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唯唯看看天色,道:“有您一路护送,我是踏实了。”
之字号侍卫队虽然厉害能干,但要行远路,避开那些麻烦,还是得找大雁帮这样的人。
董瑜带来的人都是大雁帮里的好手,十分精干,当即按照分工,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动了起来。
五天之后,改装成为清秀书生的钟唯唯已经站在了大雁河的商船上。
商船一路北上,顺水又顺风,走得极快极顺利,廖县令一行反而落在了她的后面。
董瑜虽是一帮之主,却是跳脱的性子,最喜在船头支起小炭炉子,烤各种才从江中打捞起来的新鲜鱼虾吃。
他的手艺极好,哪怕就是几只小虾,经过他那双手调弄,就也成了极香辣的美味。
在夜里,他经常晒着温柔的月光,吹着凉爽的江风,围着小炭炉,就着酒,又吃又喝,惬意又自在。
时不时还要勾引一下钟唯唯:“你真的不尝尝?我这个酒啊,是几十年的陈酿,人家有女儿红,我这个是男儿红。
打我出世的那天起,我爹就在院子里埋了几十坛子。我开始跑江湖,每年旦日挖一坛,轻易不拿出来喝的,你尝尝?”
钟唯唯坚定地摇头,虽然馋虫早就勾得她心猿意马,但比起她的身体,她的味觉,嗅觉来说,这些都算不得什么。
董瑜叹一口气:“真是坚定啊,难怪人家说有志者事竟成,我就是贪图这口吃的,又重义气,所以成不了大气。”
钟唯唯挑眉:“江湖人士,难道不是以义气行天下,想吃吃,想喝喝,这样就算成功了么?”
董瑜“哈哈”大笑,给她一杯白开水,和她碰杯:“说得好!敬你,先干为敬!”
“干。”钟唯唯盘膝在他对面坐下来,想起自己前年狼狈奔逃时的绝望,再看看今天的情景,心情前所未有的平静安宁。
“陛下是一个胸有沟壑之人。”
董瑜三杯酒下肚,眼神开始迷离:“前年我送你离京,真的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随时等着送死的。
本以为整个大雁帮都难逃一劫,谁知陛下并没有大动干戈,反而召见了我的祖父,说了许多勉励的话。”
然后,他就被八十多岁的董老帮主以不敬君主为名,狠揍了一顿,打得半个月下不了床。
再然后,他带着大雁帮的人,帮着水师,苦战半年多,剿灭了大雁河上的十多股大小水匪,成为水匪们深恶痛绝的朝廷狗,彻底上了重华这艘贼船。
再然后,重华打一巴掌给几个甜枣,把许多重要物资交给大雁帮运送,就连简五也时不时地让他帮着运送东西。
生意好,大雁帮众日子过得肥润,都是欢天喜地,一点二心都没有,就连他这个帮主也跟着水涨船高,一呼百应。
董瑜说完重华的这些事,笑着摇头:“我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陛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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