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湘菜馆(1 / 2)

随身带个聚宝盆 冢土 1686 字 3个月前

为了赶时间,袁本初叫了一辆的士,路上没出什么特殊状况,9点准时抵达。

点了一支烟,在出站口静待,此时的他经过无名气团的洗礼,身高居然在不知不觉中,长了5CM,1米75的身高在南方是属于拔尖一类的,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撩起衣袖露出小麦色的皮肤,饱满的精神,与前几天判若两人。

社会就是一个大染缸,仅仅个把月,袁本初就褪去了大学时代的慵懒,变为了一名孜孜不倦的都市农民。

“满哥!”

袁本初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180CM身高,微胖的曹基德,在湘城,满哥的意思和哥们差不多,跟他生活了四年,袁本初还是会几句湘城话的。

曹基德扛着行李,四下张望,声音很熟悉,却没看到印象中的身影啊!

“才个把月不见,你就不认得我了?”

袁本初叫了半天,没看到曹基德有反应,不得已走了过去拍了肩膀,略感不悦地道。

穿着简约的耐克短袖T恤,质地感十足,单这一件就抵得上袁本初全身了在学生时代,袁本初还不觉得他与曹基德之间的差距,可当无数次面试遭距后,残酷的现实不得不让他正视自己的家庭背景。

世代务农的他还在大城市里找一个白领的工作,难于登天,僧多粥少的局面,让多数毕业的大学生处在尴尬的境地。

“猴子?”

曹基德以不可思议的表情惊呼道,双手拿着的东西也不知觉放下了,一个阿迪达斯挎包和拉杆式行李箱。

袁本初的姓氏通假猿,且在北方的大学里,学生们普遍的高大,他就显得身材矮小瘦弱,故此有“猴子”的绰号。

“基佬,不是我,你还以为谁大晚上会来接你哩!”

敢这么说曹基德,除了袁本初就没第二个人了。

一个熊抱,表达了两人之间深厚的感情读大学其中的一个好处就是认识一些可以依赖的好兄弟,四年的情谊全部化成了简简单单地行动。

用力捶了捶曹基德的后背,笑骂道:“走,今天我做东,为你接风洗尘!”

话落,人群中闪过一道黑影,贼手伸到了地上的挎包!矫健地跑出十米开外,眼看就要消失在茫茫人海。

“抓小偷!”

曹基德还没来得及反应,指着跑远的小偷背影,欲哭无泪!挎包里不仅有数万现金,一应证件都在裏面,要补办必定要费一番周折,初到龙城,还没安稳下来,出这个事情,让他有些抓狂。

只见袁本初二话没说,死死追着小偷,后发先至,居然咬住了资深小偷的背后。

火车站的小巷子里,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气喘吁吁,被堵在了裏面,袁本初镇定自若,脸都没红,依然体力充沛。

聚宝盆的气团的效果明显啊!而且经过高强度的劳动力,吸收率高,经脉骨骼收益显着。

喘着粗气的小偷,一口气提不上来,绕了足足八条街,这小子就是紧跟不舍,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回到了与同伙接头的地点。

“不就是一个包吗?有必要拼命?”

慌不择路的小偷似乎回过气来了,挺着胸膛,颇有点理直气壮。

袁本初瞥了一眼后面,有一个人往这边赶,好像有点印象。

“有帮手了是吧?怪不得这么嚣张了”袁本初并没有露怯,两个小蟊贼他还没放在心裏。

并不是袁本初自大,而是无名气团给予的自信,现在他的力量,足以抗起三百斤的茄子,爬上七楼,对付两个贼眉鼠眼的家伙那是小菜一碟。

“又是你!”

从后方夹击的同伴,认出了袁本初,他就是上次在公交车里的扒手,没想到冤家路窄,撞到了一起。

“三哥,你认得他?”

被称呼为三哥的家伙,望了一眼袁本初,上次那一撞,他还记忆犹新,这小子不是善茬,少惹为妙。

“老幺,把挎包给这位兄弟,记住了盗亦有道!”

三哥说罢,不等袁本初发话,绕了过去拉着他,离开了小巷子。

霎时还充满硝烟的一场斗殴,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只留下了那个名牌挎包,说明了袁本初真的凭一人之力,追回了被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