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乔什非常会做人——
——不论是拉帮结派搞关系,还是下厨烹饪做料理,这两种意义上的做人,都让他在萨拉丁这个边陲小镇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
这位高加索人有浓厚的体毛,眼窝极深,颧骨低额骨平。
他的鼻子高大,嘴唇薄,有一对红棕色的眼睛。
他看上去大概在四十岁到四十五岁之间,脸上满是皱纹,平时喜欢穿着毛呢小马甲,卷起衬衫的袖口,小臂上的皮肤光洁细腻,特地剃光了毛发,受过精心保养的双手十分灵巧,指节粗大且没有任何疤痕。
他长得十分俊朗,用中国这边的话来说,跑到社交平台上发点自拍照立刻就有中年妇女婶婶阿姨主动搭讪,要能发几段视频,说不定还能变成洋秀才。
他有一百九十一公分高,肩膀宽厚,令人不由自主的感到一种安心。
此时此刻,他就在萨拉丁镇的东北区独栋别墅里,在他的家里做饭招待客人。
“最近的心理治疗似乎没什么效果,马奎尔医生。”
圣乔什摊平了肾脏,它已经除杂洗净,从保鲜袋里拿出来的时候很干净,这让主人家感到十分满意。
“方便告诉我吗?你遇上什么麻烦了?有人给你带来了新的烦恼?”
马奎尔医生在餐厅等候,他坐得笔直,眼神中燃烧着熊熊怒火,似乎是在外结仇,总是安不下心。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乔里斯医生,如果你好奇的话...”
圣乔什·乔里斯立刻应道:“确实好奇,我是一个心理医生,理所应当要帮助病人排忧解难。像你这样的病例实在少见,我已经从你身上收取了不少[诊金],你的癔症却一直都不见好——这使我感到羞愧。”
这位食人魔已经摇身一变,成了萨拉丁镇医务所的特聘医师,主要负责处理各个猎团成员的心理问题。
他对病人毫无保留,将诊金定为一部分肉体元质,但凡在他手上接受治疗的病人,都得和他吃顿饭,这顿饭的食材便是人肉。
可能你会疑惑,难道没有人发现这头恶魔的真身吗?圣乔什·乔里斯都开始吃人肉了,难道没有人反抗吗?
让我们把目光移向厨台旁侧的双开门大冰箱,这冰箱里装着十六个人的脏器和骨肉,只取了其中的精华部分,圣乔什是个讲究人,他从来不吃烂肉,专挑最美味的那一块留下当储备粮。
在这两年里,有十六个病人想要主动揭发圣乔什的食人行为,最终惨遭杀害,而且不是圣乔什亲自动的手,是他指使其他病人朋友们来帮忙,做掉这些“忘恩负义”的神经病。
马奎尔此次支付了一块肾脏,这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所在的诊疗室里能轻而易举的获得万灵药,哪怕掏出心肝当做报酬,他也付得起。
马奎尔:“我按照您说的做了。”
圣乔什颇感意外,在厨台前突然转头,看向餐厅:“你杀掉了阿方斯?”
马奎尔点点头,有些含蓄害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