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雅掀开帘子,看了看血流成河的犯罪现场,一阵胆战心惊。
“看来祭千澄和她老婆的夫妻关系已经濒临破灭,还硬要维持出甜蜜恩爱的虚假姿态,虚伪!”
“我们要怎么做?”
“那还用说,当然是跑了!”
花雅转身捡起自己的旧衣服塞进怀里,小心翼翼地跳过血污,走到后门,用地上撕裂的锦缎擦了擦鞋底残存的血迹,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如果她不溜,一定会被当做犯人抓起来,和皇妃的势力比起来,她肯定是弱中之弱,不被当做替罪羊砍了才怪呢。
一路上花雅只要看到长相平庸的男人心脏就一阵狂跳,她实在后悔自己挑了一件鲜艳的鹅黄长裙。
如果当初她有预见的话,选条灰灰素素的素麻长衫该多好。
不过有一点让她稍有欣慰,那就是,穿着这件价值十两纹银的昂贵衣服,花雅没有付钱……
花雅在一个摆地摊的老婆婆那里买了双绣花鞋,找了个偏僻的地方烧了旧衣服和沾了血迹的鞋子,以免留有蛛丝马迹,烧了以后她又有些后悔,她不应该舍不得烧掉新衣服,不然穿着这件制衣坊独有的孤品,照样很容易成为嫌犯。
女人啊,总是干些贪小便宜吃大亏的傻事。
花雅走了一路,确定没人跟踪以后,总算是稍微放下了心。
不知不觉竟快到了皇上住的宫殿,高高的城门前又排着一队等待受封的秀女们,这些秀女可是经过层层选拔得出的出类拔萃的人物,每个人都丑到了一定境界。花雅突然之间明白了祭千澄为什么对选秀不太感兴趣,不是他改邪归正变成君子了,而是稍微好看的女人要么被毁容要么被干掉了,剩下的残花败柳,祭千澄那样高眼光的娇贵男人可看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