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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腐朽 那夏 684 字 2个月前

回首我的前二十年,我觉得我的好朋友大概分三种,一种是顾斯彤和朱珠这种,做什么事都目标明确,豪气干云的;还有一种像单霓,表面上云淡风轻,心裏却始终有谱的;剩下的那种稍微稀少点,就是唐熹微那类的,循规蹈矩,服服帖帖,不过又可能她也有至情至性的时候,只是可惜我暂时还没看见罢了。

朱珠走的那天是个周六,我们三个人合计了一下,单霓先买下了朱珠手里20%的奶茶店的股份,因为朱珠急需要用钱。

朱珠并没有详细解释这笔钱究竟要用到何处,只说那剩下的40%她死都不会转给别人,因为事情解决完之后,她还要回来,抱着这个小破店养老。

我虽然为如此没有人生追求的朱珠感到惋惜,却还是非常义气地表示,只要她愿意回来,就算那时候我已经下去了,也一定会叮嘱我儿子给她配把钥匙。

朱珠给了我一拳:“叫你他妈的嘴臭,咒自己早死!”

可朱珠不知道,在我心目中,朋友真的就应该是这样的,你笑的时候可以陪着你笑,你哭的时候一脚踹飞那个惹你哭的人。分担所有好的坏的,只要是彼此的。

朱珠走的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单霓妈妈的电话。虽然单霓出国以后我就很少去她家,但这不妨碍我甜甜地叫一声“干妈”。

当干妈道明来意后,我脸上哪里还挤得出笑容,望着刚从衞生间洗澡出来的单霓,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你当初只说你是偷偷回来的,但是没说你连课也不上了就回来的!”

单霓看我拿着她的手机,表情仍是如常般镇定,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过来把电话拿了过去,然后走去了客厅。

单霓在外面和干妈说了些什么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眼下这个状况如果我再不给斯彤打电话,等斯彤哪天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她的性格,非把我当场鞭尸不可。

既然我还不想死,就必须想办法自救。

深呼吸了一口,我拨通了斯彤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