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绮丽尔扔掉火柴梗,两盏小汽灯在马车的侧面亮亮的照向远方。整条道路,就像是镀了一层什么银色的东西,变得清澈透明起来。
“小约翰,你确定你这样做是正确的吗?”
约翰好奇的看着两盏明亮的灯光,他确认这是他所仅仅见过的最明亮的灯光。但他们这是逃家,难道不该静悄悄的行动吗?
“不要紧,夜晚我们的行动会非常迅速,等到天亮了,只要我们够快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进到舍伍德森林里了,到了那儿就是我们的天下!”
这一点约翰倒不怀疑,大约除过朱莉安娜与绮丽尔这两个野丫头,没有人比她们对那儿更熟悉。庞大的森林,就算派多少人也不可能找到他们的踪迹。直觉里,约翰感觉绮丽尔这一次去过东方之后,变化了许多。给人的感觉更有主见,而且也变得更狡猾了,固然她本身也是狡猾的丫头。
马蹄在大路上跑得非常好,甚至绮丽尔有创意的,理工来了牛的蹄铁,像鞋子一样套在马蹄上,这样的话他们就不必担心别人根据蹄印来追踪。这是十字军朝代,常用的迷惑敌人的手段。
道路在灯光下变得清晰,尽管是在黑夜里,充当了车夫的扑克先生杰拉尔德,也可以把车赶得飞快。剩下的人则护衞在马车周围,小小的队伍在夜间飞快的前进。
诺丁汉的舍伍德森林,距离伦敦约120英里,大约就是不到200公里的路程,得好几天的行程。绮丽尔他们在白天,就会隐藏在附近的树林又或者说山谷之中。夜晚赶路,使他们少了许多麻烦。
舍伍德森林对于绮丽尔与约翰来说,是再熟悉也没有的地方了。这一片森林大约405万公顷,延绵到附近几个县郡的边缘,这给了他们足够的回旋的余地。
高大的树木,几乎完全遮住了天空。在这儿,还能够看得到当年罗宾汉与约翰的叔叔罗杰他们活动的痕迹。不过随着年头的增长,那些被砍过的树上已经长满了青苔,木头搭得窝棚里也长满了蘑菇。
爱德华王子看着这暗无天日的森林,以及没有任何居所的森林里,他不由得的担起心来。约翰知道,初次到来这儿的人自然会担心这裏的环境,但倘若要做强盗的话,就不免要住在这儿的。
“小约翰,你给他们安顿一下,我去找些吃的来!”
在这儿住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偷猎者。扑克先生杰拉尔德翻眉苦脸的看着周围,不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王子住下。
“你们两个在这裏等,四武士,跟我一起上树。然后照我做的搭建你们的住处!忙完了这些,我们就要修路了!”
与爱德华王子主仆一样,四武士同样也是第一次来到这儿生活,他们哪里知道该做什么。
到了这儿,绮丽尔就充分发挥了她野丫头的本领。沿着大树只几下,就出现在高高的树杈上。一条带绳套的绳子从天而降,她的声音从树杈上传来。
“把你的脚套进去,我拉你上来!”
当9岁的农友德华来到高而粗壮的树杈上时,他惊讶的发现,从这裏看世界,完全是一个不同的模样。
“相信我,你很快就会有舒适的住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