不觉中,飞机已经飞入了云南的上空。

从昆明机场出来,两人马不停蹄,坐出租车赶去车站。在豪华客车上,两人分别睡上卧铺,只是休息了四个小时就到了石林。

此时已经是半夜两点,但是石林周边的大街上,旅馆酒店的灯光依然大亮,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节目在空地上表演,旅客跟着寻欢作乐。

在这个旅游景点,因为周围的居民比较少,所以通常夜间也十分热闹,不怕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连续坐飞机又坐车颠簸了六个多小时,凌羽感到身体机能出现了不正常现象,走路两腿发软,眼睛碰到强光会有刺痛感。

在一间比较有民族风情的小旅馆订了两个套房后,凌羽就躺在床上睡过去了。

不过,刚刚闭上眼睛就听见拍门声,开门一看,只见门外的燕麦马上伸出一只手来,说是要出去吃点东西,但是身上的钱不够,凌羽只是迟疑了一下,就去拿了三百块给燕麦,并且把胸针型通讯器给她,让她有事就发讯号回来。

等燕麦数着钱奔跑着离去后,凌羽才又爬回了床上。深夜本来就是睡觉时间。

早上九点起来,凌羽洗漱后冲了个热水澡,换上一套耐磨的仿制迷彩服、一双黑色登山鞋,收拾东西,然后就去隔壁叫门。

“麦子、麦子,该起床了!早餐有烤羊腿,你不起来我一个人吃了,冷了就不好吃了。”凌羽无奈之下使出绝招,可是等了半晌,依旧没有回应。麦子没有手机,凌羽用通讯器呼叫她,可是她的通讯器已经关掉或者没电了。

不会吧!那个丫头难道吃了一晚上,到现在还没回来吗?还是因为吃坏了肚子,昏在房间的厕所里了?

这让凌羽有点为难起来,如果是前一种情况还比较好办,把行李放回房间,然后回去找人;但是若是后一种情况,就要请柜台的管理员来开门,或者自己想办法进去,然后进厕所去救人……

无论如何都要先进燕麦的房间,确定一下她人到底是不是在厕所里,可是那种情形光是想象就让人脸红,事后只怕两个人都会无比尴尬,甚至相处不下去!

我在想什么无聊的东西!当然是救人要紧,队长让麦子跟我执行任务,我就有责任保护她的周全……不管那么多了,进去看看再说!

凌羽左右看看,走廊没人走动,于是放心地从背包里取出那把社长的最新出品之一的“百合钥匙”。百合钥匙并不是百合花的形状,而是可以就锁孔的结构,组合成适合的形状,能轻易把各种门锁打开。

不到十秒,燕麦的房门就被凌羽打开了,他闪身进去,迅速关上门。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进来查探一下燕麦在不在,可是心中却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慌乱感,真是莫名其妙。

燕麦不在床上,她的背包还挂在衣架上,昨天她穿过的短袖衫、短裙、内衣、内裤都扔在床边。

天哪,她昨天回来的时候,难道把衣服脱了,然后光着身子去厕所的吗?

凌羽条件反射般咽了咽口水,眼睛有点紧张地朝厕所门瞥了一眼,然后马上收回视线,搓了搓手,原地转了一圈。

最终,他放下行李,轻手轻脚地朝厕所门口走去,还故意咳嗽了一声,然后敲门沉声叫道:“麦子,在里边吗?我要进去了哦!”

心跳得厉害,握在门把的那只手也出汗了,沙啦,门被用力推开了。

厕所里没人。凌羽顿时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

看来燕麦应该是换衣服后一大早就出去了,为了寻找更多的线索,凌羽回头坐到了床上,抓起燕麦的衣服仔细观察起来,福尔摩斯能从陌生人的衣服上,看出那个陌生人去了什么地方,干过什么,凌羽没有经过这方面的学习,但他现在很想试试看。

忽然,房门被打开了,穿着白色运动短衣和短裤的燕麦,呆立在门口。

她的视线在第一时间落在了凌羽手上拿着的粉红胸罩上,然后又去看凌羽僵直的表情,又看自己的胸罩,又看凌羽的表情……反覆了几次后,她终于脸色一变,猛然冲进来,顺手抓起一个花瓶就朝凌羽砸过去:“凌羽,你这个变态!”

“啊啊……嗷——等等……”

跟燕麦从旅店里出来的时候,凌羽的头上多了个大包,当时虽然躲过花瓶对脸部的攻击,但是额头还是被狠狠亲吻一下。

虽然事后凌羽已经跟燕麦做了详细解释,可惜燕麦似乎并没有完全相信,因为她对他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一个女孩子对待一个同伴跟对待色狼的态度,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容易分得出来。

“昨晚我三点就回来睡觉了,早上起来是去晨跑,可是这裏的路太弯又太复杂,回来的时候我找了半天,才找对了路。”这是燕麦的解释。

“天哪,你就不会问路吗?”

“会呀,可是云南人说的普通话,我完全听不懂。”

凌羽买了一张石林的地图,发觉燕麦说的是一点都没错,石林这个地方的道路和关卡,多得像是蚂蚁的巢穴,就算看着地图去找路,那也非常麻烦。

“我们去找个导游吧。”凌羽用商量的口气跟燕麦说道。

“嗯!要找个比较帅、笑起来很阳光的男生!”

可是当凌羽根据路人指示找到导游处之后,燕麦兴奋而期待的表情立即粉碎,因为导游处的导游们清一色都是云南少女,只有领队是个男性,还是个五十多岁的大伯。

按照导游处的规矩,客人先说好要去什么地方,要雇傭导游多长时间,然后出示证件,交了费用,就可以自行选择看中的导游小姐了。一天才五十元,非常便宜。

导游们的年纪都是十七到二十五之间,她们排成两队让凌羽从中间走过,虽然她们中秀气美丽的有不少,但凌羽最后却挑了一个长相并不出众的少女,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笑起来非常自信。

“你们好,我们导游一般是不称呼客人名字的,我们这裏的姑娘都叫‘阿诗玛’,小伙子都叫‘阿黑’,你们叫我‘阿诗玛’,我就叫你们‘阿黑’。”

少女的导游卡上写着沙琳,看起来十八岁左右的样子,彝族少女的标准打扮,红色的镶边上衣,红色的长裤,头戴一顶鸡冠帽,说话的语气上从容自然,估计已经有不少工作经验。

“阿诗玛,那么我们这一趟拜托你了。”凌羽说道。

“阿黑,不客气。”

“啊……我明明是女的,为什么我也是‘阿黑’?”燕麦很不喜欢被人叫“阿黑”。

沙琳只是抿嘴一笑,说:“对不起,那么这位妹妹,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以直接叫你名字。”

沙琳本想跟燕麦说明,在他们彝族的古老传说中,阿诗玛跟阿黑是一对历尽磨难却最终不能在一起的情侣,阿诗玛对彝族少女而言,就是象征追求自由跟爱情的女神,而她们叫客人阿黑,那是一种高度的尊重。

不过看燕麦一副小女孩的任性模样,就干脆顺着她的意思好了。

“阿诗玛,我叫麦子!”燕麦笑颜逐开。

在沙琳的带领下,凌羽跟燕麦在九点半的时候进入了大石林。大石林到处都可以看见耸立的巨大石头,一般都有几十公尺高,孑然一身,跟周围的巨石并不相连,而且数量极多,看起来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似的。

很快,凌羽就发现请导游并不是个聪明的决定。

当然,不是说沙琳不够专业,而是恰恰相反,她太专业了,燕麦问她这裏有什么特色美食,她一一告之,燕麦听着垂涎三尺,请沙琳修改游览路线,最好可以吃到所有的特色美食,于是,预定的路线因此变长了三四倍。

趁着燕麦吃东西的时候,凌羽买了饮料给沙琳,然后悄悄请求沙琳,下次告诉燕麦,所有的美食在阿底村都有,只要去到那里什么都可以吃到。

“我们导游是不可以说谎的,不管是不是客人的要求。”

沙琳看见凌羽心急的样子又说:“不过我会尽量避开这个话题——不要怪我多嘴,我觉得跟女朋友一起出来旅游,还是大方一点比较好哦。”

凌羽顿时无语,只是强笑着点点头。

因为沙琳的协助,后边的路程走得比较快了。沙琳挑的都是一些僻静的路线,一边走,一边给两人介绍那些怪石的名字跟彝族的神话,当燕麦再次问到美食的事情,沙琳都会扯到他们家乡的乡俗和趣事上。凌羽不得不承认,沙琳是个很优秀的导游。

下午一点,凌羽一行人来到了阿底村,在沙琳的介绍下,他们很快就入住到一个叫金太老伯的家里,沙琳的任务完成,接着她要去他们这裏的导游分处报告,让凌羽跟燕麦有事可以再去联系她,她傍晚之前还会待在村子里。

凌羽跟燕麦两人才一从房间里出来,金太老伯让他们喝点水稍微休息一下,半个小时就准备好丰盛的午饭招待他们。洋芋酸菜汤、石烙仔鸡、臼捣仔鸡、凉辣汤、荞麦烙饼、咂酒……看得燕麦两眼发光。

沙琳还介绍过,跟彝族人吃饭的时候,主人将食物推到你面前,你要是不吃,那就代表你看不起主人。

大概是因为燕麦长得比较可爱的缘故,金太老伯将好几大盘食物推到燕麦面前,燕麦本来就想吃,自然不客气,可是撑饱之后,金太老伯还不停给她推菜,她只好勉强吃下去,一顿饭下来,把肚子都吃圆了。

不过,这是好事,因为燕麦吃饱后,肯定在夜晚之前都不会再有食欲了,凌羽正好可以趁这个时候去调查严石跟宋水盈的事。

金太老伯在村里住了有几十年,有什么事情问他肯定错不了,可是凌羽觉得住在人家家里,明明说是旅游,忽然又要找人,这太自相矛盾了,还是出去随便找户人家调查一下,阿底村并不是很大,相信不会太困难。

调查的过程是出乎意料的顺利,凌羽把燕麦让在金太老伯家里,一个人出去,看见有棵大榕树下坐着个正在抽旱烟的老头,那个老头神采奕奕、目光明朗,肯定知道很多事情。

“老爷爷,能不能向你打听一点事情。”

“小伙子,呵呵呵……你是我们村子的客人,你有什么事都可以问的。”

“请问,你们这裏有没有一户姓严的人家,主人是严风。”凌羽报的是严石父亲的名字。

“哦,‘卖货郎’严风啊,知道知道。”

“那么,宋语家呢?”这次报的是宋水盈父亲的名字。

老头看凌羽的眼神有点猜疑起来,他皱了皱眉,又说:“你想知道他们两家的事情吗?哎,小伙子,虽然我不知道你要查这些事情干什么,但是他们两家并没有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告诉你也无妨。”

原来十三年前,那时村里还很穷,严风是一个挑着担子去城里进货来卖的“卖货郎”,他老婆死得早,留下一个三岁的孩子,他到哪里都带着那个孩子。村里人都认识他,而宋语只是个普通的农户,两人算不上交情。

宋语的女儿小盈也是三岁,就是三岁的时候,一天夜里忽然得了一场大病,高烧一直不退,用了什么秘方都没效。

严风听说城里有特效治疗发烧的药,就连夜赶了三十公里路去城里买了药回来,因为夜里看不清路,回来的时候,严风手脚都摔伤了,满身是血。

小盈吃了药之后很快就退烧。宋语感激严风的大恩大德,就答应当女儿十八岁后,许配给严风的儿子石头当媳妇。

后来,村子受到了旅游部门的扶持,迅速发展了起来,严风趁着景区刚刚开放那会儿,卖了很多工艺品,赚了不少钱,他是最早住上瓦房的一批人。

可是宋家后来也赶上了发展的热潮,宋语的老婆是个精明人,在村里组织起一个刺绣协会,她当了会长,然后去跟市领导联系,希望政府能扶持一下村里的刺绣工艺,让村里的女人们也有工作的机会。

结果,这个提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那些姑娘们的刺绣卖到了全国的大城市里,不久后还卖到了外国。

宋家成了村里最有钱的一家,村里最漂亮那个楼房就是他们家盖的。

老头休息了一下,抽了几口旱烟才一边喷着烟雾,一边继续说下去:“宋家的女儿小盈是越长越漂亮,村里有不少人家都希望娶她当媳妇,只是大家都知道她已经许配给严家,就没人来求亲。

“可是她自己却不愿意嫁给严石,初中她跟严石上的不是同一间中学,上了高中,她自己要去广东读书,八成就是想要摆脱严石……

“不过,后来听说严石也追去了广东,不过我估计小盈早不认得严石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时代不同喽,现在年轻人的婚事,做父母的也管不着。”

这么一来,严石就有了杀宋水盈跟卓一航的动机!但是……严石为什么又要杀纪朵拉呢?

想要深入调查,最好还是等回去后再亲自去找严石,现在这一趟的调查算是已经结束,接下来就要考虑,怎么去找“十三号”地点埋藏的东西了。

现在才下午两点,时间尚早,最好马上行动。于是,凌羽立即奔回金太老伯家里,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要带燕麦走人,金太老伯不收他们的钱,只希望他们下次来的时候再住他家,彝族人送客也有一套礼仪,所以还是耽搁了一阵子。

“我们还要去哪里?”麦子发觉越往前走人烟越少,有点警惕地问道。

“执行任务。”

“到底是什么任务啊?”

“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凌羽带着燕麦走入小石林,一直朝东边走去。一路上,他冥思苦想该怎么跟燕麦说寻龙特工队成立的目的,最后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说法,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去说,那种带有浓烈神话色彩的内容,都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

下午四点三十五分,凌羽找到了定位仪上的那个地点——羊皮卷上的“十三号”,根据提示“鹰”一字,凌羽很快就找到一块巨石,在巨石顶上有一块十几公尺长、七八公尺宽、凸出的扁石,看起来很像是一只随时会俯冲下来的老鹰。

不会吧!难道这次要找的东西,就埋在这块巨石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