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啊,该来的还是来了(1 / 2)

贞观十五年。

建刚已经来这十六年了。

十六年来,曾经翩翩美少年墨荀已经官居一品,成了个满脸胡子的汉子。他娶了李世民的妹妹,现在大女儿已经九岁了。

而李世民也从那个英姿飒爽的白袍小将成为了大肚子的软胖子,这些年没什么事干,和长孙皇后一共生了十个孩子。基本上连轴转,没有休息日。

长孙皇后因为建刚带来改变也健健康康的活着,她现在是大唐最大的教育机构负责人也是女权代表,甚至因为她的争取,女性代表已经可以上那大殿上跟李世民面对面的沟通民意了。

许三儿,就是建刚来这裏第一个认识的人,现在是织造坊管事,官居三品。早已经不是那个靠扎草鞋养活一家的愣头青了。

就连朴力士都已经成家立业,天天带着他那两个虎头虎脑的傻小子练拳练脚。

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让人不可置信的改变,美洲的橡胶、黄金,中东的石油、矿产还有澳洲的动物资源都源源不断的从海上丝绸之路运往东土大唐。欧洲人以大唐制造的龙凤绸缎被子为荣、军官能为一把大唐制造的驳壳枪而大打出手。

而在大唐,新一轮的工业革命已经开始发生,墨荀已经改良了第一代蒸汽机,让它可以提供足够的动力给织布机和船舶,同时煤炭不但成为了大唐的肌肉也让长安成为拥有最温暖冬天的城市,无数外国的贵族都争相为了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把所有财富转移到了长安。

李世民无疑成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帝王,他每天都可以收到无数人毫不吝啬的赞美。

“师父……我错了……”

在原来国师堂的高山上,一个清秀漂亮的小女孩正站在大雨中哭泣,她手上提着两桶水,看样子辛苦的不行。离她不远,有个漂亮的妇人正站在那偷偷抹眼泪,不时用眼神飘向坐在旁边的那个年轻女子。

“师父……我真的错了。”

“错在哪?”建刚提起水壶给自己倒上了一杯清茶:“说来听听。”

“我不该偷偷下山去玩……”

“还有。”

“我不该偷您的包。”

“还有。”

“我不该往偷偷去实验室……”

小姑娘不是别人,正是被建刚取名则天的那个公主,因为她从小身体不好,所以在观音婢的请求下,建刚就收了她当徒弟。可是吧,这身体是好起来了,但秉性却坏到出水,这些年干过的坏事十个手指是数不完了,甚至还打翻了医学实验室里的病毒样本。

“你知道那东西能在一晚上之内要了长安所有人的命吗?”建刚脸色很不好,她皱着眉头训斥道:“要不是值班的听见了声音,你十个脑袋都不够砍!”