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赏金猎人(1 / 2)

神枪无敌 霞飞双颊 2155 字 5小时前

“什么?”栗发女剑士红看着黑衣盗贼卡卡手中的悬赏追捕传单,惊讶地道:“方岩城的近衞骑士队长普拉旺奥利克在捉拿雷?四级,悬赏五十个金币,如此大手笔,真是让人疯狂啊!”

“方岩城原来的城主圣歌法圣,据说已经让地下世界的法圣所谋害,现在接任方岩城的,是新城主菲特奥比斯。这个普拉旺奥利克是他的同学,也同样是神殿里的圣殿骑士。”黑衣盗贼卡卡已经打听出不少事了,带点得意地道:“据说方岩城大乱,当地还发生猛烈的魔法大战,甚至有人召唤了一颗火流星!”

“虽然画得不太像,可是真的是雷。”娜娜激动地道:“真的是他,他真的已经自十万大山里出来了。”

“这传单画得太随意,马马虎虎!”栗发女剑士红摇头道:“而且眼睛也被墨镜遮住了……还是娜娜你画的这个雷要英武得多,哎,说起来还真是有点奇怪,我怎么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啊?”

“红小姐一定没有见过!”黑衣盗贼卡卡插口道:“水魔法师雷很特别,我只见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我一进盗贼公会,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他的画像,所以赶紧回来报信。”风暴女纱萝挥手示意他站远一点,淡淡地道:“你没有赶紧回来,你身上散发着酒气,证明你肯定中途溜进酒馆喝了两杯才回来的。”

“是是。”黑衣盗贼卡卡擦着冷汗地道:“我是喝了一杯,可是仅仅只喝一杯。”

“那我们怎么办?方岩城发生战乱,不能再去那儿找他,那不是又遇不上了吗?”娜娜无比担忧地道:“我们因为躲避福波斯特里安的人浪费了不少时间。现在好不容易摆脱掉,雷又不在方岩城了。”

“他会到别的盗贼公会留下口信找我们的,放心。”纱萝微微一笑,轻轻地将娜娜搂在怀里,拍拍她的小脑袋道:“我们再等两天。”

“不知道哥哥在哪里……”娜娜微叹道:“哥哥怎么不给我们留下口信……”

“金会悄悄地来找我们,他目标太大,不能轻易出现在盗贼公会,否则就算找到我们。也会让福波斯特里安的手下找到我们。估计他正在找来,我给他留了特殊标记呢!”纱萝却不太担心金地安全,她对他充满信心。

“这样的日子很无聊!”栗发女剑士红忽然道:“不如我们改变一下相貌和衣装,出去找点事做?”

“找什么事做?”娜娜本来兴趣缺缺的,忽然星眸有慧光一闪,高兴地欢叫起来,衝着风暴女纱萝道:“纱萝姐姐,不如我们去做悬金猎人。正好光明正大地去找雷,好不好?”

“我能说不好吗?”纱萝嫣然,轻拍一下娜娜那欢喜的小脸,道。

沙金小镇,酒馆。

魁梧的酒馆老板鲁卡斯又用巨手拿着雪白的抹布。轻轻地擦着他手中那只小小的玻璃杯子。仿佛那是心肝宝贝似的,温柔而又细致地轻擦着,不时呵点口气上去,再轻轻地擦。那种力度简直比母亲为熟睡孩子盖被子还要轻手轻脚。

如果他地块头不是那么巨大,手指不那么粗,而且样貌不那个粗犷,那么还不会那么别扭。

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就像一头母狮子给一个小绵羊喂奶那么别扭。

看着他擦杯子,简直就像是一种视觉上的折磨。因为得随时随地替他担心,觉得他随时都有可能一下子用力过大,捏碎了那只杯子。那心一直替他悬在半空,非常的难受。

“这个主意怎么样?”帕拉丝衝着想不到好办法来出去找人的赵雷和琥几个,道:“我们干脆成为一支赏金猎人的小队,易容改装,然后大摇大摆地上路,去找娜娜和金。而德布罗意先生和特伦莫拉女士,就留在沙金小镇里,照开神秘之屋。如果娜娜她们来了。正好接着她们进雷的领域空间里。我已经在裏面的做了一个水池,而且设好了‘时空道标’。”

“我喜欢追捕自己地感觉。呵呵!”赵雷一听,马上赞同。

“可是会不会认出来?”琥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担心赵雷,魔法对他无效,要改装得让人认不出有点困难。

“首先得做一个魔法头盔,用魔法屏障遮住脸。”帕拉丝淡淡一笑,道:“就像圣歌法圣给雷的头盔那样,可怜那个碎了。然后身体的打份也稍稍改变一下,不|穿水魔法师的法袍,换别的也行。”

“可是雷一滴血在魔法卡上,就得露馅了。”贮金矮人嚷嚷道:“如果做赏金猎人总得要有个接任务地魔法卡吧?不然根本记录不了任务,也收不了钱!金币!”

“为什么一定要雷来做首领呢?”帕拉丝玉指一点琥,道:“琥来做不行吗?”

“这个……我也有悬赏在身,虽然不太像,可是万一让人认出,那是麻烦。”琥猛然记得自己也是被悬赏之人。

“用变身后的状态,别人就认不出了。”帕特拉尔微微一笑,一边用魔法语言说,一边做了个巨大的样子。赵雷一看,马上明悟过来道:“对,你稍稍变身得大一点,不背弓箭,那么谁也认不出来。”

“为什么你不来做首领?”琥奇怪地问帕特拉尔的道:“你根本就没有悬赏!”

“我只能用魔法语言说话,别人不一定听得懂,就算能,也麻烦。”帕特拉尔双手一摊,表示爱莫能助。

“你们为什么不想一下我?”贮金矮人将胸口拍得砰砰响,道:“难道没有人看出来,贮金比那个半兽人更像一位能干地首领吗?金币!”

“选最能吃的首领你就称职!”琥一脚将他踢飞。怒哼道。

“我想,在沙金小镇,唯一对这个家伙有好感的人,就是我。”酒馆老板鲁卡斯闻声抬起头,轰轰大笑道。

赵雷经过帕拉丝的精心打扮,又变了一样模样。

银盔银铠,还有天鹅绒内里的金色披风,银腰带挂着血刃。银靴之上,延出一点点银翼,显然轻灵非常。本来任何人都会猜测这是一个尊贵的骑士,或者骄傲地贵族,但是一看赵雷肩膀上扛着的血花重戟,这种反差简直会让人一头撞在地上。

这比酒馆老板鲁卡斯巨手擦小玻璃杯还要别扭,还要让人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