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秋水正低头和马小翠说话,还一边逗着她的孩子。
等早餐上来后,杨军道:“老哥,边吃边说。”
孙大山拿了个包子,放到嘴边,感觉吃不下,又放了回去。
叹息一声道:“老弟,这次你一定要帮我啊。”
“老哥,你这话说的,我不帮你帮谁啊?”
孙大山闻言,叹了一口气,然后把碰到的困境娓娓道来。
原来马小翠前夫家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马小翠剩下了他们老于家的骨肉,这不于直的几个叔叔伯伯就上门讨回这个骨肉了。
马小翠自然不同意,孩子还小,她肯定不舍得让于家人抱走。
可是,这孩子是于家的骨血,人家来讨回自己的骨血,那是天经地义的。
在当下这个年代,哪怕你是孩子的亲妈,你都不能决定孩子的去留,尤其是这种家族观念深入人心,只有孩子是自己家人,媳妇什么的全是外人。
老于家想要回这个孩子,就是想给马小翠前夫留下一条根,这在哪儿都是天经地义的。
可是,这孩子毕竟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她怎么可能舍得把孩子送人。
和于家人商量几次,人家根本不同意,不把孩子要回去决不罢休。
于家的人为了防止马小翠偷偷把孩子藏起来,还特意天天守在他门口。
最后,还是孙大山趁着夜里他们看守松懈的时候偷跑出来的。
本来是想去找杨军的,可是听说杨军来到南方了,于是,一家三口就追了过来。
“老哥,别担心,这事交给我,我给你办了。”
听完讲述后,杨军对于家人的作法也是生气。
你要是真在乎这个骨肉的话,当初就不该让马小翠改嫁。
他算是看出来了,于家人不想养马小翠,还想要回骨肉。
可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哦,你只想着要孩子,然后等人家生下孩子后,你就去讨要。
要不要脸啊?
孙大山听了,眉头上的皱纹更多了。
“老弟,按理说,这孩子是于家的骨血,我应该还给人家,可是就他们家那个德行,我怕孩子过去受委屈啊,就他们那一家自私自利的秉性,我敢把孩子交给他们吗?”
一旁的马小翠听了,不说话,就是坐在那儿低头哭泣。
看样子,她也不同意把孩子交给于家抚养。
这世上,哪有比孩子放在母亲身边抚养更好的办法。
孩子跟着孙大山,可以有学上,不需要种地,将来还能有一笔不菲的家产继承,如果孩子跟了于家,可以想象一下会过什么样的日子。
能不能上成学不说,说不定农村又多了一个放羊娃或者打工仔。
孩子要是在于家,那就毁了,于家人要的不是孩子,只是血脉传承。
“都什么年代了,还讲农村那一套。”
伊秋水打抱不平道:“要我说,他们都没这个权利。”
杨军闻言,叹了一口气。
“话不能这么说,有的时候,农村这种陋习的力量还是很大的,法律有的时候并不一定有用。”
“再说了,这件事也不能乱来,毕竟于家对老哥有救命之恩。”
孙大山闻言,叹了一口气,皱眉道:“我就是这么想的,要不是于家对我有恩,我才懒得搭理他们。”
孙大山这个人重情重义,要是让他对恩人一家做出这种事,那是万万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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