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迟到十年的缘分(2 / 2)

时擦 笙离 4973 字 4个月前

“什么事?”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飞速地在键盘上敲道:“我们报社有篮球赛,我想请你帮忙,我是说如果你不忙的话,不知道可不可以,帮我们队充一下场面。”

“什么叫充一下场面?”他居然很认真地询问。

宋佳南觉得是自己被自己打败了:“我意思是我们版里,实在是挑不出一个能上场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系列的,主任威胁说实在不行女的都要上场。”

“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四点,就在我以前读研的大学。”

屏幕上久久没有回应,她的手悬在键盘上,刚想打下反悔的话语,那边却提示有文件要接受,仔细一看是一首歌,罗志祥的《假如你还在这裏》,她有些好奇:“怎么了?”

“没什么,偶然听到这首歌不错,你可以去听听。对了,明天我会去的,不过稍微会迟到一点,不过这样没问题吗?”

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才觉得自己刚才说话白痴而又狼狈不堪,轻轻地把脑袋搁在书桌上,点开播放器,轻柔的旋律飘逸出来,一贯的流行乐的风格,她啧啧嘴,很好奇苏立怎么会喜欢听此类的歌,然后慢条斯理地回复:“没问题,谢谢你。”

“好,我还有事,先下了,安。”

酒精的热度慢慢地减退,屋子里没有开空调,刹那间感到空气的冰冷,窗外是无穷无尽的夜,还有无穷无尽的黑暗,凄冷的风摇曳着那些在岁月中踽踽独行的老树。

而宋佳南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趴在桌子上,什么都不去想,忽然她瞪大眼睛坐起来,把那首《假如你还在这裏》回放。平淡无奇的曲调,可是简简单单的歌词映入眼帘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居然感到莫名的难过和悲伤。

“日子很单纯,像影片没有剧本,忙工作,忙家人,打球时奋不顾身,回家已夜深。”

一遍一遍地倒过来反覆地听,只听这么简单的一小节。

没有他的日子,很单纯,像是一页页空白的日历,被自己慢慢地翻开又轻轻地合上,没有大悲大喜,没有跌宕起伏。忙工作,忙家人,忙的时候奋不顾身,很努力地想快乐想幸福,和朋友出去吃点饭喝点酒,热闹之后,却还是一地的寂寞。

而他呢,这么多年,那个冷漠的少年,如今清冷的男人,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忙工作,忙家人,打球时奋不顾身,回家已夜深。

这首歌,是不是有什么深意,而他到底要告诉她什么呢?

忽然,一颗红色的烟花在窗外的黑暗中焚烧,美丽的余光在她眼前闪烁,映在玻璃上,无数的烟花接踵而至,四散在苍茫的天空中。

烟花消逝,无穷无尽的黑暗覆盖住她的双眼,从来没有那么迫切地希望过,那个曾经给她的青春涂满一墙绚烂的男人,能够快乐和幸福。

一个晚上没睡好,总是不断地从一片空白的梦中醒来,然后再浅浅地睡去,周而复始,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眼眶周围是暗淡的黑眼圈。

心底总是有种欣喜,可还是有些隐隐的不安,这么多年安静的生活,某个不易觉察的角落忽然因为苏立的出现而悄悄破裂了一个口,一瞬间,已经倾城。

篮球比赛如期而至,大学的篮球场周围被围得水泄不通,虽然天空暗沉,太阳也隐在了厚重的浓灰的云层之后,空气冰冷透骨带着湿漉漉的气息,好像有下雪的预兆。

可是这一切丝毫不减比赛的热烈气氛,其实说是热烈,不过是局势往一边倒,焦点队能上场真正打篮球的不过三个人,而对手全都是篮球好手,很快比分直线往上拉,让旁观的人看得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宋佳南一边关注比赛的情况,一边焦急地看着手机,想给苏立打一个电话,一旁的曾书忆回头看她:“宋佳南,你干啥呢,魂不守舍的样子。”

话音未落,后面就传来一阵骚动,人群自然地散开,宋佳南也往后看去,一身蓝白相间运动服的男人站在她面前,微笑:“不好意思,来迟了点,还赶得上吗?”

也许是一路上跑过来的,苏立还微微地有些喘气,眼眸中暗藏笑意,顾盼之间眸光闪动,运动服领子上的天蓝色条纹衬着他白皙的脸庞,额前的短发在风中悄悄地滑落到眼睫处,明暗之间生动异常,俨然就是高中青葱岁月时的那个苏立。

时光,在空间中极速地倒流,那个穿着运动服的阴郁男生,第一次落到自己的眼里,而这一次,她清清楚楚地在他的眼眸中,看到自己完完整整的样子。

低眉浅笑,脉脉情相牵。

“用我们一名突破很强的球员突破,同时我尽量投三分球,快速地跑空位,然后分球投篮,此外就是要我们要依靠快攻,记住一定要快,用速度拖死对方,同时不会打的队员,多跑位来混淆对方的防守。

“在防守的时候我建议使用联防战术,这样可以发挥防守的最大效果,如果个人盯防的话,不会打球的队员难免会被过了,这个时候就可以依靠联防去补防。

“就按照这个打法,手上如果有球就尽量传给我,明白了吧?好,上场吧。”

看着眼前的记分牌上明显的优劣,队员之间明显的实力差距,逆转的可能是微乎其微。只是想努力地输得漂亮一些,苏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是宋佳南第一次看到他打篮球,她有些紧张,有些兴奋,掩饰不住嘴边的笑意。

哨声一响,她听到苏立喊她的名字,还未反应过来,他的手已经伸了过来,那件运动服外套便轻轻地挂在她的手上,他衝着她笑道:“麻烦帮我拿一下。”

曾经在操场的看台上,看到女孩子手里抱着运动服,她们脸上都挂着大大的笑容,目光追随那个独一无二的人,年少青涩的情窦在男孩子跑跳投篮之间,慢慢地开放出鲜花。

有时候路过操场,她会羡慕,会兀自地微笑,然后把目光悄悄地从女孩子左手的衣服右手的饮料上挪开,默默地走掉,任耳边传来一阵阵清脆的呼喊声,还有各自要加油的名字。

那一刻,她会奢望,有一个人能够站在她面前把运动服递给她,而她欣喜得只能紧紧地攥住他的衣服,好像攥住的就是这个人的手,和一生一世。

而现在,她的手里,安安静静地躺着苏立的运动服,迟到十年的那份悸动,迟到十年的光景戏剧般地上演。

她唯有,紧紧地攥住,在蓝白相间的条纹中,找回曾经属于她的暗恋色彩。

宋佳南从来不知道苏立的篮球打得这么好,刚上场就是一个准确的三分球,赢得满场的喝彩,他身姿修长灵活,跑跳之间举手投足自是一份风流潇洒。

她看得都有些痴迷了,旁边的曾书忆捏着她的膀子,使劲地掐:“好帅啊,跟我高中时候校队的篮球帅哥有的一拼了。天哪,简直是现实版的流川枫啊。”

“曾书忆,你别掐我,很疼的。”

“我激动嘛,不行啊!”

比分在慢慢地上升,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这群赛场上的人叫喊欢呼,看上去苏立和队员配合得很好,打法也很轻松,快攻上篮三分球,他几乎成了全场的焦点,可是谁也不知道,他的左手隐隐地有些作痛。

很久以前遗留的伤不小心又疼了起来,他悄悄地握住左手的手腕,用力地甩了两下,透过密密的人群,他还是可以看到宋佳南抱着他的运动服不声不响地站在一边。

没来由地心底涌上一股难言的复杂情绪,蓦地,比赛结束的哨声响起来,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比分仍然是稍稍落后,所有人期待的大逆转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而降临。

很多人跑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可是他一点都不遗憾,篮球毕竟是团队的比赛,不是个人表演,尽力了也就心安理得。

他不想听别人安慰他的话语,只想听一个人跟他道声谢谢。

“好可惜啊,居然没赢。”曾书忆失望地摇摇头,“要是他早一点出场就好了。”

宋佳南从箱子里拿出一瓶矿泉水,笑着说:“好了,重在参与嘛,再说了,我们没输成个位比十位我们主任已经烧高香了,明天开会他一定不会故意迟到了。”

曾书忆看着她左手夹着运动服,右手拿着矿泉水,嘴裏还絮絮叨叨的样子,打趣道:“宋佳南,我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我们高中时候小女生,帮那些打篮球、踢足球的男生拿衣服递水,哈哈,我说你高中时候有没有做过这种事情,那么熟练?”

“胡说八道,你才做过的呢。”仿佛被人戳破了心思,她瞪了曾书忆一眼,扭过头掩饰住微微窘迫的情绪,径自走向站在篮球架下的苏立。

因为刚才的剧烈运动,他微微地喘气,脸上有一两颗汗珠,顺着眉间蜿蜒到鼻梁,苍白的皮肤散布微微的红晕,那股冷漠凛冽的气质荡然无存,整个人散发一种淋漓生动刚毅的男性气息,让人不由得脸红心跳。

她递过矿泉水,看着他的眼睛,真诚地说:“谢谢你。”

观看比赛的人渐渐散去,天空中灰蒙蒙的云,低低地压下来,冬季夜晚的黑暗悄悄地覆盖住白昼的微光,他拧开矿泉水盖子,刚递到嘴边又放下:“我没赢。”

她的唇角弯起来,摆出一个俏皮的弧度:“输赢何妨,你篮球打得很好就够了。”

苏立不禁有些好奇:“你没看过我打篮球?”

“拜托,我是个运动白痴,从来都不去上活动课,当然没看过。”宋佳南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话语里还有些责怪的意味,“而且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

心底那股复杂的情绪又慢慢地涌上,苏立环顾四周渐渐稀少的人群,周围的高楼,还有校园里准点响起的广播,裏面John Lennon正在温柔地唱道:“Oh my love for the first time in my life,I feel sorrow,I feel dreams,I feel life,I feel love…”

“知道这是什么歌吗?”

很优美的旋律,男子温情地演唱,她顺口问道:“这首歌是什么?”

“Oh My Love!”把运动服随意地搭在肩上,他笑道,“宋佳南,这是你读研究生时的母校,你肯定很熟悉了,陪我走走好吗?”

“这是德政楼,我们上课会在这裏,可这裏离食堂实在是太远了,太不方便国计民生。”

“宿舍楼就在那栋楼后面,很旧很古的,到了春天湿气一直渗透到四楼的地板上,水泥地都泛着一层湿淋淋的潮气,虽说是两人一个宿舍,条件还不如新校区的四人宿舍。”

“我读研究生的日子很糟糕的,天天猪狗不如地混日子。”

“对了,这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上来看看。”

偏僻的七层楼的天台上面,堆放一些建筑用的废弃的材料,除去这个,就是空荡荡的平台和一望无际的开阔视野,学校不远处是脉脉的远山,暗色的云层下依稀还见一片浓重的绿影。地面上有潮湿的雨水落下的痕迹,寒风吹来凉气逼人。

“这裏可以看到这个城市很多的景观。”宋佳南张开手臂,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人要是觉得累了,难过了,就会跑到这裏来看看,夏天快结束的时候,炙热的太阳把水泥地烤得温热,躺在这裏看夕阳真是人生的享受。”

“就像坐在操场的看台上看天空?”

“嗯。”她轻轻地笑起来,看进他的眼眸中,刹那间目光相接,气氛隐隐地有些心照不宣地暧昧了起来。

天空中终于有冰凉的湿意,带着刺骨的寒意飘落而下,冬日的雨又悄悄地弥漫在城市的上空,宋佳南拉了拉衣领,自言自语道:“可能要下雪了吧。”

“嗯,我们先回去吧。”

轻轻地掩上天台的门,一下子人就笼罩在黑暗之中,眼前都是漆黑和茫然,宋佳南一向夜视很差,当黑暗包裹住她的眼睛,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

还有走在前面的那个人的脚步声。

很多年前的时光,就如天上的那些凛冽的湿意毫无预兆地迎面而来。十年前她是一个面目清秀,性格模糊的女孩子;十年前,她曾经跟在这个冷漠阴郁的男孩子身后,走过一段黑暗的长长短短的楼梯,祈祷它没有尽头;十年前,她从没想过,这样一走就会是十年光景。

定了定神,她想去摸手机照亮脚下的路,还未摸到手机,黑暗中那个冷清却温情的声音传来:“宋佳南,怎么了?”

她微微地窘迫:“太黑了,我看不清楚。”

看不清的是脚下的楼梯,因为还有浅度的近视,她扶着墙,小心翼翼地下了两个台阶,脚还悬在空中未踩下去的时候,手边一股很奇怪的热源慢慢地靠近,她的手背触到了手心的温热还有五指缠叠的坚定。

她一时间不知所措,张皇地瞪大了眼睛,黑暗中的苏立,微微地仰起头含笑看着她,他的手指牢牢地把她的手禁锢在手心中:“这样,你即使看不见,也不用担心。”

说不出什么感觉,麻木,震惊,或是欣喜,那一瞬间,连她自己都不得而知,宋佳南只是呆呆地站着,干涩的声音从嗓子里溢出,只化为短暂的呼吸声。

而他看着她,一字一顿缓缓地说道:“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只是幸好还不太迟。”

等他终于在自己的世界中有了回应,世界再大也不过是咫尺之间。

从楼中出来,冷气迎面扑来,天空中细微的雨点幻化作大片大片的雪花,簌簌飞扬,在飞舞飘散的雪花之间,她清晰地看到他的眼睛,在灯光下波光潋滟。

完美得就像是一场梦境,闭上眼就是他手心传来的温热,睁开眼就是十年的光阴,重重影影的少年男子的脸,那些记忆中的,杜撰的,幻想的,希望的,跨越十年,全部都在现实中和如今最美好的时光重叠起来。

十年光阴,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为,姗姗来迟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