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算做选择吗?”
昆吾凝视着傲狠明德最锋利的刀子——他渴望这支利刃。
“如果你不选,我就帮你选了喔。”
继续在这混沌人世熬下去么?继续留在这铁锅里,替犹大管教肉狗?
这对昆吾来说是一种刑罚,是一种剥皮拆骨割肉剜心的疼痛。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不是香巴拉的土着。
他把泰野乃至整个东大陆的人都当成蛮族,当做一种生存资源——
——哪怕昆吾妻妾成群,没有生育能力的他,自然不会有家族后代,也不会有任何文化意义上的传承。在犹大眼里,这是一个打工几百年上千年都没有任何怨言,没有任何威胁的工具人。
可是现在,事情出现了转机。
枪匠没有死,活蹦乱跳的出现在王大民面前。
他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个机会,如果能将其收至麾下,哪怕是活捉了,用[逆天改命]的能力去控制他,慢慢折磨他,总有一天,昆吾能利用这把刀子,慢慢回到文明世界。
他实在太想回去了,想得发怒发狂。
倒不是莫名其妙幼稚天真的思乡之情——对于这头怪物来说,家乡早就忘得干干净净。
他想回到凡俗世界的理由有很多很多,非常实在。这家伙一眼就看得出枪匠是什么类型的人——因为他们都一样,是踏踏实实的日子人。
王大民发自内心憎恨着香巴拉。
他对这片大陆上诞生的所有生命,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敬畏之心,更别提同情。
“给自己一个机会吧。”昆吾如此说着,心中想着。
要有一个二十四小时热水的大房子。
要有一栋防潮的靠海别墅,厨房里有鸡精这种工业品,有冰箱,还要有可乐。
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
连上无线网就能打开手机,看看世界遥远的另一端发生了什么。
想开车去澳大利亚环岛自驾,从日出跑到日落,再从黄昏跑到破晓。
昆吾...
你已经不怕太阳了!因为[逆天改命]的特殊灵能!
这众生共业的伟大力量让你能够直面阳光!
你还需要什么呢?距离这些简简单单的美好!距离这些事物还有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