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北辰番外 世上蝶万千,你只是其一(2 / 2)

“你醒了。”

我也不在意沈晴何时醒来的,提不起力气打招呼。

“辰,陪着你的人是我,无论你心中藏着谁,你要明白这一点。”沈晴的手从背后圈住我。

夜风冰凉,草虫缄默,我眯着眼睛,静静不语。

沈晴站起身将窗子关好,却见外面飘起了细碎小雨,和远处的山峦连成一片,我愣愣地看着雨水发呆,伸手,掬起满手冷意。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至少两个这样的女人,一个清柔得宛若天上的白月光,一个炽热得犹如心间的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向千岚是我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倒掉手中的雨水,直直望向沈晴。偷溜进来的风,吹得白色窗帘随风起舞,在月光和细雨下,流淌出一种静谧的暧昧。

我看着沈晴许久,收回目光,淡淡道:“沈晴,你为什么爱我?”

沈晴的身子随意往我身上一歪,食指触碰着我的嘴唇,懒懒地说:“我吗?呵呵,我喜欢征服不爱我的男人。”

“哦,征服。”

我轻笑,脸上是不易察觉的受伤。

曾经,我也百般讨好,想征服一个女人,真是讽刺。

屋内无光,细雨淅沥作响,好些已经飘进屋内,风刮得窗户咯吱响,清冷的寒气包裹着我们。

房间内,无人再说话。

我一直闭着眼睛,黑暗让人看不清眼角的湿润。

我站在风口,任凭风雨打湿衣衫,喃喃自语:“那只黑蝴蝶啊……”

“什么蝴蝶……”沈晴的话淹没在我的吻中。

一丝悲凉从我的心头升起。

原来我并不会为一个女人沉沦。这世上,没有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

我不知道,错过就是一生。

后来,我跟沈晴结了婚,她征服了我,用她的万千柔情。

很多年后,当我和沈晴去一座小城旅游,我在街头偶然遇见她,我的黑蝴蝶,她面容沉静,领着一个小孩在买糖。

这是在那场婚礼后我们的首次相逢,转眼已经五年过去了。

我的青春时代,定格在她的微笑中,然后褪色,苍老,死去。

那天的黄昏很美,血红的夕阳映照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年少时的戾气,她和我在一座城楼上遇见,她的目光落在我的无名指上,顿时让我的手犹如火烧。

就像《大话西游》的结局,至尊宝和紫霞仙子在城墙上相逢,可是我们不会接吻,也不会拥抱。

“这是你和孙诺凡的孩子?”我问她。

“不是,小忆是我领养的小孩。”她说。

小忆……

“你们……没有要小孩吗?”我迟疑着问她。

“我没有结婚。”过了一会儿,她又轻轻地说,“孙诺凡死了。”

我说不出话,寂静的空气中,除了我的喘息声,四周静极了,时间也凝固了,我却一直都没有动,只是看着她的眼睛,我看到她清澈的眼睛中的自己。

沈晴站在不远处,聪明如她,此刻一定不会上前来。

她也看见了沈晴,她一定看到了我们身上穿着的情侣衫。

我鬼使神差地说:“只要你跟我说,也许我会回来找你。”

“我没有等你。”

“你还……”

“我很好,你也很好,这就足够了。”她打断我的话,她的声音还在继续,可我已经再也听不见任何东西。

我不信,我不信这才是我们的结局。

她牵起那个小孩的手,朝我摆手,对我说:“祁北辰,再见。”

那个小孩学着她的样子,甜甜地对我说:“叔叔,再见。”

我站在原地,目视着她们往前走去,就像多年以前她目送我那般,我看着她走下城楼,走出我的视线,走出了我的世界。

我知道她不会回来了。

再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