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老道应该早就回到通城了,他是开车载着小黑妞回去的,从徐州到通城,大半天的时间,也就够了。当周泽说出这个消息时,莺莺马上紧张了起来,安律师也是一脸的惆怅,二人几乎同时道:“老板你的彼岸花口服液怎么办?”“我的彼岸花口服液怎么办?”“…………”(失联的老道)。嗯,好像,大家关心的都是彼岸花,都是黑小妞,倒是老道的安危,没人去关注。“我等会儿给老许发个微信,让他带死侍先找找吧,老张,你也不要待在这里了,先回去,带头找一下。”老张闻言,点了点头,把自己衣服拿了起来就走了出去,车留了下来,在医院前面的停车场棚子里停着,他一个人打车去火车站。让老张去也是因为老张的身份在找人时很方便,老许和死侍,在应变处理事情的能力上至少在周泽看来差点意思。等老张离开后,周泽故意瞥了一眼隔壁床铺上的安律师。安律师知道周泽的意思,点头道:“别说,老张这个人,还挺有用的。”这算是自己承认自己看走眼了。老张这个人一来是踏实,二是严谨,可能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多少战斗的能力,但书屋现在暂时不缺即时战力,缺的反而是能够独当一面处理事情的角色。安律师是一个这类的人,周泽并不认为自己是这类的人,他的性子太惫懒了。其实,战斗力方面的话,周泽侧过身,看向了里头躺着的小男孩。如果把这货收进书屋里,那么战斗力方面,真的就不用担心什么了。甚至可以拿来当镇店之宝,很多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自己出马,也不用和那位口嫌体正直现在脾气越来越奇怪的赢勾扯皮了。到时候,遇到什么事儿,就是我方书店派出童工一枚,然后解决。周泽并不知道自己昏迷时所发生的事情,所以现在还在为小男孩的事情而发愁,它好用是好用的,简直是金牌中的金牌打手。别说周泽现在不是捕头,就算周泽是巡检,估计也找不到这种级别的打手当手下。但如何收服他呢?难不成让煞笔解开封印,让赢勾那厮出来抖一抖“父爱如山”?其实,在周泽昏迷的时候,煞笔是主动解开了封印的,但赢勾居然就是不出来,以前门是锁着的,他在里头拼命地砸门,大喊着:“我要出去,我要出去!”现在门被打开了,他又坐在里头,昂着头道:“给狗进出的门,开着!”如果赢勾完全出手,占据一下身子的主导权,周老板现在也不会躺在这里慢慢接受治疗恢复了。那可是一位自己挖自己心脏都能让其瞬间结痂的主儿。老张走了,屋子里留一个莺莺也够用了。等入夜了准备休息时,莺莺干脆脱了衣服上了床,和周泽裹进一条被子里,还特意小心地提醒着自己不要触碰到老板的伤口。安律师抓狂了,他曾建议可不可以把两张病床之间的距离缩短一点,这样他也能蹭一点冷气,但被周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安律师说自己现在是重要的恢复期,需要休息。但周泽还是直接拒绝。安律师几乎都要把劳动法搬出来对周泽进行控诉了,但周老板依旧是油盐不进。这方面,任何男人都不可能去借的,嗯,以前让小萝莉上床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没办法,后半夜,在听着周泽轻微的呼噜声,听见莺莺那湿巾帮周泽擦汗的动静后,安律师忍不住了。他颤颤巍巍地下了床,没到周泽这边床上来,而是直接去了最里面的床铺,竟然和小僵尸睡在了一起。随后,呼噜声大响,还磨牙,说梦话。在外面总是衣冠楚楚一贯社会精英派头的安律师,睡相居然差到这种地步。翌日上午,安律师很是满足地睁开了眼,看着被自己抱在怀里睡了一夜的小男孩,忽然觉得这货没以前那么碍眼了,反而还觉得挺可爱的。安律师还伸手,捏了捏对方的脸,有些意外道:“老板,高级僵尸的皮肤和常人没什么区别么?”“理论上来说,是这样子的。”因为莺莺的皮肤,比普通女孩的皮肤还要细嫩得多,像丝绸一样。最重要的是,她永远都不会长皱纹,她永远不会发胖发福,她永远都不会变老,她永远都不用花钱买化妆品!“这位皮肤也挺嫩的。”安律师又捏了捏,爱不释手啊爱不释手。这时,小男孩忽然睁开眼,冷冰冰的眼眸就这样看着安律师。安律师的手停止了捏小可爱的动作,“额…………”小男孩什么都没做,安律师自己默默地下了床。随即,小男孩坐直了身子,有些疑惑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莺莺也从床上下来,站在床边盯着他,一脸的警惕。倒是周泽,依旧在喝着莺莺买回来的咖啡,手里拿着的是今天的报纸,似乎对小男孩的举动完全不在意。小男孩翻身下了床,然后,“噗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把地上的痰盂和塑料脸盆都撞翻了,而且砸碎了,这位是货真价实的铁头娃,它摔下来时比同等级的秤砣砸下来杀伤力更强,连病房的地砖都龟裂开去了。好在,痰盂一直没用过。小男孩躺在地上,很艰难地想要爬起来,但一直没能成功。“扶起来。”周泽翻了一页报纸。莺莺上前,把他扶起来,但他哪怕头抬得再高高的,也没有病床高。“抱上来。”周泽又道。莺莺把他抱上了床。小男孩就坐在周泽腿部位置,和周泽在一张床上。小男孩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了陶醉之色,道:“怪不得伤势会在恢复。”周泽放下了报纸,和小男孩对视着。小男孩目露疑惑之色,“祖,在你体内么?”说“祖”这个字时,小男孩的语音有点发颤。“呵呵。”周泽笑了,石锤了,赢勾那口嫌体正直的家伙。过了会儿,周泽微微点头,道:“他,被我封印着。”很平淡的语气,仿佛是在说:哦,昨天的剩菜被我放冰箱里了。小男孩点点头,道:“我不想杀你的。”莺莺听了这话,在旁边冷哼了一声,她来的时候明明白白地看见他要对自家老板下杀手了。当然了,这其中的心酸苦闷,只有小男孩自己清楚。“都过去了。”放在冰箱里的剩菜,还是馊了。“你打算收服我?”小男孩没问“你打算怎么处置我?”也没问“你是否打算杀了我?”因为这些没必要问,自己醒来后,发现居然躺在这里,其实很多事情就很清晰了。听到这话,还有些虚弱的安律师在旁边使劲给周泽打眼色,示意周泽赶紧确认,他需要这个孩子!非常非常需要!就当是抱着自己儿子睡觉好了!安律师以前也不是没想过找一头野僵尸回来陪自己睡觉,但野僵尸又脏又臭,而且没办法交流,和老板的专属莺莺根本没可比性。现在这只小僵尸卖相也不错,皮肤还很滑嫩,长得和少年郎没什么区别,安律师当真是喜欢得紧!有了他,再找回小黑妞,以后吃饭睡觉就不愁了,人生,忽然就圆满了啊。然而周泽只是摇摇头,道:“你有什么值得被我收服的?”“…………”安律师。你特么不装逼能死啊!“我…………”小男孩皱了皱眉,他想说自己能打,但一想到那个气息出现时的大恐怖,却发现这种话有点说不出口了。“能被我收服的,只有那位。”周泽淡淡地说道。“…………”莺莺。“…………”安律师。小男孩闻言,认真思考,然后点点头。“把魂血给她。”周泽指了指莺莺。小男孩低下头,伸手放在自己额头上,而后,一滴泛着蓝色光泽的鲜血落在了掌心中,很听话地递给了身边的莺莺。“老板,给我?”莺莺有些受宠若惊。周泽点点头。莺莺把魂血接了过去,仿佛是自家老板送给自己的礼物。“休息吧,明天我们就要回去了。”周泽说道。小男孩被莺莺抱起来放在了隔壁床上。其实,周泽之所以把小男孩的魂血放在这里,是因为或许只有莺莺那种傻乎乎的女孩儿才天真地认为接吻才会怀孕一样,莺莺一直以为是靠和自己睡在一起,她的血脉才会产生进化。而实际上,周泽一直觉得是因为莺莺把魂血放在了自己这里,才会互相影响,让莺莺的进步这么明显。而对于这头小僵尸,一来是周泽不愿意让他白白占了便宜,毕竟他和莺莺不同,总要有个亲疏有别。二来,这家伙周泽还是有些不放心,也不清楚魂血到底能不能制得住他,若是让他得到了好处最后再反噬了自己,自己简直是亏大发了。这时,坐在床上的小男孩忽然幽幽地开口道:“跟你走,会再看见她的吧?”一时间,一种属于情圣的意味开始慢慢地在病房里弥漫开来。周泽沉吟了片刻,道:“她是我的手下,我算是她的主人。”“嗯。”小男孩点点头。“所以,把她许配给谁的权力,在我这里。”“嗯!”小男孩原本暗淡的眼眸,忽然亮起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