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
我也不在意沈晴何时醒来的,提不起力气打招呼。
“辰,陪着你的人是我,无论你心中藏着谁,你要明白这一点。”沈晴的手从背后圈住我。
夜风冰凉,草虫缄默,我眯着眼睛,静静不语。
沈晴站起身将窗子关好,却见外面飘起了细碎小雨,和远处的山峦连成一片,我愣愣地看着雨水发呆,伸手,掬起满手冷意。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至少两个这样的女人,一个清柔得宛若天上的白月光,一个炽热得犹如心间的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向千岚是我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倒掉手中的雨水,直直望向沈晴。偷溜进来的风,吹得白色窗帘随风起舞,在月光和细雨下,流淌出一种静谧的暧昧。
我看着沈晴许久,收回目光,淡淡道:“沈晴,你为什么爱我?”
沈晴的身子随意往我身上一歪,食指触碰着我的嘴唇,懒懒地说:“我吗?呵呵,我喜欢征服不爱我的男人。”
“哦,征服。”
我轻笑,脸上是不易察觉的受伤。
曾经,我也百般讨好,想征服一个女人,真是讽刺。
屋内无光,细雨淅沥作响,好些已经飘进屋内,风刮得窗户咯吱响,清冷的寒气包裹着我们。
房间内,无人再说话。
我一直闭着眼睛,黑暗让人看不清眼角的湿润。
我站在风口,任凭风雨打湿衣衫,喃喃自语:“那只黑蝴蝶啊……”
“什么蝴蝶……”沈晴的话淹没在我的吻中。
一丝悲凉从我的心头升起。
原来我并不会为一个女人沉沦。这世上,没有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
我不知道,错过就是一生。
后来,我跟沈晴结了婚,她征服了我,用她的万千柔情。
很多年后,当我和沈晴去一座小城旅游,我在街头偶然遇见她,我的黑蝴蝶,她面容沉静,领着一个小孩在买糖。
这是在那场婚礼后我们的首次相逢,转眼已经五年过去了。
我的青春时代,定格在她的微笑中,然后褪色,苍老,死去。
那天的黄昏很美,血红的夕阳映照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年少时的戾气,她和我在一座城楼上遇见,她的目光落在我的无名指上,顿时让我的手犹如火烧。
就像《大话西游》的结局,至尊宝和紫霞仙子在城墙上相逢,可是我们不会接吻,也不会拥抱。
“这是你和孙诺凡的孩子?”我问她。
“不是,小忆是我领养的小孩。”她说。
小忆……
“你们……没有要小孩吗?”我迟疑着问她。
“我没有结婚。”过了一会儿,她又轻轻地说,“孙诺凡死了。”
我说不出话,寂静的空气中,除了我的喘息声,四周静极了,时间也凝固了,我却一直都没有动,只是看着她的眼睛,我看到她清澈的眼睛中的自己。
沈晴站在不远处,聪明如她,此刻一定不会上前来。
她也看见了沈晴,她一定看到了我们身上穿着的情侣衫。
我鬼使神差地说:“只要你跟我说,也许我会回来找你。”
“我没有等你。”
“你还……”
“我很好,你也很好,这就足够了。”她打断我的话,她的声音还在继续,可我已经再也听不见任何东西。
我不信,我不信这才是我们的结局。
她牵起那个小孩的手,朝我摆手,对我说:“祁北辰,再见。”
那个小孩学着她的样子,甜甜地对我说:“叔叔,再见。”
我站在原地,目视着她们往前走去,就像多年以前她目送我那般,我看着她走下城楼,走出我的视线,走出了我的世界。
我知道她不会回来了。
再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