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白猴(1 / 2)

食王传 小灰雀 3101 字 1个月前

第二天出发的时候,王况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就是那一对乞丐父子,果然如王况所料,这对所谓的“父子”那就是冲他来的,二人长得并不相像,但却称是父子,要去建州寻亲,“打听”到王况一行人也是往建州而行,便苦苦哀求让王况捎上他们。

既然对方送了上门,王况怎么会拒绝?李管事回来的时候已经向王况汇报过,苗五他们中午的时候就发现了竟然从休祥坊里出来了一对乞丐打扮的人,他们一路跟着眼见这对乞丐是出了城的,两相一对照,王况自然也就能确认了。整个长安,有可能有乞丐出没的地方也就东西两市及西南角的坊区和一些主要街道两边,其他地方别说休祥坊了,就是林府所在的升平坊里,乞丐也是进不去的,而他们竟然能从休祥坊出来,那他们也太过本事大了罢?苗五他们打扮的那么光鲜都进不去休祥坊。

本来黄大一听说从休祥坊内出来了一对乞丐模样的人,就要把那对假乞丐给轰跑,开玩笑,让一对危险分子就呆在小东家身边,他怎么放心?但被王况拦住了,与其等到以后李胖子再暗中派人过来,还不如就让这一对已经暴露了的人呆自己眼皮底下更好监控。

李管事也赞成让把这对假乞丐留下来,这就很明显的看出来,在处理这些事情方面,李管事的经验比黄大丰富了许多,毕竟是久居长安的,或许于民间琐事不及黄大,但于谋略方面就高过黄大不少。

因此第二天,队伍里就多了这么两个人,老乞丐自称姓许,行三,人都叫他许三,说是原本是睦州人氏,家中兄弟早已过世,他这一族这一辈中只剩了他一人,又和妻子儿女于战乱中逃难走失,仅幼子许小七一人跟在身边,在长安行乞十年有余,如今总算是打听到了家人下落,据说是有人在建州见过,因此便动身前往建州寻亲。他这话说得是漏洞百出,就看他现在也不过四十出头的光景,幼子已经行七,年纪却有十四五岁,算起来他该是三十不到就生了幼子,就算前面只生男不生女的话,那岂不是说他十三四岁就开始生孩子,十一二岁就结婚了?而且一连七胎全生男的,那也太妖了点,如果前面还有女儿的话(女儿不排行),那不是说从七八岁就开始生孩子了?

王况自然不会去挑刺,“相信”了他们的说辞,还一脸的同情,说是到了建州后,自己也会帮着打听他家人的下落。王冼也是一脸的同情样,给那对父子送去吃的,并很快的就和许小七打成了一片,王况则在暗中偷笑,这个二子,天天跟在自己身边,竟然小小年纪也学会了骗人。

王况不管做什么,都没避着王冼,在王况看来,王冼将来必定要离开自己,独自去面对人情冷暖和尔虞我诈,这时候可不像后世,可以让孩子一直成长大大学毕业了,心智已经足够成熟了后再步入社会,这时候的孩子,十五六岁就要开始独立,有家境差的,独立得更早,十一二岁甚至七八岁就要挑起一家的担子,因此,有必要让王冼从小就熟悉这些,认识到社会上不仅有好人,也有坏人,要让他在旁边学习怎么去面对,省得将来突然要独自去面对,到那时候,自己不在他身边,要是碰到紧急情况就是能帮上忙也是来不及。这时候民风还是淳朴的,而且一般人人都讲诚信,不信不义之人很难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选拔官员的时候,考察的最重点便是孝道和信义,但王况觉得有必要让王冼对人心的万般变化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要认识到不仅有好人,也有坏人,所以也就时常的给王冼灌输一些所谓的厚黑学。没想到王冼这两年学得倒是不错,或许他不是个学文的好料子,但肯定是个从政的好苗。

一路上就再也没发生过什么意外事故,有羽林军百人队跟着,不要说什么豪强,就是山贼什么的也是望风而走,要撸虎须也没人敢动到羽林头上呀,那可是天子亲军。甚至有时候必须穿城而过的时候,地方上官员也好,豪强也罢,也会派了一队人马护送上一段路。

这一路上,王况依旧是和来长安一样,除了晚上宿于驿站之外,除了有些官道是穿城而过的外,基本都是绕城而走,到了饭点就找个僻静所在埋锅造饭,开始第一天的时候,那些第一次跟着的羽林军士还有点不满,但等到他们吃过了由孙嘉英监督着做的饭菜之后,就不再有任何的怨言,赶路也积极起来,都想着早点到预定的地点早点吃上好吃的,自然了,那些曾经跟着王况走过一次的老兵们也就成了指挥,一会调派这个去拾柴禾,一会调派那个去抓野味,或者是去捕鱼什么的,反正他们自己就袖手不干,还振振有词:“某等得监督着你们干,这要万一你们做错什么了,也好随时纠正不是?某等可是跟着宣德郎行了三个月的路的。”

因为有了地方上的配合,加上拉马车的马基本都换成了好马,这可比当初来长安时的劣马速度快了许多,当初在建安,王况不是没想过买好马,可建安实在是离政治经济中心太远,有钱也很难买到好马,现在好了,这次出发,除了李老二赏的四匹五花马被分给黄大李管事他们骑乘外,王况还一口气在西市花了五万贯买了二十匹好马,平均一匹马就花了两千多贯,也就是两千多两银子,这也是王况现在有个官身在,否则这一口气买二十匹好马,大理寺的衙役就该找上门来了:你没事买那么多马做什么?

这五万贯花得可真心疼,要不是有程处默和林家的支持,自己是买不起的,算来算去,自己现在的身家也不过万来贯而已,当然不包括李老二赏的黄金在裏面,那可是硬通货,得留着压箱底。

一路上,野人母子根本就没闹过,该吃吃,该睡睡,就是每天定时牵了出来让她解手的时候,也是乖乖的跟着黄大走,那样子就仿佛是一只从小就被王冼养熟了的宠物。所以在走了两天后,王况干脆将母野人的笼门给打了开来,随她自己愿意,想出来逛就出来逛,就是解手,也不再叫黄大跟着了,随她自己去。刚放出来的第一天,众军士还是戒备心很重的,个个手握刀把,只要野人有一点异常,他们绝对会毫不迟疑的上前一顿乱刀砍下去,临行前,上官可是秘密的叮嘱过的,若是宣德郎有一丝半点的闪失,那他们就等着流放千里吧,这可是陛下亲口说的,因此由不得他们不小心。但等见了几次野人一付乖宝宝的模样后,这些家伙也就不再防备着,有胆子大的,甚至还会去抢野人的甜酒吃,野人也不着恼,就是把酒壶紧紧的抱着不肯松手,也不伤人。结果到了最后,一到饭点,野人自己走出笼子挤进人堆里的时候,这些军士也就见怪不怪了,若是坐不下,还会埋怨:“你倒是坐别处去啊,你不嫌挤,某还嫌呢。说是归说,却是自己另挑了个去处,把位置留给野人。”

由于要绕道房山,因此王况他们并没在旬阳改乘船只,而是一直沿官道到了郧乡(今湖北郧县)后,渡江南下直取房山。在第十五日,一行人终于到达了房山,王况他们并没有入城,而是找了个当地猎户做向导,将车队留在官道边驻扎,自己和王冼及黄大则带了野人往山上走,羽林军士们自然不放心,也跟了二十来人过来,不过王况不让他们跟太近,而是在百丈外远远跟着。

向导按王况的要求,把王况带到了一处森林最为茂密且远离人烟的地方,这裏有一条小溪流自山上流下来,汇入南河,再流入大江,而且从几乎已经把小山道给掩埋了的及膝高杂草看,这裏很少有人行走,要有,也就是一些猎户,但也不常来。王况决定就在这裏把野人母子放归山林。

本来向导刚一见到野人的时候,是吓得连连喊叫的死活也不愿意带路的,但到最后,见野人并无伤人之意,这才壮胆给王况带路,这也大半是看在王况给的两吊钱的分上,两吊钱,他可要忙活两个月,还要冒着一定的危险,这只带个路就得两吊,身后又有二十多军士跟着,这怎么看起来都是好赚的钱,任谁也舍不得放弃的。

见到跟着的小郎君低身跟那毛人说了什么,又手指了指山上,猎户不解这是要做什么。但等到他见那大毛人像是揽着孩子似的,把小郎君揽在怀里,另一只手不住的在小郎君头上摩挲许久,这才抱起小毛人一步三回头的向山上走去,他这才明白原来这些人是要将毛人放归山林。心下奇怪,但却又不敢问起,王况看出了他的迷惑,不过也不想解释什么,山野之人,讲道理没用,讲什么人性什么的,都是没用,不是说他们不讲这些,只是他们目前养家糊口是压过一切的,但凡是阻碍他们养家的障碍,都会被他们尽了力的破坏掉,所以,自己并不能像当初救江豚一样,让猎户们也将野人视为伙伴,水中的哺乳动物本来就有亲近人的天性,而野人反而是因为心智太高,对人类反而有防备之心,不大可能成为帮助猎户的伙伴。这是无法避免的,王况只能是见一个救一个,好在也正是因为野人心智高,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捕获的,这一对能被捕获,当初想来也是刚生产,身体虚弱。再说了,自己又不是当地父母官,人家能敬你,当你是个官,那算不错的了,要是不敬的,只要不伤了你,不理你也是很平常。自己可没那能耐强行不让当地百姓捕捉野人。

从山上回来,已经是天色擦黑,只能找驿站住一晚,等明天再往东取道谷城到汉水渡口再改乘了船顺流而下。

当晚,房山县令自然又是率了地方官员前来拜访一番,对于王况的传闻,早在前两个月就从皇帝发的诏书中知道了,连陛下都要发诏寻访名医为其治病的人,叫谷城县上下怎么不小心对待?三番五次的要王况搬到县衙门去住,被王况谢绝了后,又见王况确实不似作假模假样推辞的架式,这才离去,心中感慨,难怪陛下重视,如此年纪轻轻却又如此的知道进退,谨守法度之人,确实该当,又听军士说,这宣德郎绕道房山竟然只是为了放一对毛人归山,心想,这宣德郎估摸着怕是喜欢毛人的,嗯,以后若是有人再捕获到,就劝其放归山林便是,免得被宣德郎知晓了心生不快,那可大大不妙。房山好歹也算是个中县,能当上离长安并不远的中县县令的,哪个朝中是没个同年同窗的?不然的话早就被发配到偏远之地了,王况和几个小公爷交好的事情他也早有耳闻,虽然说他品级别还比王况高了一点,但架不住人家后台更硬啊。

王况倒是没想到,自己想做而做不得的事情,房山县令今后就帮他做了,而多年后,房山县令竟然也因此而得了好处,这也是房山县令始料未及的。

因着房山离谷城有两百多里,虽然是官道,可却只是简易官道,中间也有不少是盘山而行,马车的速度也提不起来,一个时辰只能走四五十里地,如果顺利也要走五六个时辰,要是碰到山道狭窄,花费的时间就更是长,所以,天蒙蒙亮,队伍就出发了,行不到十里,就听得远处一声接一声的长啸,听声似是直奔车队而来,众军士大惊,连忙纷纷下马,取了兵器,将车队团团的护在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